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2012年5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玉环县列为浙江省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浙政函〔2012〕77号)。省政府批复指出,玉环县是我国大陆沿海12个海岛县之一,经济实力较强、海洋资源丰富、区位条件优越、体制机制灵活、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具备发展海洋经济的良好条件。建设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有利于推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有利于推动我省海洋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于推动我省对台开放与合作,有利于为我省海岛城乡统筹和陆海联动发展提供示范经验。根据省政府批复要求,为全面推进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编制依据:《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玉环县列为浙江省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的批复》、《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浙江省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浙江省滩涂围垦总体规划(2005-2020年)》、《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台州市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规划,并与玉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土地、城建、海洋、港口、环保等规划相衔接。
规划范围:玉环县行政管辖总面积2279.4平方公里,其中本岛陆域面积507.77平方公里(含148平方公里滩涂),海域1771.63平方公里(含106个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
规划期限:2013-2020年,其中2013-2015年为启动建设阶段,2016-2020年为全面提升阶段,基期为2012年。
本规划是指导浙江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第一章 发展条件与战略意义
玉环经济、资源、区位等优势突出,建设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对于推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促进全省海洋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我省对台开放合作,推进我省海岛城乡统筹和陆海联动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节 发展条件
经济实力较为雄厚。2012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75亿元,人均生产总值88421元,财政总收入55.2亿元,在我国大陆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中列第31位,居大陆海岛县首位。块状经济特色鲜明,是我省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已形成汽摩配、水暖阀门、家具、机床、眼镜配件、药械包装等特色产业集群和玉环经济开发区、大麦屿港区、滨港工业城三大产业平台,拥有4家上市企业和“中国阀门之都”、“中国五金建材出口基地”、“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中国新古典家具精品生产基地”等十大国字号品牌。
资源优势独具特色。玉环拥有港、岛、涂、景、渔、能等多种海洋资源及其组合优势。深水建港条件良好,全县海岸线长约330公里,大麦屿港区是我国沿海8个天然避风港湾之一,也是浙乐南及闽北沿海唯一可进第三代以上集装箱船的深水良港,建有3万吨、5万吨和华能玉环电厂7.4万吨(兼靠10万吨)等一批万吨级以上码头,2012年港区集装箱吞吐量4.6万标箱,货物吞吐量2586万吨。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106个。滩涂面积约148平方公里,可提供宝贵的土地后备资源。渔业资源丰富,坎门渔港为国家级中心渔港,海水养殖产业优势突出,全县可养浅海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海湾岛屿景观资源独特,滨海旅游资源丰富。沿海和近海风能以及潮汐(潮流)能等海洋能利用潜力巨大。
区位条件十分优越。玉环县处于长三角经济圈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交汇处,是浙江省温台沿海产业发展带的中段,是我省深化对台合作、深入接轨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拓展长三角经济圈的海上桥头堡,是浙江构筑“东引台资、北接上海、南联闽粤、西拓内陆”开放大格局的重要区域之一。同时,玉环县靠近国际主航道,距离台湾基隆港仅163海里,拥有台湾海上进入浙江的唯一客运口岸,是浙江省与台湾贸易往来最早、最活跃的区域,多年来对台小额贸易份额占全省50%以上。
基础设施日趋完善。随着甬台温高速复线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76省道复线、绕城公路等重大交通项目顺利建设,“五纵四连三干线”的交通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区域交通状况明显改观。大麦屿港升格为一类口岸,成为对台直航港区。电力主网架建设实现适度超前,华能玉环电厂向玉环本岛直接供电,电力供应从末端变为源头。供水一体化显著推进,长潭水库引水工程(6万立方米/日)全面建成,用水瓶颈得到缓解。
体制机制比较灵活。玉环是中国民营经济发祥地之一,也是浙江省股份合作经济起源地之一。民营经济活力充沛,具有“小商品、大市场”、“块状经济”、出口导向等温台发展模式的鲜明特征。开放型经济蓬勃发展,自营出口总额从2005年的8.86亿美元,增加到2012年的31.91亿美元,稳居台州市前列,经济民营化和国际化程度领先全国。
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特色优势明显,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制约因素:一是现有支柱产业整体素质不高,经济发展呈粗放型、内陆型,海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海岛资源开发指向的产业特色不鲜明;二是要素保障能力不强,科技、人才等高端要素集聚能力不足,土地、水、环境等资源要素制约瓶颈突出;三是交通网络体系尚不完善,由于历史和地理区位限制等原因,玉环县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先天短腿”;四是海洋开发的意识较为薄弱,海洋资源的潜在优势尚未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
第二节 战略意义
有利于推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玉环县是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南翼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多岛”布局的重点区域之一。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积极推进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建设,将有利于促进浙江沿海和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强化长三角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联系,完善浙江沿海地区发展格局,增强沿海地区开发开放的总体实力,从而为推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做出重要的贡献。
有利于促进我省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玉环具有发展海洋产业的良好资源条件和基础优势。建设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将有利于加强海洋科研和产业化基地建设,壮大港口物流、海洋生物、海洋资源利用等海洋新兴产业,做强临港先进制造业、滨海旅游、现代渔业等优势产业,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涉海企业和品牌,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为我省海洋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引领作用。
有利于加强我省对台开放与合作。当前,两岸关系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在对台开放合作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提供了难得机遇。充分发挥玉环独特的区位优势,加快玉环对台开放合作,在玉环建设对台合作综合试验岛,有利于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领域、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为加强我省对台开放与合作发挥重大作用。
有利于为我省海岛城乡统筹和陆海联动发展提供示范经验。积极探索具有海岛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创建城乡分工明确、设施共享、服务均等的一体化发展新模式,有利于为我省探索海岛城乡统筹发展提供示范经验。玉环县将依托“半岛+海岛”的地理优势,充分发挥主要海岛毗邻大陆的有利条件,促进陆海发展在战略规划、空间布局、产业优化、政策引导与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统筹协调,有利于为我省探索陆海联动发展积累宝贵经验。
第二章 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加快推进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建设,必须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找准定位、明确目标,努力打造区域空间布局合理、特色优势充分发挥、城乡区域统筹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全国一流的新型海岛城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立足玉环“先进制造强县、区域物流海港和生态宜居海岛”的发展定位,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以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县域发展空间统筹、海洋产业统筹、城乡建设统筹和海岛开发保护统筹,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对台合作综合试验,努力建成浙江省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先行岛、对台合作综合试验岛和海洋生态旅游岛。
第二节 战略定位
浙江省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岛。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积极探索具有海岛特色的城乡一体化道路。重视玉环新城的科学发展和老城区的有机改造,加强中心镇、特色镇和新农村的统筹发展,进一步提高人口集聚水平。加速城乡空间融合、加快特色产业集聚、促进公共资源共享,逐步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确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模式,努力建成浙江省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岛。
浙江省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先行岛。立足玉环的资源条件、产业基础和体制机制优势,加强海洋科研与产业化基地建设,在全面推进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大力培育发展海洋海洋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海洋服务业,扶持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海洋产业集群,为大陆沿海12个海岛县发展海洋经济探索新经验,力争建成全省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先行岛。
浙江省对台合作综合试验岛。发挥对台贸易往来和客货直航的基础优势,以建设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为抓手,重点建设“两岸零配件采购中心”、“两岸游客集散中心”、“海峡两岸商品交易物流中心”、“两岸货运区域性物流中心”、“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等项目;积极探索更加开放的合作方式,试行灵活、开放、包容的对台政策,开展两岸经济、社会等各领域交流合作综合试验,建成浙江省对台合作综合试验岛,争创国家级对台合作综合试验岛。
浙江省海洋生态旅游岛。依托优美的滨海自然景观、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深厚的人文底蕴等资源条件,积极推进海岛体验旅游、渔村风情旅游、湿地生态旅游等旅游产品开发,着力提升部分核心景区影响力;加快开发建设海岛生态、休闲旅游基地;主动与周边区域合作对接,积极开辟海上精品旅游线路,建成浙东南地区重要的旅游度假目的地。
第三节 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海洋与陆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坚持集约节约,科学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土地资源、水资源和岸线、海域及海岛资源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先行先试,创新发展。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勇于先行先试,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试验区关键领域的改革突破,不断增强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活力。
优化布局,集约发展。注重区内与区外结合,优化海岛空间布局,构筑健全的海洋经济招商引资、海洋科技开发创新等海洋开发平台。统筹城市建设、港口建设和海岛开发,形成若干个功能清晰、各具特色、优势明显的海洋产业功能区。
整合提升,转型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和政府三大转型,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将规模适度与质量提升有机结合,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现代海洋产业,促进产业间相互融合,加快转型发展步伐。
开放合作,特色发展。加强环乐清湾区域的分工协作,积极融入温台沿海产业发展带,大力推进两岸区域合作,面向世界全方位开放,引进境内外资金和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智力资源,同时注重发挥自身特色,增强区域竞争优势。
第四节 发展目标
通过试验区建设,构筑区域空间布局合理、特色优势充分发挥、城乡区域统筹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海岛地区发展新格局。
到2015年,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海洋经济综合实力、辐射带动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在全国大陆海岛县中的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以海洋新兴产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在港航物流、海洋生物等领域培育起一批行业领先型产业和企业集群。到2015年,力争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0亿元,其中海洋生产总值达到90亿元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达到3500万吨、10万标箱;接待游客超过500万人次;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3%。
城乡统筹有序推进。玉环海岛城市建设框架全面拉开,以漩门二期为核心的新城风貌逐渐形成,漩门三期区块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开始启动,老城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楚门小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基本形成县城、小城市、中心镇、特色镇和海岛乡梯次发展格局,城市化水平达到62%。交通、给排水、电力、通信、防洪排涝等城乡基础设施网络更加完善,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居住、养老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初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海岛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部分已遭破坏的海岛生态得到有效修复,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海岛垃圾规范处置,污水达标排放,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海洋生态环境、灾害监测监视与预警预报体系不断健全,海洋保护区覆盖率达到7%,近岸海域一、二类水质海水面积占全县近岸海域面积比重达70%,基本形成良性循环的海洋生态系统。
体制创新不断深化。争取申报国家级对台合作综合试验区,黄门岛、南排岛等具有资源优势和开发潜力的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模式探索取得实质性进展。海岛开发保护、对台开放合作、要素保障等制度基本健全,海洋海岛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加大,环乐清湾区域合作联动发展机制基本形成,发展活力显著增强。
到2020年,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地区生产总值力争突破720亿元,其中海洋生产总值突破180亿元;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达到6000万吨、20万标箱,接待游客达到900万人次,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6%。基本建成全国一流的新型海岛城市,对全省海岛统筹发展的先行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表2-1 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主要指标预期表
主 要 指 标
|
2012年
|
2015年
|
2020年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374.9
|
450
|
720
|
海洋生产总值(亿元)
|
57.7
|
90
|
180
|
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15.39
|
20
|
25
|
海洋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
比重(%)
|
50.23
|
53
|
56
|
港口货物吞吐量(万吨)
|
2586
|
3500
|
6000
|
集装箱吞吐量(万标箱)
|
4.6
|
10
|
20
|
接待游客总量(万人次)
|
403.5
|
500
|
900
|
城市化水平(%)
|
58.8(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
|
62
|
65
|
海洋保护区覆盖率(%)
|
6.03
|
7
|
7
|
近岸海域一、二类水质占海洋面积比重(%)
|
59.5
|
70
|
80
|
万元GDP用水量(立方米)
|
33.2
|
33
|
32
|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40
|
60
|
90
|
第三章 实施六大主要任务
第一节 统筹发展空间布局
根据玉环各主要岛屿的发展方向、资源秉赋、环境条件、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按照陆海统筹协调发展原则,充分挖掘海岛资源优势,形成“六区”(海洋服务业发展区、滨海先进制造业发展区、港口产业发展区、现代渔业经济区、滨海旅游发展区、海洋生态保护区)的县域发展空间布局。
一、海洋服务业发展区
以玉环老城区、玉环新城(漩门二期、三期)、楚门中心镇为核心区域,打造玉环城市拓展和海洋服务业发展的主空间。重点推进老城区服务业业态改造提升、玉环新城(漩门二期、三期)海洋服务功能培育以及楚门小城市培育工作,大力发展海洋旅游、海洋文化创意、海洋科教等海洋服务业,积极建设海洋服务业产业集聚、示范平台;积极筹建玉环海洋经济研究院,提供海洋产业发展技术支撑平台,打造海洋服务业发展引领区。
二、滨海先进制造业发展区
位于沙门、干江、龙溪的东部沿海区域,通过高质量打造滨港工业城、干江工业功能区、龙溪工业功能区三个功能片区,使之成为温台沿海产业带的重要节点,玉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海洋新兴产业发展集聚的主平台。
三、港口产业发展区
位于玉环本岛西南沿海地区,发挥大麦屿天然良港的独特优势,以建设海峡两岸(玉环)商品交易物流中心为突破口,重构陆海联动的贸易链和产业链,逐步成为温台沿海依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宁波-舟山港的集装箱运输支线港和矿石、原油、煤炭等大宗货物集散的中转港以及长三角地区对台综合枢纽港,打造成为“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主平台和对台口岸经济区。
四、现代渔业经济区
以坎门渔港为核心区域,包括老渔港围填区和后方陆域腹地,兼顾鸡山渔港和茅埏岛、前山岛等区域。着重发展海水生态养殖业、远洋渔业、滨海旅游业、海洋生物医药业、现代渔港服务业等海洋产业,打造成现代渔业经济区。
五、滨海旅游发展区
以漩门湾湿地公园和万亩柚园为核心区域,深入发掘海岛历史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大力发展农业观光游、休闲度假游,着力打造成生态休闲度假基地。以大鹿岛、江岩岛为核心岛屿,建设海岛生态、休闲旅游基地,主动与周边区域合作对接,积极开辟海上精品旅游线路,建成浙东南地区重要的滨海旅游度假目的地。
六、海洋生态保护区
以披山岛为依托的周边海域,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程,加大海洋生态保护投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适度发展海洋能源、海岛旅游、生态观光等低污染产业,打造海洋生态保护示范区。
第二节 统筹海洋产业发展
依托玉环海域和陆域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能力,科学规划产业布局,统筹发展现代渔业、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服务产业,构筑竞争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的海洋产业体系。
一、扶持发展现代渔业
以坎门国家中心渔港、鸡山渔港和大麦屿渔港等为依托,建设富有玉环特色的渔港经济区。大力扶持远洋捕捞、水产养殖、水产品精深加工等现代海洋渔业,促进玉环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远洋捕捞。以建成浙东南现代化渔业基地为目标,以国内捕捞和远洋船队为支撑,调整优化捕捞船只结构,拓展远洋渔业,建设较高水平的海洋捕捞和远洋渔业基地。
海水养殖。以海山、芦浦、鸡山等海域为依托,以优质高效生态为主攻目标,以抗风浪深水网箱技术为支撑,建设海岛特色海水养殖基地。重点建设乐清湾、鸡山岛、坎门湾、前山岛等海水养殖基地,因地制宜发展滩涂养殖、浅海养殖和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形成由浅到深、由近到远的梯级养殖层次。
水产品精深加工。重点开发海洋休闲食品、水产罐头、即食小包装产品(即食的鱼卷、鱼饼、鱼排、鱼片等)、高科技(脱脂、超低温、中远红外线干燥等技术)处理水产品、水产礼品、海洋保健生物制品等。加大水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提高水产品附加值,形成以精深加工为导向、企业集聚、产业集群的发展格局。
二、培育发展海洋新兴产业
依托海洋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培育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清洁能源以及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配套产业。
海洋生物医药。重点利用海洋废弃物——虾、蟹壳,采用高科技深度开发提炼甲壳素及其衍生物,建成国内重要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甲壳素生产基地之一。以建设省级海洋高科技园区为载体,加速对海洋生物科技深度开发和产业化发展。
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积极推广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技术,利用华能玉环电厂的基础条件和技术支撑,建设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推进重点行业、工业园区海水综合利用。
海洋清洁能源。加强海洋清洁能源利用研究开发、技术装备与示范工程建设,依托鸡山、披山海域和海山一带,利用海岛地区丰富的风能资源,积极发展风力发电项目,稳步发展潮汐能,探索发展潮流能和波浪能,重点推进玉环沿海和浅海风电场项目建设。
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配套产业。依托机械加工制造产业的优势条件,加快发展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的零部件配套制造产业。
三、积极发展海洋服务业
用生态文明理念指导和促进港航物流服务、滨海旅游、海洋文化产业等海洋服务业的发展。
港航物流服务业。主要依托大麦屿港区,重点发展集装箱深水泊位和港口物流园区,逐步发展成为浙东南集装箱转运中心。通过引进集装箱班轮公司、代理公司、码头公司,开辟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加大大麦屿港区集装箱作业区10万吨级、7万吨级码头泊位及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对台直航客货滚装码头、华能煤炭码头、苏泊尔码头、国家粮库码头等总靠泊能力达30万吨的深水泊位建设。积极建设区域性商品交易平台,重点推进大麦屿钢材交易市场、煤炭交易市场、海峡两岸商品交易物流中心、船舶加油补给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广运用金融租赁、海上保险、船舶融资、航运融资等航运金融服务。以提供航线、物流、码头、气象等信息服务为内容,重点推进电子口岸信息服务系统、航运物流信息服务系统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滨海旅游业。深入挖掘海岛文化休闲旅游资源,拓展海岛旅游空间,开发海岛旅游项目,加快形成“一城四线多岛”的旅游发展格局,建成浙江省重要的海洋旅游产品创新基地和海岛海洋旅游目的地。重点推进漩门湾湿地公园、大鹿岛景区、海山旅游区、坎门渔村风情旅游区等旅游景区建设;大力推进玉环海岛旅游服务集散中心、坎门渔情文化特色商贸中心以及星级酒店等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的建设。深入开发海岛文化旅游项目,突出以“游海边、观海景、吃海鲜、住渔家”为特色的海洋休闲旅游业,大力发展休闲渔业、特色海钓、海岛风情饮食、邮轮、游艇等旅游产品。加强与温台沿海旅游开发的合作协调,重点建设海山滨海旅游休闲岛、大鹿岛海上森林公园和鸡山海洋美食岛。
海洋文化产业。加强文化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做优做强海洋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等文化旅游区块;精心策划和举办以“中国海岛文化节”为主打品牌,以“海韵渔情文化艺术节”、“文旦节”、“开渔节”、“美食节”、“环岛自行车赛”、“环岛马拉松长跑”等休闲、赛会活动为补充的重大文化节庆活动;建设文化特色主题公园,开发与文化结合的教育培训、旅游休闲、娱乐健身、数字信息等服务性消费。
第三节 统筹海岛城乡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走城市现代化、城乡一体化互促共进发展之路,把玉环建设成全国一流的现代化新型海岛城市。
一、加快海岛新型城市化建设
着力推进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深化中心镇、特色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建立起以新城为核心,中心城市、中心镇、特色镇相结合的城镇发展格局。
新城建设。以漩门二期、三期为核心区域,明确生态环境、都市服务、产业平台三大核心功能,积极推进城市形态构建、业态培育和生态建设。加快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加强城市环境建设,加快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加快公共管理、旅游休闲、商务商贸、会议会展、文化娱乐、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集住宅区、商业区、休闲区于一体的中高档商务休闲区,使玉环新城成为全县人口集聚的新家园、城市产业布局的新高地、环境提升的新平台,把玉环新城建设成为“生态宜居、休闲度假、创业创新”的海岛新城。
旧城改造。加快主城区的改造提升,坚持生态宜居、绿色环保的发展理念,加快城中村改造、城北开发和混合区中工业企业的有序搬迁,在满足主城区金融、商贸、居住、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需求的前提下,逐步将部分城市功能向玉环新城转移。重点打造中心商业区、商务办公区、港口及商贸服务区、现代特色居住区和旧城综合开发区等五大功能片区建设,形成定位分明、布局合理的现代城市格局。中心商业区要加快城中村改造,推进城区有机更新,建设集大型商贸中心、餐饮娱乐中心、商业步行街、高档居住小区和综合服务设施于一体的商业中心;商务办公区要形成以商务酒店、企业总部、公寓写字楼和商务服务设施为主的现代商务办公区;港口及商贸服务区要重点发展港口物流及其相关服务业和生产生活资料的大中型专业市场;现代特色居住区要重点开发以海岛、滨海为特色的居住小区;旧城综合开发区要实施城市房屋连片拆迁改造工程,不断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以环境建设为核心,加快城区有机更新,强化社区建设和管理。
中心镇建设。提升中心镇发展水平,积极推进楚门小城市培育试点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培育商务办公、科教卫生、商贸流通、文化服务、房地产等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建设功能完善的综合服务型小城市,打造港北城市化引擎;强化沙门镇滨港工业城的功能作用,主要依托现有工业发展条件,以发展先进制造业为主,积极培育现代产业集群,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发展。
特色镇建设。清港镇依托“玉环北大门”区位优势,高质量打造高端休闲、生态旅游服务区,改造提升水暖阀门、家具等传统制造业,积极发展医疗器械设备等新兴制造业,打造成为玉环北翼重镇。芦浦镇依托玉环新城建设机遇,提升城镇化水平和品质,改造提升药械包装产业,积极发展商业物流仓储与配送加工业,打造成为玉环南翼重镇。干江、龙溪等镇,要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市政设施,加强公共服务。鸡山、海山等海岛乡,要加强海岛生态保护和旅游开发,特别是乐清湾内茅埏岛等要抢抓乐清湾大桥项目推进契机,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岛和现代旅游岛规划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以打造“村美民富人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合理调整村庄结构,进一步提升“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建设水平,着力推进农村生态人居体系、农村生态环境体系、农村生态经济体系和农村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农村产业结构、农民生产方式和农村消费模式,努力建成村民生活富裕、基础设施完善、城乡一体化水平先进的海岛型美丽乡村。
二、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海岛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统筹交通、水利、能源、信息、防灾减灾等重点基础设施网络布局,为统筹海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交通设施。以甬台温高速复线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为契机,完善以快速交通设施为骨干的现代化交通运输网络,初步形成以高速公路与港口建设为主体、以铁路支线为补充、多种运输方式有机衔接的高效区域交通体系,改变“陆地边缘、省道末端”的交通区位,建成长三角与海西两大经济区之间的重要交通节点。打造城市快速通道,建设城际连接通道,与乐清、温岭等环乐清湾地区形成半小时交通网。
水利设施。加快构建可靠的供水保障网、安全的防汛排涝网、清洁的河道水系网、高效的农田排灌网等水利“四网”工程体系。有序推进重要水源和引调水工程建设,加快开展楠溪江引水工程、漩门二期水系与漩门三期水系贯通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加大海水淡化、中水回用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规模,实施分质供水。
能源设施。加快推进220千伏九清变及配套送出110千伏古顺变、胡新变、徐都变、五门变等输变电工程,以及古城变至灯塔变之间线路工程;加快落实玉环本岛南部220千伏环网廊道,规划预留大麦屿至干江段220千伏廊道。加快推进甬台温天然气管道玉环段工程建设,完善城区燃气管网。加大风能、潮汐能以及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能力,争取建设中国华电玉环海上风电场项目。
信息设施。加强海岛光缆传输线路建设,加快构建涉海信息系统,推进大麦屿港区物流信息系统建设,建立面向货主,与经贸、口岸、航运等联网的开放式物流信息系统。建立基于GIS的县域海洋环境信息与动态管理系统、海洋资源动态监测点和信息系统、海上重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系统。
防灾减灾设施。重点完善沿海防洪御潮工程体系、高标准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加强沿海标准堤塘和挡潮防洪水闸等工程建设,结合非工程措施,提高区域应对超标准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完善交通、供水、供电等民生基础设施的配套应急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加强坎门、鸡山等地区标准渔港建设,着重加强季节性避风渔港和港湾维护,重点建设码头、防波堤、护岸和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建立与国家、省级系统联网的区域气象灾害和海洋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完善海上安全生产和船舶应急救助预案,建立海事、气象、海监、渔政、海上搜救等机构的合作应急机制。
三、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
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努力使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水平的基本社会保障,实现城乡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教育。以创建浙江省教育现代化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着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公平配置,实现校长和教师有序流动,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高教育多样特色发展、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率先建立起结构协调、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优质均衡、富有内涵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县域教育体系。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投用玉环中学新校区,推进电大玉环学院和县教师进修学校、城北学校、坎门小学、楚门中学实验楼与图书馆等项目建设,做好玉环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前期工作。
医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加快实施玉环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工程,加快各乡(镇)、村(社区)的卫生院、卫生室和卫生服务站及民营专科医院的建设,建成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生服务“六位一体”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和服务水平。
文化。围绕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县”,坚持硬件和软件一起抓,不断提高全县的文化品位和层次。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扩大居民文化消费,大力推进海洋文化、民俗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创意文化、农村文化、旅游文化的发展。营造有利于出人才、出精品、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力争实现历史文化与现代文化相得益彰,大众文化与精品文化互相依托,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齐头并进,城乡文化协调发展,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文化发展的主要指标位居台州一流、省内同类城市前列。
广电。以广播电视节目信号传输、发射和接收设施的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广播电视事业,加快广播电视业的数字化工程建设,优先发展数字电视、移动电视等新兴文化业态,推进全县广播电视数字化新体系建设。
就业。大力调整产业结构,鼓励发展社区服务、餐饮、商贸流通、旅游等行业,重点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帮助和促进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改善城乡就业环境,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农村富余劳动力调查制度等,将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机制,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社会保障。加快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健全教育救助、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率先建立较为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财政投入,进一步缩小城乡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差距,到2015年,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人群全覆盖。
第四节 统筹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
按照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重点海岛分类开发与保护,并且加强对无居民海岛的保护与管理。
一、科学开发与保护重要岛屿
根据《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要求,科学开发与保护5个重点海岛。
茅埏岛。依托海岛丰富的滩涂资源,发展高效生态海水养殖和特色渔业休闲产业,结合湿地保护与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建设高端休闲度假基地。结合乐清湾跨海大桥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有序推进海岛供水、供电网络与大陆的联网、并网工程建设。
鸡山岛。依托现有水产品加工基础,加强科技攻关和技术改造,深化水产品精深加工,建设专业化水产品加工园区。加强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和远洋渔场开拓,增强获取国际渔业资源能力。打造集现代海水养殖、近外海捕捞、水产品加工贸易,兼备一定生产和生活功能的渔乡特色风情岛。
大鹿岛。以大鹿岛国家AAAA景区为依托,加强旅游宣传和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丰富旅游产品,加快推进旅客集散中心和二期景区建设,打造成为独具风格的避暑、疗养、游览胜地。结合周边海域开发,将大鹿岛作为海上旅游的重要节点和转运码头,积极开拓与周边岛际旅游联系。
江岩岛。发挥区位优势,利用现有森林公园及滩涂湿地资源,加大旅游项目开发,建成集观光、休闲、渔家乐为一体,与茅埏岛渔业休闲等旅游开发相呼应的重要旅游节点。
披山岛。保护岛礁性鱼类种质资源及岛礁生物资源,合理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开展生态修复,建成生态示范岛。探索海岛风能、潮汐能等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建设披山海岛休闲旅游体验区,建成远岸海岛体验、海洋观光为特色的高端旅游服务基地。
二、加强对无居民海岛保护利用的分类管理
落实沙门东部沿岸岛群、鸡山-大鹿岛群、披山岛群、坎门东南沿岸岛群、乐清湾口门岛群(玉环部分)五大岛群的分类管理措施。适时启动黄门岛和南排山岛开发利用工作,分别按照渔业生产和旅游娱乐用岛的主体方向进行设计,并制订可操作性的开发利用方案。
第五节 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以建设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为契机,通过倡导海洋生态文明理念,加强陆海污染综合防治、修复海洋生态环境等方式,实现人海和谐相处、协调发展,确保海洋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一、倡导海洋生态文明理念
深入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优化公众投身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氛围。构筑由各类学校、基层组织、公益团体、网络媒体等多元化宣传平台,发挥环境监测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海洋公园、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机构场馆在宣传海洋生态文化方面的作用。加强海洋生态文化的保护和研究,开展海洋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保护传统特色海洋节庆和海洋习俗,开展海洋生态文化的理论研究。全面推动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企业、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公众参与监督等制度建设。
二、加强陆海污染综合防治
以恢复和改善近岸海域水质与生态环境为目标,加强废水、固体废弃物等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加快污水处理厂、小型污水处理站、污水管道和二、三级管网建设,实现入海水质达标排放;加快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建设,开展垃圾清理工作。加强海上污染源控制管理,加强港口、船舶、海洋工程以及海水养殖污染防治,建立和实施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通过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状况与趋势监测、陆源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环境质量监测、海洋主要功能区监测、生态监控区监测和海洋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等方式,加强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控制管理。
三、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从严实施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渔业资源保护。按照重点保护区、生态与资源恢复区、适度利用区和预留区等四类功能,对披山海洋特别保护区实施分类保护。严格执行禁渔区、禁渔期伏季休渔制度,大力开展增殖放流和人工鱼礁建设,建设“海洋牧场”,促进渔业资源恢复性增长。
切实加强滨海湿地及海岸景观带保护及修复。加强滩涂湿地的有效监管,加强人工岸线管护和沿海防护林建设,对已遭破坏的海洋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治理,重点推进漩门湾湿地公园建设及茅埏岛滩涂湿地修复。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减少对海岸环境的破坏,重点保护坎门、鲜迭、里岙、鹭鸶礁、白马岙的沙岸景观,保留沙门、干江、鲜迭等基岩质自然岸线,推进鸡山岛海岸景观带修复。
探索建立海洋生态环境区域合作机制和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加强乐清湾海洋生态环境调查监测和管护,深化涉海工程监管,组织实施海底固体废弃物清理和红树林种植等生态修复项目。构建重点海域立体化监测网络,实时获取责任区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编制区域应急响应预案及应急救助体系,提升海洋环境灾害、环境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处置及快速反应能力。
第六节 推进对台合作综合试验
以长三角地区和浙南闽北为腹地支撑,以大麦屿口岸开发为依托,以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建设为载体,突出“枢纽”特色,通过产业合作、民间交流、港城联动、陆海统筹等举措,探索建立两岸经贸合作与民间交流的新模式,努力打造大陆对台经贸合作与民间交流的新通道与新平台,建设两岸民间经贸合作交流共赢发展的示范区。
一、加快建设两岸旅客集散中心
利用大麦屿口岸人员往返两岸时间较短、成本较低的优势,大力发展海上客运业务,打造大陆最具活力的对台海上客运航线之一,把玉环口岸建设成为长三角区域主要的对台海上枢纽、人员往来通道及大陆重要的两岸旅客集散中心。重点推进客运码头、出入境服务大厅以及海上客运航线运营管理配套设施等建设。
二、争取打造海峡两岸车渡(自驾游)基地
发挥浙江旅游资源丰富和文化底蕴厚重的优势,通过两岸旅游产业合作,组织台湾车辆到浙江及长三角地区自驾游或组团旅游。同时,作为大陆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温台地区,也是大陆私人轿车拥有率较高的地区之一,赴台自驾游市场潜力较大,开展甩挂运输和车辆互通试点的市场基础雄厚。两岸开放自驾游的条件和时机日渐成熟,积极向国家争取两岸车渡互通试点政策,努力打造海峡两岸车渡基地(自驾游中心),构建两岸经贸合作和人员交流新平台。
三、着力建设海峡两岸商品交易物流中心
商务部于2009年批准在玉环设立海峡两岸商品交易物流中心。玉环已经完成相关前期规划方案,主要定位是发展成为我国华东地区重要的台湾商品采购中心和集散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位于大麦屿港区的商品交易和物流综合服务区、以大麦屿港区为主体的物流基地以及包括玉环开发区、台州沿海产业带玉环区块和对台贸易加工基地在内的生产服务基地和区域物流基地。
四、积极打造长三角区域性两岸货运物流中心
长三角地区是大陆台资企业的主要集聚区域,货物物流需求量巨大。大麦屿港区以直航物流产业为依托,在临港区域布局物流加工、配送中心、物流综合服务区等项目。重点建设大麦屿港区-基隆港港口合作物流基地,带动港口、临港工业和相关物流发展。与台湾相关港口建设管理机构合作开发大麦屿港,加快码头泊位和进港航道建设,加强区域客运货运一体化,融入长三角快速交通网络。
五、打造两岸(汽车)零部件采购中心
发挥台州市和玉环县汽车零部件产业优势,积极与台湾汽车零部件企业对接,规划在玉环经济开发区东南片区、靠近漩门湾三期区块,建设形成全国有影响力的两岸(汽车)零部件采购中心,吸引台商汽车零部件知名企业入驻(独资或者合作),大力促进玉环汽车零部件采购业务发展。
六、探索开展两岸职业技能培训合作
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台湾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机构和相关咨询策划公司,与浙江江南理工专修学院等单位合作,联合发展两岸职业培训和在职教育,积极发展各类市场培训、管理咨询、企业诊断、投资理财等服务,培育壮大培训教育类市场,提高温台地区中小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全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
第四章 推进十大示范工程
加快推进海岛交通、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对台合作、文化科技、生态保护等十大示范工程建设,为推进海岛统筹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第一节 海岛交通先行工程
打造城市快速通道,加快建设城关至芦浦互通工程(西青岭隧道及接线工程)、76省道复线与疏港公路清港连接线工程、76省道南延坎门至大麦屿工程、76省道与76省道复线玉环城关连接线工程、漩门三期至76省道楚门段连接线工程等五条重要区域干线公路,构建连接各城镇组团的快速通道,形成半小时交通圈。建设城际连接通道,加快建设甬台温高速复线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76省道复线南延楚门至大麦屿工程等高等级公路,建成温岭泽国至玉环大麦屿港区疏港公路,合理预留大麦屿铁路支线、城市轻轨通道和乐清湾第二通道,与乐清、温岭等环乐清湾地区形成半小时交通圈。积极筹划东海大道、环岛景观通道等环岛景观公路建设,构筑特色鲜明的海岛城市交通路网。加快鸡山、海山横床、下栈台、海山大青等陆岛码头建设。
第二节 漩门湾玉环新城打造工程
玉环新城位于玉环本岛与楚门半岛之间,以漩门湾为中心,由漩门二期和漩门三期组成,总规划面积约80平方公里。其中,漩门二期作为玉环新城建设的先行区,根据景观条件、功能差异,规划形成中央休闲区、核心商务区、高端居住环、南区生态社区、南区生态产业园等五个功能片区,打造成为魅力滨海城、生态宜居城、活力休闲城、新型产业城,近期建设的重点区域包括启动区、中央休闲区、核心商务区北端、高端居住环等。漩门三期作为未来中心城区延伸和拓展区域,规划形成“一轴(新城复合轴)、一带(滨海休闲带)、三心(行政中心、商务商贸中心、休闲娱乐中心)、四片(城市片、农业片、产业片、休闲片)”的空间格局,包括行政文化区、商务商贸区、商住混合区、城市居住区等十二个功能区块,努力打造成浙江对台服务基地、温台地区产业服务基地和玉环县域公共服务中心。
第三节 楚门省级小城市培育工程
围绕“省级小城市”培育目标,紧扣“家居产业名都、滨海活力名城和人文生态名镇”的功能定位,高标准编制楚门总体规划、中心区控制性详规以及各类专项规划,小城市规划区面积由9.6平方公里扩展到13.9平方公里,中心区面积达2.6平方公里;加快推进工业经济、基础设施、商业住宅、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一批工程项目建设,着力打造现代新型小城市。
第四节 临港工业产业带建设工程
临港工业产业带建设工程由玉环县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和滨港工业城组成,通过疏港公路连接大麦屿港。玉环县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位于漩门三期南部产业片,规划面积4500亩,空间布局结构为“一心、四核、五组团”;示范区以“玉环智造、转型示范”为导向,以“优化产业结构,由制造向智造升级”和“完善产业服务,引领企业转型提质”为目的,打造全县汽摩配、机床装备等临港产业示范园区。滨港工业城位于沙门镇境内,总规划用地面积近15000亩,分三期推进,一期以二次创业园为载体,主要为玉环本地汽摩配、水暖阀门、家具等传统产业升级提供用地空间,打造先进制造业示范基地;二期以特色产业园区为载体,主要发展医疗器械、船舶修造及配件等特色产业并适度发展海洋生物等高新技术产业,打造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基地;三期以新兴产业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海洋生物、环保、新能源等产业,打造海洋新兴产业基地。
第五节 大麦屿物流园区建设工程
位于大麦屿港区,规划占地面积3000亩左右,由物流功能区、对台贸易区、港口保税区、集装箱作业区等功能区块组成,在临港区域布局物流加工、配送中心、物流综合服务区等项目,打造以货物中转运输服务为核心,以集装箱拆装箱服务和石化、外贸物资、大型能源区域集散中转服务以及煤炭、粮食、木材、建材等大宗物资的分拨运输为主要服务内容的港口依托型综合物流中心。建设重点:完善物流配套基础设施,在已建设2万吨级兼靠3万吨级杂货码头、7.4万吨级输煤码头的基础上,加快推进1.5万吨级兼靠3万吨级客货滚装码头工程建设、3万吨级和5万吨级多用途码头工程建设,规划建设10万吨级和7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加强物流主体建设,扶持发展一批物流配送、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虚拟物流的大型企业,加快电子口岸信息服务系统、航运物流信息服务系统等现代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建设区域性商品交易平台,重点推进大麦屿钢材交易市场、煤炭交易市场、海峡两岸商品交易物流中心、船舶加油补给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
第六节 海岛生态休闲旅游开发工程
着力提升大鹿岛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漩门湾湿地公园等核心景区影响力,加大坎门渔都风情旅游区、玉环观光农业园区(含世界名柚园)、江岩岛休闲度假区、茅埏岛生态旅游度假区、鸡山海洋美食岛、大雷山森林公园等旅游板块开发力度,统筹规划形成4条旅游线路——乐清湾海岛风情游(西线)、东漩门湾渔家乐六岛游(东线)、大麦屿至坎门的大龙湾海滨游(南线)、围绕大雷山森林公园展开的大雷山生态健身游(北线),全面推动东海岛群生态休闲旅游开发。
第七节 现代设施渔业园区示范工程
发挥岛屿和浅海资源优势,采用陆海联动的养殖模式,利用乐清湾、坎门、鸡山等周边海域滩涂,新建2万亩浅海特色养殖基地、1.5万亩生态鱼虾连片围塘养殖基地、1500亩高端水产品养殖及种苗繁育基地,打造一批设施渔业精品园区和无公害示范基地。
第八节 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建设工程
经贸合作区规划建设范围包括大麦屿港区、玉环经济开发区,陆域面积约100.8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87.21平方公里。在整合玉环经济开发区、大麦屿对台直航码头、旅检大楼、港台商城等现有对台资源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两岸零配件采购中心”、“两岸游客集散中心”、“两岸车渡基地(自驾游中心)”、“海峡两岸商品交易物流中心”、“两岸货运区域性物流中心”、“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等项目。
第九节 海岛文化科技创新工程
在城市,重点推进玉环海岛文化博物馆(玉环县博物馆)、海洋海岛主题公园、文化馆、图书馆、海岛文艺演出中心、楚门文玲书院、楚门文化创意中心及民间民俗展示厅等海岛文化设施建设;在乡村(社区),依托“中国(玉环)海岛文化节”、“东海明珠”工程,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加大坎门花龙、鳌龙鱼灯舞、玉环船工号子等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精心策划和举办“文旦节”、“开渔节”、“美食节”、“环岛自行车赛”、“环岛马拉松长跑”等重大文化节庆活动及“农民文化节”、“社区文化艺术节”、“邻里节”等农村文化活动。实施科技强海工程,筹建玉环海洋经济研究院、玉环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
第十节 披山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工程
保护区位于玉环东部海域,包括披山、小披山、上浪珰岛、下浪珰岛、大洞精岛、小洞精屿、前山岛、下前山岛及周边海域,规划面积114.7平方公里,是一个以珍稀濒危生物、重要渔业经济品种及其生境保护为重点,适度开发海洋生态旅游为主的海洋特别保护区,分为重点保护区、生态与资源恢复区、适度利用区和预留区等四大功能区。
第五章 创新海岛发展政策
强化政策创新,支持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在财政金融、用地用海、产业发展、海岛保护、人才集聚等领域组织先行先试。
第一节 创新财政金融政策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玉环县要统筹用好省下达的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推进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建设。省级在海域使用金使用支持相关项目上对玉环适当倾斜,所上缴的海域使用金留省部分,以项目形式适当支持玉环的海域整治、保护和管理。
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力度。通过创新金融、投资、担保等体制机制,加大投融资平台建设,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参与海洋经济开发,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机构向海洋产业提供中长期低息贷款;鼓励以政府贴息、担保等方式吸引商业银行从事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活动;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为涉海企业小额信贷提供融资担保;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涉海产业开发;支持金融租赁公司进入银行间市场拆借资金和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仓单质押等贷款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私募债等债务融资工具。
创新海洋金融服务。积极争取在海洋投融资体制机制方面实行先行先试,建立多元化的海洋投入机制。创新海洋和港口资源资本化运作模式,大力探索海域、港口岸线、海岛资源等经营权的公开招标、折价入股、拍卖转让和产权抵押融资等开发政策。积极探索政策性保险扶持和推动海洋产业发展,稳妥推进渔船保险补贴计划、渔业保险补贴计划、普惠制引导性保险计划。支持玉环农信担保机构等金融企业开展渔船融资模式创新,探索开展渔船抵押贷款试点业务。积极争取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试点,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探索建立大麦屿港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第二节 创新用地用海政策
创新用地政策。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开展留地安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征地安置模式试点。积极稳妥推进荒滩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保障建设项目用地。试验区内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海岛保护开发项目,争取享受省里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政策。
创新用海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围填海年度计划指标,优先安排列入省重点的涉海工程和海洋生态保护项目建设用海需求。完善渔业水域、滩涂占用补偿制度,规范征收占用程序,严格保护渔民权益。严格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完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制度,探索建立海域使用权二级市场。积极实施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房屋产权登记等手续试点。
第三节 创新产业发展政策
支持涉海产业、临港工业、海岛基础设施等项目向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倾斜,支持玉环优先发展海洋工程装备、现代港航服务、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清洁能源等现代海洋产业,支持省级相关海洋研究中心、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在玉环落户或建立分支机构,支持玉环大麦屿物流园区建设。
第四节 创新海岛开发保护政策
创新海岛开发政策。争取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在海岛使用(申请)权出让、海岛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二级市场,设立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支持玉环县政府以回收、回购、置换和征收等方式开展海洋资源收储,加强海洋空间资源管控和优化配置。
创新海岛保护政策。推进实施生态补偿机制、产业政策引导、工程项目管理等海岛生态保护制度。按照‘谁污染,谁补偿’的原则,实施资源有偿使用和污染者付费政策,严格监管沿海排污企业,完善污水排放和生活垃圾等环保领域收费制度,加大生态环保治理力度和经费投入。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海岛环保产业发展。
第五节 创新海洋科技人才政策
创新海洋科技人才引进政策。按照“按需要才、点将派遣”的人才引进模式,争取高端专业人才到玉环工作或挂职服务。对落户玉环创办科技型企业的海洋经济领军人才(团队),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产业化程度和市场前景,给予一定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和贡献奖励;对在玉环落户的海洋科技高层次人才在子女入学、配偶工作、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
创新海洋科技人才培育政策。实施“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建立人才培养与重大项目紧密结合的机制。完善青年科技人才激励保障措施,加大对做出突出贡献海洋科技人才的奖励力度,促进海洋优秀科技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实施支持海洋科技人才创业政策,加大对科技创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税优惠政策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对海洋科技人才创业的引导和扶持作用。落实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企业税收优惠、政府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创业投资企业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和鼓励涉海企业提高科技研发投入,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和风险。制定海洋科技人才培训计划,加强海洋科技人才继续教育。支持涉海创新型骨干企业建立海洋科技人才培训基地,面向涉海行业科技人才进行技术培训,并将有关培训纳入政府培训项目计划给予支持。
第六章 明确建设实施时序
按照规划引领、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开发建设时序,确保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建设分阶段有序推进和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一节 启动建设阶段(2013-2015年)
编制相关规划,明确各功能区块的空间布局,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设施建设,为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的开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编制实施专项方案。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在本规划基础上,加快编制实施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海岛开发与保护等一批专项实施方案。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启动和完成一批涉及交通、港航、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大麦屿港区进港航道疏浚工程、对台直航客货滚装码头工程以及76省道复线南延楚门至大麦屿工程、城市防洪工程、110千伏胡新变、古顺变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乐清湾大桥及接线、东海大道工程、坎门至大麦屿接线工程、温岭泽国至大麦屿疏港公路、220千伏九清变及一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做好大麦屿港铁路支线、楠溪江引水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
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目标,重点推进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坎门国家级中心渔港三期及水产品加工园区、华电玉环海上风电场测风、漩门湾湿地公园等一批项目的建设。
推进社会事业设施建设。完成玉环新城公共文体设施工程、玉环文化广场及书城影城工程、玉环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玉环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工程、坎门小学校舍工程、城北学校校舍工程等社会设施项目建设。
推进对台合作试验岛建设。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玉环长三角对台综合枢纽港完成框架建设,力争成为义乌小商品出口台湾固定港口、台湾消费品进口主要港口,两岸旅客往来的重要中转换乘枢纽、两岸海上交通枢纽港雏形基本形成。两岸商贸展示交易平台、两岸港口物流合作平台、两岸制造服务业对接平台雏形初现。争取把玉环从浙江省对台合作综合试验岛升级为国家级对台合作综合试验区。
启动重点海岛开发保护。启动鸡山岛、茅埏岛、大鹿岛、披山岛、江岩岛等重点海岛的科学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分别按照现代渔业岛、滨海旅游岛和海洋生态岛的主导功能定位制订具体可行的开发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节 全面提升阶段(2016-2020年)
基本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一体统筹发展,海岛科学开发利用,海洋产业不断壮大,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建成服务功能完善、创业生活适宜、生态环境优美的魅力宜居宜业的海岛之城。
空间布局框架基本形成。旧城服务业业态改造提升基本完成,强化漩门二期城市功能及海洋服务功能的培育,做好漩门三期区块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启动建设漩门三期区块基础设施工程,海洋服务业发展区空间框架基本形成;完成滨港工业城二期工程建设,同时启动三期工程建设,滨海先进制造业发展区开发接近尾声;加快推进大麦屿港区集装箱作业区的建设,港口产业发展区基本建成;现代渔业经济区、滨海旅游发展区、海洋生态保护区的开发建设与保护进一步加强,基本形成由六大功能区构成的总体空间布局框架体系。
城乡统筹发展取得突破进展。基本完成玉环新城城市形态构建、业态培育和生态建设,初步形成环漩门湾滨海城市核心区;完成对玉城、坎门、大麦屿三个街道的整体改造;楚门从中心镇向小城市完成转型,建成全省一流的小城市;全面完成“四美三重点两统筹”美丽乡村建设任务。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完成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乐清湾跨海大桥及接线工程、大麦屿港区集装箱作业区7万吨级、10万吨级码头及配套设施工程、220千伏九清输变电工程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成并投用玉环海洋经济研究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试验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
重点海岛科学开发取得明显成效。推进大鹿岛国家级AAAA级旅游景区建设和江岩岛风景旅游区建设,打造成浙东南海岛生态、休闲度假胜地。保护茅埏岛、鸡山岛滩涂和渔业资源,打造成现代渔业和休闲渔业示范岛。科学保护利用披山岛,打造成极富海岛特色的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海洋生态经济示范区。
第七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的支持和指导,加强沟通协调,帮助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产业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以及在相关领域改革试点建设等方面给予指导支持。
台州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玉环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用地用海、财政金融、产业发展、平台打造、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给予支持。玉环县政府要加快建立试验区建设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抓紧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做好规划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二节 加快项目推进
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到玉环投资;实施“浙商回归工程”、“在外优势企业(项目)回归工程”,引进一批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做好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形成规划一批、储备一批、立项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的良性循环,有效落实海岛统筹发展各项任务。实施重大项目的动态管理,建立重大项目动态管理项目库,及时跟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第三节 强化要素保障
健全与海岛统筹发展相关的资金、人才、土地、水资源、环境容量等资源要素保障体系,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创新投融资渠道,努力形成以国家投入为引导,地方和社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支撑海岛统筹发展的重要项目列入上级规划范围,争取更多的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快筹建玉环海洋经济研究院,并加强同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浙江大学、浙江海洋学院等海洋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开展多层次海洋技术教育和培训,大力培育海洋管理、海洋经济、海洋科技、海洋教育等方面适用人才。积极推进漩门三期围垦后续工作,积极争取土地利用指标,优先保障海岛开发利用重点项目用地。加快推进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的实施,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鼓励海水资源直接利用及海水淡化工程,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阶梯水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