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 玉环县公安消防大队
关于印发《玉环县消防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属相关单位:
《玉环县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 玉环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2年11月22日
玉环县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十二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台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县消防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规划实施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本规划是指导“十二五”时期全县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各级政府审批核准消防事业发展过程中重大项目及安排政府投资、编制财政支出预算和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
其规划基础为:“十一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县的消防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消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得到有效落实;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增强;消防宣传教育日益深入,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公安消防部队建设明显进步,消防官兵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大幅提高;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取得重大成绩,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防范火灾能力不断增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但与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相比,我县消防事业仍需要得到进一步改善和加强。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消防事业发展,实现建设“平安玉环”、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认真研究当前我县消防事业发展的现实基础上,理清今后五年的发展思路,始终按照将消防事业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思路来制定《玉环县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此来指导玉环县消防事业今后五年的发展。
其规划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09〕59号)以及《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公安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通知》、《浙江省消防部队消防站建设标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全面实施防火墙工程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59号)、《台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台发改规划[2011]299号)等。
其规划范围为:本规划适用于玉环县所辖的各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
其规划期限为:近期到2015年,远期展望到2020年。
一、玉环县消防事业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
(一)玉环县消防事业发展现状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建设,玉环县社会消防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主要体现在:
1.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
“十一五”期间,县委、县政府积极筹集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工作,相继投入经费改善消防装备,改善消防工作环境。投资3000万元(不包含土地款)、占地31亩、净用地18.5亩、总建筑面积9370平方米的玉环中心消防站已开工建设;市政消火栓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据统计,全县已设置750个市政消火栓覆盖大部分乡镇,公共消防设施进一步向农村延伸。
2.消防技术装备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
各级政府结合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多方集资,切实加大投入,改善消防装备。“十一五”期间,我县投入正常消防业务经费近970万元,消防车辆装备专项经费近1100万元,新购置了8辆消防车、3辆行政业务用车以及大批消防器材装备。此外,我县财政在每年给予每支专职消防队20万业务经费的基础上,给6支专职消防队统一配置手抬消防泵、空气呼吸器等装备。消防装备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有效的提升,为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火灾,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物质条件。
3.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发展。
根据省政府“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我县消防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部队战斗力明显增强。一方面通过增加现役编制和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充实了队伍;另一方面通过打造消防铁军大练兵活动,全面提升了官兵的消防业务能力。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加快,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进一步健全。“十一五”期间,全县共建成专职消防队7支,配置专职消防队员90人、车辆11辆。
4.消防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全社会火灾隐患得到了较好的整治,一方面,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联动、消防监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通过拓展和完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有所加强。各级政府和消防部门切实依法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积极策划组织了一系列宣传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全社会火灾防控和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二)玉环县消防事业发展的趋势分析
1.玉环县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消防事业随之调整。
玉环县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以汽摩配、家具、阀门水暖、金属制品、眼镜配件、药械包装等六大特色产业集群。同时机械装备、海洋生化等新产业迅速发展,目前全县工业企业有1万多家,使消防监督检查和灭火救援工作面临严峻的考验。随着经济的发展,外来流动人口增加,辖区内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日益增多,给消防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玉环县作为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现有汽车零部件生产和加工企业2300多家,尽管企业在发展中加大了技改投入,但仍有不少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极易发生灾害事故。近年来涉及汽车零部件、机械制造和模具加工制造的油类火灾频发。家具制造业一直都是火灾隐患重点单位,虽然生产工艺不断改进,但是火灾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我县有油库、加油站点40余家,液化气站5家,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均需要特种车辆器材装备来处置扑救。从当前消防部队所配备的车辆器材看,我县消防部队的车辆器材装备仍然局限在较为单一的火灾事故扑救和抢险救援。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玉环消防事业的重点领域也随之进行调整,消防部队的任务从以往较为单一的火灾事故扑救为主向以处置各类抢险救灾、突发事故等应急救援为主转变,随着人员密集场所、工厂企业的不断增多,需要更新配备一批进口登高车、防化救援车、重型泡沫车、重型水罐消防车等新型器材装备。同时,对消防队伍的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更加专业的训练以及配备相关的设施。
2.日益提升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使人民群众对新时期的消防事业有更高的要求。
当前玉环县消防事业的主要矛盾是在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日益提升的前提下人民群众对于消防安全的高要求与相对落后的消防事业之间的矛盾。目前,玉环县人均生产总值已经达到6万元左右,富裕起来的人民群众对于消防安全问题也日益重视,政府需要在努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帮助人民解决安全方面的后顾之忧。玉环县的社会消防事业虽然在“十一五”期间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这就要求玉环县消防事业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快发展,以满足日益富裕的人民群众的需求。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我县消防事业有一个新的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同时也是我县工作的重心所在。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消防事业的快速发展不可或缺。长期以来,我县消防事业的工作重心在城区,对农村重视不够,这也是近几年农村火灾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十二五”期间,着重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加快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增加农村消防站和专兼职消防队员的数量,加速农村消防设备的更新换代,真正构建起城乡一体的消防防护体系。
4.建设“平安玉环”、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我县消防事业积极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建设“平安玉环”的口号,其主旨就是在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要保障社会生命财产的安全,这是“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指导思想的根本体现。然而,“十一五”期间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县的火灾形势也十分严峻,火灾发生频率和直接经济损失处在高位运行,不同程度地存在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消防基础设施落后、消防装备不适应现代火灾扑救需要等深层次问题,这与建设“平安玉环”、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不相适应。
这就要求玉环县的社会消防事业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加大配备救援装备的力度,提高救援装备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将消防部队建设成为一支防患有力、救援有效的队伍,真正使之成为一支集灭火战斗和处置各类自然灾害、工业事故、群众救援、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
二、“十二五”期间消防事业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我县消防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统一布置,遵循现代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的客观规律,按照县委建设“平安玉环”的要求,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主线,以建立健全我县综合防灾应急救援体系和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以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为动力,全面提升消防工作水平,提高全社会防范火灾的整体能力,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和有序推进的发展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消防事业的发展全局,将消防事业的发展置于社会事业发展的框架之内。一方面立足于玉环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着眼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保障要求,走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消防事业发展道路。
2.注重整体和突出重点的建设原则
一方面要立足于消防事业的实际需要,注重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建设要求,统筹规划全县的消防力量,特别是农村消防力量;另一方面要以抢险救援工作体系为重点,整合社会各界力量,构建新形势下消防安全体系,切实增强消防综合保障能力。
3.统筹规划和节约利用的资金使用原则
按照政府投资为主,其他投资方式为辅的融资模式来统筹规划“十二五”期间的消防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将消防事业发展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努力尝试消防事业发展融资渠道的社会化、多元化,力争做到资金使用的集约化、合理化和适度化。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十二五”消防规划,到“十二五”期末,全面实现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建立健全各类灾害事故救援体系和城乡一体化的火灾防御体系,全社会对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抗御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基本上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具体目标:
——坚持消防公共设施的建设、消防人员的增加、消防设备的配置与消防规划相一致,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要在增加设备、人员、公共设施数量的同时,提升质量。
——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政府加强对消防工作的支持和政策倾斜,社会各个层面自觉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加强对消防工作的自我管理。
——从灭火救援的实战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重点解决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装备量少质差以及消防站点稀少等影响消防灭火救援能力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城镇防范火灾的整体能力。要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政府综合治理内容,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管、有人做。
三、“十二五”消防事业规划的重点领域
(一)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根据《消防法》和市政消防设施的有关规定,市政消火栓应与城镇开发、老城区改造、新建工业开发区和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随着城市的发展、沿公路各类建筑的不断增多,应按市政道路同步建设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鼓励农村地区建设消火栓。消火栓不足的,要充分利用河流、湖泊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用水,并修建供消防车使用的取水口。消防给水管道陈旧造成水量、压力不足的,供水部门应结合管道的扩建、改建或更新,满足消防供水要求。城市建设部门应修建公共消防蓄水池,水井等消防设施。城管部门应积极采用技术措施改造下水道以作为消防应急用水;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积极修建本单位消防蓄水池、水井等储水设施。突出加强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城市道路按国家要求每120米设置1只市政消火栓;住宅区(居民小区)道路每80米设置1只市政消火栓;城市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在道路两侧分别设置市政消火栓;道路十字路口在四个转角处分别设置市政消火栓。新建设(改建)的城区,应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建设。
2.加快消防站建设
根据玉环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把消防站建设纳入城市(镇)总体建设规划,使消防站建设辐射至乡镇和农村地区,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消防救援格局,形成立体的消防救援网络体系。消防站建设应按照接警后城区5分钟、郊区和发达乡镇8分钟、农村15分钟(含以上)到场处置的要求进行建设。在玉环新城(漩门二期)建设一个中心消防站,2012年投入使用,形成港北、港南两个片区的公安消防执勤力量。
3.完成消防规划编制。
在“十二五”期间,完成玉环县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其中玉城、坎门、大麦屿三个街道和楚门、清港两个镇要有消防专项规划,其他乡镇有专业消防规划或是建设规划中有消防专篇。
(二)大幅提高消防装备现代化程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和《关于印发<公安消防部队打造公安消防铁军三年规划及考核方案>的通知》(公消〔2009〕420号)精神,优化装备结构,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消防装备建设专项经费,形成稳定的装备建设经费保障渠道,确保装备建设落到实处。“十二五”期间的消防装备,要按照“种类齐全、结构合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适度超前”的原则进行配备。按照两个一级消防站建设要求和配备标准,计划2011年配置1辆重型水罐消防车(进口底盘)、1辆32米高喷车、1辆A类泡沫消防车;2012年配置1辆重型水罐泡沫车(进口底盘)、1辆执法检查车;2013年配置1辆52米登高消防车(整车进口),更新1辆中型水罐消防车(进口底盘进口泵);2014年更新1辆抢险救援车(进口底盘)、1辆执法用车;2015年配置1辆照明消防车(进口底盘进口泵)、更新1辆中型水罐消防车(进口底盘进口泵)。位于漩门二期的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在2012年基本配备到位,每年更新和添置一批特种器材装备。
(三)强化消防队伍建设
1.加强演练,整合社会救援力量
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由各类消防力量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灭火演习。通过演练,逐步形成和建立起包括公安、安监、人防、地震、环保、卫生等部门在内的社会综合救援联动机制。演练要针对预案设定的灾害类型、性质及其特点,主要是练组织、练指挥,使各级指挥员切实掌握各类灾害事故处置的基本程序和战术方法,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因指挥不当,造成灾害扩大和人员伤亡,努力提高组织和指挥水平。要按照“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和“从难从严”的训练要求,不断改进训练内容、方法和手段,加强作战训练工作的各项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官兵的灭火基础理论教育以及使用操作各类消防装备的应用性训练,强化在高温、有毒、缺氧、浓烟等复杂危险情况下的实战模拟训练。
2.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在切实加强以公安现役消防队伍建设的同时,按照“经费由财政保障、管理由公安实施”的要求,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提高专职消防队员待遇。消防大队加强对专职消防队的指导力度,要求其熟悉辖区内水源、道路以及保卫单位内部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情况。要深化灭火救援战术研究,规范各类火灾、事故的扑救、处置程序和指挥要领,科学地制定灭火救援预案,不断改进灭火救援工作。2011年前,全县50%的村居(社区)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2012年,龙溪乡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鸡山乡、海山乡建立义务消防队;2013年,全县其他村居(社区)建立志愿消防队;2014年,干江镇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
(四)大力实施“防火墙”工程,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
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2012年前,完成构筑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把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建立健全农村和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机制。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农村其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等配套建设、同步实施,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同时,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2012年,玉城、坎门、大麦屿三个街道和楚门、清港两个镇成立消防工作机构,其他地区可依托综治、安监等机构承担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政府消防责任体系建设
通过政府发文、会议部署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防火委组织的同时,重点将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到政府、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推向社会,全面营造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格局。
公安部门加强本地区的消防监督工作,适时地研究本地区火灾特点,掌握火灾规律,提出针对性措施和意见;安监部门抓好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范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秩序;发改部门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消防事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部门落实经费,确保消防工作顺利开展;规划部门重视消防事业的发展,将消防规划纳入到城市总体规划;人事部门根据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时解决有关人员的编制问题;教育、劳动部门把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宣传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建设、城管部门加强消火栓等公共市政消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同时,建设部门严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关,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其他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各项防火工作。
(二)保障消防资金投入,确保消防事业的健康发展
各级政府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防〔2004〕300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县“十二五”期间的消防总体建设情况,加大对消防的投入,将消防投入作为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消防投入渠道。县本级及各乡镇政府可按原有经费划拨渠道予以保障。城市消防维护费,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逐步增加消防正常维护经费的投入;基本建设经费和消防装备经费,有计划地安排,有效支持消防事业发展。
(三)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力度
积极开展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消防违法犯罪活动,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完善消防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切实加强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推行电子警务和政务公开,网上受理审批业务和定期公布审批结果,逐步实现消防行政审批网络化、规范化和公开化。以消除火灾隐患和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为重点,严格落实公安派出所对农村、居民区和辖区授权列管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严防失控漏管。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救生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积极推动消防工作进社区、进场所、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的“六进”工作,大力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大消防站开放力度;各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涉及本行业的消防法律、法规的了解、掌握,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到中小学学生素质教育的内容,全面提高中小学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