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4082/2016-0598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16-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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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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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发改规划〔2016〕103号
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印发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十三五” 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玉环是全国14个海岛县之一,也是浙江省重点渔业大县,海洋与渔业在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十三五”是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战略目标,但战略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海洋与渔业发展既迎来了更大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结合我县海洋与渔业发展实际,在全球渔业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特别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影响渔民收入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城乡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的联系日趋紧密的同时,与国际市场的联系也越来越密切,需要我们更新发展理念,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集约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海洋与渔业发展之路,着力加强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加快培育海洋与渔业产业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推动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未来5年将是我县海洋与渔业事业进一步巩固基础地位、改善生态环境、转变发展方式的决定性时期,在此背景下,编制《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尤为必要。
根据《中共玉环县委关于制定玉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玉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省市有关海洋与渔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及相关政策意见,编制《玉环县海洋与渔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00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2006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保护实施条例》,2013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条例》,2014年; 8.《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2011年; 9.《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0-2020)》,2012年; 10.《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5年; 11.《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5年; 12.《台州市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5年; 13.《中共玉环县委关于制定玉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5年; 14.《玉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5年。
“十二五”时期,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以强海兴渔为目标,围绕转变海洋与渔业发展方式,通过提高水产品市场竞争力,主攻浅海开发和设施渔业,优化海洋资源管理,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渔业转型升级,推进现代渔业建设,加快服务管理,推进基础保障建设,实现了海洋与渔业稳步持续发展的好势头,较好地完成了海洋与渔业的发展目标。 1.海洋经济实现较快发展 “十二五”以来,随着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浙江省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县的建设,全县海洋经济增投入、优结构、促转型,形成以海岛基础设施、“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海洋能源、海洋服务业、海洋科教创新和生态保护为主体,倾力打造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先行岛、对台合作综合试验岛和海洋生态旅游岛,努力建设全国一流新型海岛城市。2015年,全县海洋经济增加值约71.8亿元,海洋经济增加值约占全县GDP比重达16.4%,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清洁能源、滨海旅游业得到较快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活力较为强劲。 2.渔业经济保持稳定增长 “十二五”末,全县渔业经济总产值49.1亿元,约占GDP的11.2%,比“十一五”末增长22.3%,年均增长5.2%;水产品总产量27.6万吨,比“十一五”末增长5.8%,年均增长1.4%。渔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海洋捕捞养殖产量比由2010年的65.4:33.7发展到“十二五”末的64.1:34.9;渔业二三产业产值占渔业经济总产值的比重达53.2%,比“十一五”末提高4.6个百分点;渔民人均收入18713元,比“十一五”末增长55.7%,年均增长11.7%。现代渔业园区、生态养殖、休闲渔业建设取得新进展。 3.科技兴海实力明显提高 “十二五”期间,科技对海洋与渔业的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全县进一步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力度,加快高新技术推广应用水平,重点展开新型负压封闭引流生物海绵材料开发、纯天然N-Z酰氨基葡萄糖绿色生产新技术及产业化示范、水产品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项目研究,在水产冷冻设备改造更新等技术攻关方面获得有效突破;构建多元化渔业科技推广体系与网络,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中心等建设,建成省级水产优质苗种规模化繁育基地1处,设立若干海洋渔业技术电子流动图书馆,科技进步成为推动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的主旋律。 4.海洋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开展“五水共治”行动和“碧海生态建设行动计划”专项综合执法,推进红树林种植工程,实施乐清湾、坎门后沙、干江白马岙、江岩岛等海岛海岸带生态修复项目,实现涉海环境保护协同监管;强化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加强涉海工程项目环评准入,全面实施海洋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重点开展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海水增养殖区和赤潮应急等监测;渔业资源恢复有新突破,积极实施浙江渔场修复振兴计划,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取缔“三无”渔船949艘,整治完成“船证不符”渔船6艘,取缔禁用及违规渔具5108顶,圆满完成各项既定目标;建立披山省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实施披山、前山(中鹿岛)、乐清湾、玉环湖等海域增殖放流,放流各类鱼虾贝类苗种4120余万尾(粒),为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新路径。 5.支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依法严格海域使用管理,全县先后制定(修订)出台海洋功能区划、海岛保护规划、海洋环境保护、现代生态渔业发展、水域滩涂养殖规划、标准渔港建设、披山海洋特别保护区总体规划,制定海洋环境监测实施方案,新设海洋资源管理中心,办理海域使用权转让、变更、确认使用38宗,涉海面积约170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369余万元,海域海岛管理实现新突破。 加快渔船救助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海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加强渔船基础数据库管理,强化渔船动态监管;全面推进海洋捕捞渔船转型升级,更新改造和调整作业渔船44艘,生产渔船安装配备北斗星通和卫星电话达100%,渔船装备水平得到提升;大力发展设施渔业和碳汇渔业,建设省级现代渔业园区2个,申报并获批中央现代渔业项目5个、省渔业种苗项目3个,申报并获批建设县级渔业新兴培育基地5家,有效促进养殖业发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强化,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 落实国家各项兴海惠渔政策,其中,发放渔业柴油补贴6.95亿元;实施海洋渔船减船和渔民转产转业政策,生产渔船年均递减7.7%,渔民转产转业1060人;拓展政策性渔业互保业务,累计入保渔船2234艘次、渔民20850人;加大渔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建扩建坎门国家一级渔港和鸡山、大麦屿及灵门渔港,海洋与渔业执法装备和指挥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增强,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连续3次被评为全国平安渔业县,继续保持全省先行和示范作用。
我国海洋与渔业发展正处在现代化跨越的关键时期,传统海洋与渔业改造取得显著进展,环境友好、产品安全、资源节约和综合产能实现质的飞跃,适度规模经营和分散经营融合发展,渔民收入水平持续增加,海洋与渔业现代化的基础条件已逐步形成。 未来五年,玉环海洋与渔业要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趋势,把握“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深度融合的机遇,在全面参与全国一流现代化、国际化海岛城市建设中,加快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浙江省海岛统筹发展试验区和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提高聚集海洋与渔业生态、资源、要素、产业、人才的能力。着眼为“生态立县”全面建成海洋与渔业强县作出更大贡献,积极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着眼于渔业供给侧改革,提高水产品质量效益,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着眼于“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着眼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县,重塑制度优势,积极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加快推进海洋与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加强海洋生态资源养护能力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信息化和设施装备支撑保障能力,积极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提高海洋与渔业安全保障能力,加快现代海洋与渔业强县建设步伐。 同时,尽管“十二五”时期玉环海洋与渔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发展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海洋污染趋势未能有效遏制,涉海工程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明显,滨海湿地和养殖面积逐年缩减,渔民权益难以保障;二是海洋生物资源过度利用,渔业资源持续衰退,生物多样性明显下降;三是渔业供求结构错位,捕捞作业方式、养殖品种结构不尽合理,高附加值产品加工相对缺乏,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资源市场双重约束日趋明显,生产成本逐年增加,水产品价格上升缓慢,渔业增效渔民增收难度增大;五是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体系尚未形成,科技人员知识结构不尽合理,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相对薄弱,人员业务素质总体偏低;六是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抵抗和防御灾害能力有待提高,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尚未完善。 面对充满重大战略机遇和诸多严峻挑战的转型时代,我们要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敢于担当,砥砺前行,化挑战为机遇,着力以创新促发展,以转型促发展,努力谱写“十三五”时期海洋与渔业发展新篇章。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全国一流现代化、国际化海岛城市建设战略,围绕“海上都市、美丽玉环”建设目标,落实“生态立县”建设方针,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要任务,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水产品供给侧改革为重点,以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抓手,以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为目标,加大海洋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力度,大力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增强海洋与渔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打造海洋生态环境良好、产业结构协调、区域布局合理、人海关系和谐的海洋经济强县。
1.创新发展。坚持改革创新驱动,加强科技支撑,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力推进海洋与渔业现代化。 2.协调发展。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健全海洋与渔业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加大新渔区建设力度,积极拓展渔民增收渠道,促进海洋与渔区、渔村、渔民全面发展。 3.绿色发展。坚持生态文明理念、原则和目标,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和资源保护,形成与其承载力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全面促进海洋与渔业可持续发展。 4.开放发展。坚持“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战略,加快引进关键技术、高层人才和管理经验,拓展海洋与渔业国际合作,不断提高海洋与渔业发展水平。
1.总体目标 以建设全省一流的现代海洋与渔业强县为目标,突出海洋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追求高水平、推进均衡化、发展新优势,构建现代渔业产业、生产和经营体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海洋与渔业现代化。 2.主要目标 (1)综合实力更强 实现海洋经济增加值120亿元,占全县GDP比重达25.0%,海洋经济总量进入全国海岛县前五位。渔业经济总产值65亿元,其中渔业产值26亿元;水产品总产量27.9万吨,其中海洋捕捞17万吨,海水养殖10.5万吨,淡水渔业产量0.4万吨。 (2)产业结构更优 海洋经济三次产业结构更加合理,滨海旅游业、海洋生物制药业等产业规模持续增大。渔业经济三次产业结构由46.8:37.8:15.4发展为40.0:40.0:20.0,渔业二三产业产值占渔业经济总产值的比重达60.0%,比“十二五”末提高6.8个百分点;休闲渔业获得长足发展。 (3)生态环境更美 加快海洋生态环境建设,以绿色化、清洁化为引领,以海岛、海湾、海岸线、海洋保护区建设为重点,构建海洋生态文明体系,稳步提升海洋生态、海洋环境、渔业资源功能,推动渔业节能控碳,严格控制主要入海污染物排放量,扩展清洁、较清洁海域面积,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4)渔民收入更高 渔民生活水平和品质稳步提升,渔民人均收入37000元,比“十二五”末增长97.7%,年均增长14.6%,增幅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健全渔村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渔民与城镇居民同步实现高水平小康。 (5)渔业安全更实 全力推进平安渔业建设,继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渔船安全生产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渔船渔具准入制度和网格化管理,健全渔船安全监管保障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渔船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水平,确保不发生渔业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 (6)服务体系更全 积极实施“科技强海”战略,推进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和渔民培训改革,海洋与渔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强化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和执行力度,切实推进海洋保护区建设;提升管理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水平,提高海洋与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和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初级水产品产地抽检合格率98%以上。
以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为抓手,积极推进国家海洋公园建设,加大沿海区域海洋环境保护力度,突出海岸带和海岛生态资源保护,开展近岸海域海岸带综合整治与修复,进一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均衡发展;坚持科学规划、依法用海、生态优先,依法科学配置海域海岛资源,加强海域海岛资源要素使用,强化海洋综合化、规范化管理,逐步建立海域审批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证重点工程项目用海需求。 加强海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提高沿岸标准堤塘和防洪御潮能力;提升和完善标准渔港建设,形成以国家级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为龙头、二三级渔港及避风锚泊地为支撑的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体系,确保渔业生产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体系,推进海域海岛动态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防灾减灾网络,及时播发海洋灾害预警信息,提高海洋防灾减灾反应能力。
以提高海洋生态资源环境保护质量为核心,加大“五水共治”力度,继续推进乐清湾海洋污染综合治理;加强陆源污染物排放监管,控制海水养殖污染,确保直排入海污染源达标排放;强化海洋海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建立海洋环境监测通报制度。 继续推进“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加强休渔禁渔管理;加强传统经济鱼类资源保护区建设,继续实施增殖放流,改善和修复生态资源环境;积极开展海岛生态调查,加强海岛生态修复和自然资源保护,保护海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环境。
积极压减和控制近海海洋捕捞产能,鼓励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优化作业结构,引导发展钓、流刺网、笼捕等生态资源友好型渔具渔法,优化海洋捕捞作业方式,鼓励捕捞成果应用转化,提高专业化、组织化、规模化发展水平;继续推进渔船卫生标准设施和节能减排改造,实现节能高效生态捕捞,进一步提高水产品鲜度和品质,增加生产效益,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积极贯彻“一带一路”倡议,合力实施“海上丝绸之路”和“走出去”战略,鼓励发展过洋性远洋渔业,带动国内渔船转产远洋生产;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创造条件建设海外远洋渔业和养殖基地,突破远洋渔业发展短板。 积极推广生态环境友好型养殖模式,拓展养殖空间,结合现代渔业园区、健康养殖示范场、循环水养殖基地等建设,开发智能化深水网箱养殖,促进养殖业转型升级;加强苗种繁育基地建设,做大做强优势苗种培育;大力促进碳汇渔业发展,提高人工配合饲料利用率,降低养殖生产对海域环境影响,建设产出高效、绿色生态、安全优质的现代养殖业。 积极发展先进水产品加工业,大力引进实用技术和加工工艺,提高加工产品品位和档次;加强海洋生物药品、保健品和食品研发,开发新产品、新品种,扩大水产品精深加工比重,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水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冷链物流发展,加大品牌营销力度,加强流通市场信息服务,打造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拓展新兴国际市场,大力开拓中西部消费市场。 大力发展休闲渔业,按照“产业有特色、渔文化有传承、多产业融合”的发展思路,依托海岛渔村渔民优势,挖掘海洋文化、渔村文化、渔文化资源,积极发展海岛自然风光、玉环湖湿地生态、渔村生活体验等休闲活动,培育休闲渔业精品示范小区,开发融合体验渔民生活、了解海上生产、参与垂钓捕捞、品尝野生海鲜、领略大海风光于一体的休闲渔业产品,建设具有海岛特色的美丽渔乡小镇。
强化科技支撑平台建设,整合资源,积极推进政产学研合作,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支撑发展能力,促进科技成果更快捷、更有效地转化应用,增强海洋与渔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动力。 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加快海洋环境保护、生态资源养护、节能减排、种苗繁育、海洋生物制品、精深加工、物联网应用等关键技术研发,积极培育水产种苗、精深加工和海洋生物制品等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打造智慧海洋与渔业互联网网络,构建物联网测控体系,加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技术应用,重点加强海域环境、渔港渔船、养殖水质、鱼病防治、品牌营销和市场信息等物联网技术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逐步实现从“渔场、渔船(鱼塘)”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建立渔船捕捞和养殖生产日志登记系统,引导和督促加工流通企业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扩大水产品监控覆盖面。
加强平安渔业建设,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区域协同、公众参与”,积极推行群专结合监管模式,全面推进海上综合执法,强化执法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强渔船安全设施设备建设,提高渔船生产管理水平,增强抵御安全风险能力;健全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渔船(船员)管理数据库,实现渔船(船员)动态全程监管。探索建立渔船“三位一体”海上应急救援体系,提升救援能力。 加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大力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以科技示范基地为平台,完善渔业技术服务“直通车”等培训制度;积极开展渔民转产转业和就业技能培训,开拓生产领域和就业空间,创造更多就业渠道和机遇。 着力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健全渔业经济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服务功能建设,完善规范渔业股份合作制,稳妥推进渔船法人制管理,积极发展渔业专业生产合作社、家庭渔场等新型市场主体,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积极培育现代新型渔民,依托科研院校、技术推广部门资源,改进培训内容、方式和机制,提高培训质量;开展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培育一批能奉献、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新型渔民,为现代海洋与渔业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按照海洋与渔业发展战略要求,依据《玉环县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坚持陆海联动协调发展,注重发挥不同区域比较优势,着力打造“一园二区多点”,形成以国家海洋公园为核心,渔港经济区、生态旅游区为两翼,海洋捕捞区、水产养殖区、基础设施区等为节点的发展格局。
以创建国家海洋公园为契机,以海洋特别保护区为重点,结合蓝色海湾整治,建设生态资源恢复区、适度利用区和科学实验区,探索建立可控式海洋牧场,打造现代化海洋生态保护示范区和国际海洋旅游目的地。
重点是做强渔港经济区和生态旅游区二大区块,使之成为台州市乃至浙江省的产业标杆。 1.渔港经济区 着力建设海洋经济区,以坎门中心渔港为中核区域,辐射鸡山一级和大麦屿二级渔港,打造集生产生活、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现代化渔港经济区。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坎门中心渔港东港区配套区块、小里澳区块等“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启动三期防波堤建设;加大水产品精深加工、渔船和渔机渔具修造等领域的招商引资力度,启动海鲜美食街以及水产品流通与渔需物资市场建设;围绕全国文明渔港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渔港执法、报关签证等“五位一体”管理职能,改善产业发展环境。 图1 玉环县渔港经济区示意图 2.生态旅游区 以漩门湿地公园、大鹿岛、江岩、茅埏岛为核心,利用黄金海岸带和美丽海岛,建设生态休闲旅游娱乐区,打造国家和省级海洋渔业休闲基地。 图2 玉环县生态旅游区示意图
基于玉环海洋与渔业产业特色和优势,也是其核心竞争力所在,加快布局建设海洋捕捞区、水产养殖区和基础设施区等“点”功能,进一步提升玉环海洋与渔业核心竞争力。 1.海洋捕捞区:包括2个岸基和1个海基捕捞区 岸基捕捞区:包括玉环东和乐清湾,面积5759公顷,占用岸线长度60354米; 海基捕捞区:面积87963公顷,占用岸线长度20858米。 2.水产养殖区:包括6个岸基和2个近海养殖区 岸基养殖区:主要有西沙门、坎门、清港台山、大横床岛、漩门二期西侧、茅埏岛,面积4792公顷,占用岸线长度43166米; 近海养殖区:主要有鸡山、洋屿、披山、前山岛(中鹿),面积134公顷,不占用岸线长度。 3.基础设施区:包括栈台和坎门2个基础设施区 面积1643公顷,占用岸线长度47314米。 4.发展保留区:披山保留区 面积23971公顷,不占用岸线。 图3 玉环县海洋与渔业产业总体布局示意图
加快国家海洋公园建设步伐,加大海洋公园保护管理、基础设施、游览设施、资源利用、科研监测、生态修复和宣传教育力度,设置披山重要渔业品种及生境保护、茅埏岛红树林保护、前山—披山渔业资源恢复、乐清湾玉环增养殖、鸡山岛—洋屿旅游度假、大鹿岛旅游娱乐、茅埏岛旅游度假、江岩岛休闲度假和大青岛红色旅游等区域,新建续建一批综合管理、界址标识、海水淡化、海底管道引水、变电所、污水处理、游客服务、绿化道路、停车场、智慧旅游、观景台与卫生设施、特色民居改造、生态养殖示范、海洋牧场、历史遗迹修复、生态资源与利用现状调查与评估、海洋公园实验室、海域海岛与滩涂湿地生态环境监测和修恢复、海岛岸线整治修复、渔港景观、宣教基地和户外信息宣传栏目等建设项目,重点保护区域内自然沙滩、自然岸线、海洋珍稀物种和经济鱼类,逐步恢复区域内受损沙滩和岸线资源,适度利用海岸、海岛景观,积极开展海洋与渔业科学实验,大力发展生态示范养殖,加快特色渔村文化,探索建设可控式海洋牧场。 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加大玉环海岸带和蓝色海湾生态整治修复力度,大力推动玉环县海岸带整治修复建设,实施乐清湾东部海岛岸线与滩涂湿地生态修复、坎门后沙和干江白马岙沙滩整治与修复、坎门湾近岸海域清淤等工程,建立红树林种植保护区,逐步建设坎门湾小里岙护岸及海岸景观带、坎门特色渔村文化建设及环岛景观、鸡山岛生态景观以及海山乡海岸线综合整治与修复工程,推进海洋湿地公园及鸟类、滩涂原生动(植)物保护区建设,探索建立海洋与渔业生态红线制度,设立资源产卵场、索饵场、洄游通道为常年禁渔区,加强乐清湾、披山海域大黄鱼、梭子蟹、乌贼和横床滩涂缢蛏等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力争缢蛏资源恢复到上世纪90年代水平。 加强海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评估,完善水域滩涂污染赔偿制度,强化陆源和养殖污染物及尾水排放管理,主要排污口入海排污达标率超过95%,近岸海域I、II类沉积物质量占位比重达100%。 继续执行海洋捕捞“零增长、负增长”策略,巩固“一打三整治”治理成果,实现伏季休渔“零”违规,确保“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证集中”;实施中鹿岛至披山和乐清湾海域及玉环湖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扩大增殖放流规模,放流大黄鱼、乌贼、梭子蟹、泥蚶等苗种2000万尾(粒)。
完善海洋防灾减灾信息服务网络,全面推进X波段测波雷达站及气象观测建设,健全海洋预报和渔船安全救助信息体系,以风暴潮、台风灾害为重点,以精细化风险预警为基础,依托基础地理信息和社会经济数据,借助互联网、微信短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灾害环境实时监控、应急指挥调度及辅助决策支持等功能,力争实现海洋灾害信息覆盖率达90%以上。 着力推进坎门国家级中心渔港避风锚地和东港区码头建设,启动坎门中心渔港三期防波堤项目前期论证;完善鸡山一级、大麦屿二级渔港岸线码头、港池疏浚、港区道路、水文观测、监控信息等配套设施,大力推进灵门渔港扩建和灵门渔港船闸改造;加快渔船避风锚地的安全辅助、监控指挥、后勤保障等配套设施建设,切实解决渔船就近、分散避风和补给难题,确保渔船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提高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水平,加强渔港、渔用航标、港口监控、船位监测、安全救助等网络建设,加快渔船通讯导航与安全装备配备升级改造及智能化服务;积极推进渔船互保,海洋捕捞和养殖渔船入保率达100%。
1.捕捞渔船转型升级 海洋捕捞是玉环渔业的主体,根据乡镇实际引导生产要素集聚,开展捕捞强村建设,借助现代渔情预报信息技术,实施鱼群探索渔船和渔船编组生产制度,提高渔场资源和生产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捕捞收入。 实施渔业供给侧改革,减轻近海资源捕捞强度,压减生产渔船53艘,积极引导发展钓流刺网、笼捕等作业渔船30艘,推进更新改造渔船148艘,转产新增远洋渔业生产渔船5艘,建设海外基地1处。 加快老旧渔船设备更新,鼓励渔船更新船载北斗卫星终端,加快推广新型 2.生态高效养殖 海水养殖以鸡山、海山等海域为依托,因地制宜发展浅海生态渔业、滩涂特色和深水网箱养殖,加快设施渔业和工厂化养殖发展,建设坎门湾、鸡山岛、乐清湾等特色养殖基地。 一是围塘生态化改造,加快绿色生态养殖发展,在海山乡、漩门二期、玉城等乡镇(街道)进行池塘生态化改造1400亩,发展工厂化养殖设施5000立方米,建设育苗尾水净化处理设施100亩。 二是万亩浅海养殖,改建和扩建乐清湾、鸡山、坎门等区域浅海养殖,扩大贝藻类养殖面积10000亩,主要养殖牡蛎、鲍鱼、海带和紫菜等品种。 三是深水网箱养殖,利用前山岛(中鹿)海域天然浮游生物和小型水生动物,加快离岸深水网箱高效生态健康养殖基地建设,发展20只以上深水网箱及配套设施,增强经济价值较高的大黄鱼等鱼类产品的生产能力。 四是虾蟹鱼贝类生态养殖,在乐清湾内海山、芦浦、玉城、清港等地,建设3000亩以上高涂低坝养殖,重点发展青蟹、对虾、黑鲷、鲻鱼等名特优品种,提升高涂低坝养殖产能。 五是发展循环水养殖,大力建设海水池塘循环水、工厂化鱼蟹类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实施池塘、主干道路、引水工程、循环水养殖鱼道及配套设施改造,分期改造和扩建海水工业化循环水温室设施2000平方米以上,改造高标准高效益循环净化高位保温养殖池12000立方水体。
以水产业为基础、休闲旅游为特色、城镇生活为核心,打造“三湾拥海、陆海联动”发展空间,实施“东保护、中填海、西保育”的发展策略,合理规划坎门湾、鲜叠湾和黄门湾区块,加大坎门湾开发力度,推进渔区城镇化建设进程,合理布局建设水产品市场、水产品加工、渔需物资供给、海鲜餐饮一条街和渔民居住区等项目,延伸渔业产业链,推动渔民转产转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打造特色渔乡小镇,形成渔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培育渔业转型发展先行区。 一是开发建设坎门中心渔港东港区商住地块,采取招商引资的方法,引进建设以排屋、高层建筑为主的高档住宅小区和大型综合市场; 二是实施坎门中心渔港小里澳区块吹填建设,增加海域使用储备面积; 三是加快坎门中心渔港小里澳区块商住地块开发,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开发商和建设商,建设高档商住小区。
积极发展休闲垂钓观赏渔业,在江岩岛、清港芳斗村畔外荡、大鹿岛等地,加快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改造,实施海山休闲旅游岛综合开发,以垂钓餐饮、观景游览、休闲度假、科普教育等为主,突出“渔家乐”、“都市鱼庄”、“水族馆”、“海洋博物馆”等形态,打造“游海边、观海景、吃海鲜、住渔家”的个性旅游品牌,开展自然观光、海上垂钓、海上运动、海鲜品尝、渔民生活体验等项目,建设 规范休闲渔船和设施管理,创建5~6家“渔家乐”、观赏鱼、渔文化等县级以上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形成生态观光、海岛休闲和黄金海岸等休闲观光点,发展文化娱乐型、都市观赏型、观光体验型、展示教育型等多元化、精品化休闲观赏渔业,建设美丽渔乡小镇。 一是生态观光游,依托滩涂湿地等生态功能区,以珍稀动物、森林植被为载体,开发漩门湾、茅埏岛、大鹿岛、江岩岛生态旅游;依托本岛、披山岛等区域,积极发展生态养殖观光和生态渔业观光旅游。 二是渔村风情游,以鸡山岛、坎门东沙渔村等区域为主,发展融体验渔民生活、参与捕捞作业、领略大海风光为一体的渔村风情旅游。 三是黄金海岸游,依托大鹿岛、茅埏岛等区域,扩展休闲度假项目,增设参与性海岛游乐健身设施,开发游艇旅游、商务度假、休闲健身等海岛型度假产品。
培育和引进海洋生物医药和保健制品企业,重点开发和利用水产品废弃物,提高海洋生物资源利用附加值,打造蓝色生物医药产业园;鼓励和扶持2~3家水产企业开展海洋保健食品开发研究,挖掘海洋生物资源中保健食品开发潜力,努力形成海洋保健食品产业新亮点;加快水产加工企业转型升级,以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改变传统水产品加工模式,提高精深加工比重和产品附加值,形成以精深加工为导向、企业集群发展的新格局。 重点实施利用海产品废弃物生产海洋生物多糖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开发以甲壳多糖为原料的高值化海洋生物产品,包括壳寡糖、壳聚糖、D-氨基葡萄糖系列产品、药用壳聚糖衍生物辅料、医用材料、保健食品等六大系列生物多糖类功能材料,力争年产量2100吨、产值超2亿元。积极推进纯天然N-乙酰氨基葡萄糖绿色生产新技术及产业化,转化科技成果12项, 完善生物法N-乙酰氨基葡萄糖产业化工艺,争取单项产品销售收入过亿元。 发展互联网+水产品流通,构建渔区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探索发展互联网在产品销售、物流管理等领域应用,搭建渔超对接平台,建设线下品牌集成体验店,完善互联网营销流通网络;建设冷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与冷链物流业界沟通合作,建设2~3家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推进水产仓储基础设施智能化,提高水产品供需信息对接和使用效率。
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以龙头生产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为主体,以水产品质检防病中心、水生动物防疫站为载体,逐步建设水生动物病害预警监测防控体系,建立从“渔场、鱼塘”到餐桌的全过程可追溯体系,提高初级水产品主要药物残留指标快速检测和病害疫情反应能力,实现初级水产品主要药物残留指标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不合格产品追溯查处率达100%。 积极实施渔业品牌战略,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作用,加强冷链物流和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加大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力度,推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设;推进区域产品认证和品牌化经营,创建特色差异化品牌,选择1~2个品种(玉环钓带、大黄鱼、乌贼、梭子蟹、泥蚶等)建设浙江区域品牌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打造水产品展示推介平台,增强企业品牌意识和管理水平,及时曝光水产食品违法违规案件,建立15个省级以上可追溯点,建设水产品全程质量安全管控体系。
积极推进依法治海、依法治渔,加快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等立法进程,依法公开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依据和程序;加强海洋与渔业执法保障能力建设,规范执法机构队伍管理,增加执法装备设施投入;完善海域动态管理机能,强化海洋与渔业安全指挥中心和数据库建设,提高智慧海洋与渔业管理能力。 积极推进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探索实行“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合作社+渔户”运作模式,加快海洋与渔业关键技术转化应用,推进低碳高效养殖、陆基生态集约化养殖、渔船节能减排、水产品精深加工、水产品功能蛋白生产等技术研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 加快乡镇海洋与渔业管理干部培养,加强渔业推广队伍和专业技能人员培训;加快开展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培训行动,创新培养内容和培训方法,培养一批有技术、会经营、能管理的海洋与渔业发展领头人;加大捕捞渔民转产养殖、加工和休闲渔业扶持力度,规范渔业外来劳动力管理,促进渔民队伍稳定发展。 在全国渔业安全示范县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渔业安全社会化管理模式,完善渔业安全管理举措,全面落实编组生产、巡航护渔、渔海事纠纷预防调解等机制,确保海洋与渔业生命财产安全。
大力宣传海洋与渔业事业建设成就,努力提高海洋与渔业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中的地位,增强全县发展海洋经济的紧迫感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责任感,提高全社会开发和保护海洋的积极性。 强化规划组织领导和实施,形成各方共建机制,把规划实施列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考核目标,梳理分解和分工规划目标任务,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作、齐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产学研交流合作,积极搭建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国内外涉海涉渔科研教育机构创建海洋与渔业技术服务中心,筛选一批海洋与渔业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突破技术瓶颈制约,提升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应用能力。 充分利用产业优势,吸引一批海洋与渔业科技人才,充实海洋与渔业生产和应用领域,构筑优势海洋与渔业产业链,提高产业生产率和竞争力水平。
增强海洋与渔业产业资金投入与政策保障,完善滩涂、土地、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渔民通过自筹资金、社会融资等多种方式,建立多渠道、多层次产业投入机制,提升保障能力。 积极推进海域使用权的市场化配置,全力争取国家海岛海岸带修复、保护区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等领域支持,加快海洋与渔业经济对外开放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推进项目化管理,促进产业持续发展。
统筹协调海洋与渔业发展规划,建立海洋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建议成立县长挂帅的海洋与渔业委员会,强化涉海部门间协调配合;完善涉海行业协会及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其处理海洋与渔业事务中自我协调监管作用,共同发起渔业生产质量安全自律规范倡议。 全面落实规划目标,推进各项重点建设工程,促进海洋与渔业事业更快发展;积极实施海洋依法行政,深化海洋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企业之间的关系,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率,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公众参与度,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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