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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3369/2017-5110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国土局 发文日期: 2017-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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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文件编号: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国土资源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8-24 08:40 浏览次数:

来源: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8-24 08:40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国土资源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国土资源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组织拟订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政策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贯彻执行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有关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政策;承担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3、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的优化配置。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县立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专项规划。

4、组织开展全县土地、矿产执法检查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5、制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并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等开发耕地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6、负责全县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管理工作。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和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组织和指导土地权属、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7、负责全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工作。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制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的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资产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制定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8、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农转用、征(使)用的审查、报批工作。

9、负责全县矿业权市场秩序的规范工作。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依法管理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探矿权审核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储量管理工作。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独立选矿活动和地质资料统一汇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

11、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及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对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地质环境资源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泉水和地热资源勘查评价与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

12、负责组织征收土地、矿产资源非税收入,规范、监督资金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矿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国土资源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下属土地利用规划中心、地产管理所、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地质矿产办公室、征地办公室、楚门分局、沙门分局、玉城所、坎门所、大麦屿所、龙溪所、清港所单位决算。

二、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国土资源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国土资源局(汇总)2016年度收入决算5,327.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82.59万元,占总收入95.4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04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46.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296.54万元),占总收入94.65%;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 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 占总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40.03万元,占总收入0.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上年结转收入244.90万元,占总收入4.60%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国土资源局(汇总)2016年度支出决算5,163.1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10.8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 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49.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 402.6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00.1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26.77万元,项目支出2,836.2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9.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13.46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国土资源局(汇总)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为1,415.53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4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5 %。主要是增加不动产服务中心开办费用及人员经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46.01万元,占10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349.74万元,2016年决算为159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及参公人员经费增加等。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65.79万元,2016年决算为为8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经费增加等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不动产服务中心开办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14.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年金等;

公用经费464.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费(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3911.38万元,2016年决算为24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1.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项目推迟到2017年支付。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500万元,2016年决算为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068.8万元,2016年决算为40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的项目直接由财政支付到乡镇及推迟到2017年支付。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0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1.4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6.2%。主要用于接待接待省市、其他县级业务科室的业务检查、业务交流、业务调研等产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标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01批次,608人次,共 11.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1.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4.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29万元,主要用于全系统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 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局本级、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楚门分局、沙门分局、玉城所、坎门所、大麦屿所、龙溪所、清港所等9 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4.5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86.24万元,增长22.80%,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及水电费等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62.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2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3.75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 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玉环县国土资源局单位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预算2749.5万元,实际支出2539.52 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其中,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 “全县工业用地调查”项目预算安排115 万元,实际支出 115万元。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省政府《关于实施“空间换地”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的意》(浙政发[2014]6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低效工业用地调查清理防止企业浪费土地的函》(浙土资厅函〔2015405号)的通知省厅《浙江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亩产倍增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按照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用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土资办〔201536号),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外业调查和上图入库 ,完成绩效情况开展工业用地调查,真实掌握调查区域内工业企业的土地利用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建立低效用地和工业用地调查数据库,准确研判全县工业企业土地利用结构、效益状况,为建立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奠定基础;夯实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基础,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数据基础和技术支持。工业用地调查数据库建成支撑国土资源信息共享环境,避免了数据重复建设,节省了经费,给其他部门提供了数据支撑。工业用地调查数据库建成支撑国土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的数据支持环境,为实现国土资源数据最大限度地社会化服务提供数据和技术保障。

2. “玉环县小产权房清理工作经费”项目预算安排500 万元,实际支出400 万元。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中共玉环县委办公室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县清理整治“小产权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设立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外业调查、评估、规划设计、等,完成绩效情况一是渔岙村涉及买卖的“小产权房”清理工作基本完成。渔岙村近300亩土地上,共有房屋571幢,建筑面积50.1万平方米。二是非法所得收缴进一步突破。142宗非法所得收缴金额2942.6万元,三是在基本完成渔岙村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 6月开始,逐步推进了全县小产权房清理工作,涉及5个乡镇街道中有11个村开展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工作。

3. “矿山测量编制经费”项目预算安排 300万元,实际支出 256.49万元。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关于发布实施<浙江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的通知》(浙土资办〔201085 号)第四条第二点。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关于做好无风险采矿权设置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11132号),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县级矿山测量编制 ,完成绩效情况通过县级矿山测量编制资金项目,完成了2处市级重要崩塌点及30处未达标准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或搬迁,完成了3个废弃矿山治理复绿方案编制工作,正在施工中。

4. “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项目预算安排921 万元,实际支出 757.3万元。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第三十二条;《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2号)第六条第三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 ,完成绩效情况通过县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完成2处市级重要崩塌点及30处未达标准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切实提高了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使固定居民及过往行人、车辆摆脱了地质安全隐患威胁,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显著。

5. “国土资源信息化硬件建设”项目预算安排 200万元,实际支出200 万元。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浙江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六网”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30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536号,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网络硬件设施购置 ,完成绩效情况结合我县国土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在硬件和网络技术层面上实现:全县不动产日常统一登记发证;全县不动产日常统一登记监管;相关部门数据统一实时更新;有效数据统一交换;弹性资源统一分配;不动产硬件设备网络的高效运维与高可靠保障;保证不动产数据安全。机房硬件设施支撑国土资源信息共享环境,为不动产登记提供保障,避免了重复建设,节省了经费,给其他部门提供了数据支撑。机房硬件设施建设支撑国土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的数据支持环境,为实现国土资源数据最大限度地社会化服务提供数据和技术保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 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反映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16. 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反映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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