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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公开办发〔2018〕1号关于印发玉环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 玉环市 发布时间:2018-01-02 09:35 浏览次数:

来源:玉环市
发布时间:2018-01-02 09:35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2

(此件公开发布)


玉环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以下简称公开义务人)在其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拥有的以一定载体形式记录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需要获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以外的其他政府信息,依法向公开义务人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一定条件向公开权利人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四条 公开权利人有权根据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向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除下列规定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领导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内部审计结果以及内部人事管理情况等内部政府信息;

(二)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三)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四)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五)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公开义务人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五条 公开权利人可当场,也可采用信函、传真、在玉环门户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等方式向公开义务人提出申请。对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各公开义务人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做好记录。

各公开义务人应当提供和公布公开申请书格式文本,方便申请人免费获取。

第六条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和形式要求等内容。

第七条 公开义务人对于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应及时登记。

第八条 公开义务人收到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九条 各公开义务人应提供该信息的实际状态,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第十条 全市各公开义务人应积极创造条件方便公开权利人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获取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各公开义务人收到申请后,需做好台账登记,除可以书面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对照公开权利人提出的申请按规定予以书面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能够在答复时提供具体内容的,应当同时提供。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属于公开义务人之间和公开义务人内部行文的请示、报告、批复、会议纪要、抄告单等文件和资料,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可以不予公开。但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应当予以公开,并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答复处理。

(四)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公开,但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不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且与申请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可以不予公开,但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不属于公开义务人负责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公开义务人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公开义务人的名称、联系方式。

(七)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做区分处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部分公开及公开部分的获取方式和途径;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八)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九)同一申请人向同一公开义务人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义务人已经答复的,可以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第十二条 各公开义务人应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第十三条 公开义务人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利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公开义务人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第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公开义务人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公开义务人予以更正。该公开义务人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公开义务人处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 公开义务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第十六条 公开义务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要求申请人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方式获取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受理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公开义务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以及相关费用减免办法按照省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公开权利人认为相关部门不按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举报和投诉。

第十八条 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予以追责。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附件:1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文书参考文本目录


附件1

 


附件2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文书

参考文本目录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9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当场获取证明……………………10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补正告知书………………………11

4.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延期答复告知书…………………13

5.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已主动公开)…………14

6.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予以公开)……………15

7.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部分公开)……………17

8.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不予公开)……………19

9.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无法提供)……………22

10.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第三方意见征求函……………26

11.第三方意见答复回执…………………………………27

1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通知书(第三方)……………28

13.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申请书………………………29

14.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延期答复审批表………………30

 

 

 


参考文本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号: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

编码

 

电子邮箱

 

传真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法人或其它组织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姓名

 

电子邮箱

 

传真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可另附页)

 

        

所需信息的用途描述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申请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质

电子文本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参考文本2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当场获取证明

*信开取〔20 **〕 **号

 

本人(单位)于***年**月***日向** * * * * * * * (填写受理机关或单位全称)获取“* * * * * * * * * ”政府信息,该机关(单位)已当场提供。

 

 

 

(申请人签字或申请单位盖章)

20 **年**月**日

 


参考文本3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补正告知书

**信开补〔 20**〕 **号

 

* * * *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您好!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您(贵单位)通过*** (网上申请、纸质信函、传真、电子邮箱、当面或其他)方式提出的要求获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编号为***。(由于)… (省略号处填入以下相应情况的补正答复)。

情形1: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描述不明确:*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为能针对性地提供您(贵单位)所需要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请更改、补充申请。

情形2: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请提供拟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与您(贵单位)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有关的证据材料或对此作出合理说明。

情形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情形4: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项目较多,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您(贵单位)尽快获取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三条第一项的规定,请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对申请方式加以调整: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情形5: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过细、且十分相近,本机关需要对现有信息进行拆分处理才能答复。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您(贵单位)尽快获取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请对所提申请作适当归并处理。

补正申请材料请于***年**月**日前提交。

特此告知。

 

 

 

(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20**年**月**日

 


参考文本4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延期答复告知书

**信开延〔20**〕**号

 

* * * *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您好!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您(贵单位)通过* * * (网上申请、纸质信函、传真、电子邮箱、当面或其他)方式提出的要求获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编号为***。

现由于* * * * * * * * * * * * * * * * * * * 原因,本机关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本机关将延期至***年**月**日前作出答复(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

特此告知。

 

(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20**年**月**日


参考文本5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已主动公开)

**信开告〔 20**〕 **号

 

* * * *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您好!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您(贵单位)通过***(网上申请、纸质信函、传真、电子邮箱、当面或其他)方式提出的要求获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编号为***。现答复如下:

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且本机关已于** *年**月**日通过***方式,在***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您可通过* * * * * * (此处填写获取该信息的具体方式),获取该信息。

如您(贵单位)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六十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附件:1 * * * * * * * * * *

2 * * * * * * * * * *

 

(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20**年**月**日


参考文本6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予以公开)

**信开告〔 20 **〕 **号

 

* * * *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您好!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您(贵单位)通过** * * (网上申请、纸质信函、传真、电子邮箱、当面或其他)方式提出的要求获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编号为***。现答复如下:

情形1 :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按照您(贵单位)要求的形式提供相关政府信息(详见附件)(说明: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一一告知书不含说明内容)。

情形2 :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但经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同意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按照您(贵单位)要求的形式提供相关政府信息(详见附件)。

情形3 :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经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但是,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按照您(贵单位)要求的形式提供相关政府信息(详见附件)。

如您(贵单位)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附件:1 * * * * * * * * * *

2 * * * * * * * * * *

 

 

 

(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20**年**月**日

 


参考文本7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部分公开)

**信开告〔20**〕**号

 

* * * *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您好!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您(贵单位)通过***(网上申请、纸质信函、传真、电子邮箱、当面或其他)方式提出的要求获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编号为***。现答复如下:

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该不应当公开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对该部分信息不予公开。但因能够作区分处理,对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按照您(贵单位)要求的形式给予提供(详见附件)。

或者: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该不应当公开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且经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对该部分信息不予公开。因能够作区分处理,对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按照您(贵单位)要求的形式给予提供(详见附件)。

或者: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该不应当公开由于****原因,如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对该部分信息不予公开。因能够作区分处理,对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按照您(贵单位)要求的形式给予提供(详见附件)。(说明上根据《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不能确定是否危及社会稳定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因此,如进行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并在告知书中说明评估情况一一告知书不含“说明”内容)。

如您(贵单位)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附件:1 * * * * * * * * * *
2
* * * * * * * * * *

 

(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20 **年**月**日


参考文本8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不予公开)

**信开告〔 20**〕 **号

 

* * * *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您好!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您(贵单位)通过*** (网上申请、纸质信函、传真、电子邮箱、当面或其他)方式提出的要求获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编号为****。现答复如下:

【情形1 :国家秘密不公开】: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和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对该信息不予公开。

【情形2 :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不公开】: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且经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对该信息不予公开。

【情形3 :内部管理信息不公开】: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请示(或者:报告、批复、会议纪要、抄告单等政府信息)属于行政机关内部(或行政机关之间)行文且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内部管理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第二项和《 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对该信息不予公开。

【情形4 :过程性信息不公开】: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如:请示、汇报),非终极性意见,不能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第二项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对该信息不予公开。

【情形5 :行政执法过程性信息不公开】:您(贵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行政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本机关对该信息不予公开。

【情6 :不符合“三需要”不公开】:您(贵单位)申请

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且与申请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第十四条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机关对该信息不予公开。

【情形7:涉及“三安全一稳定”的不公开】: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于*****原因,如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该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本机关对该信息不予公开。(说明:根据《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不能确定是否危及社会稳定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因此,如进行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并在告知书中说明评估情况一一告知书不含说明内容)。

如您(贵单位)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20 **年**月**日


参考文本9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无法提供)

**信开告〔20**〕 **号

 

* * * *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您好!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您(贵单位)通过*** (网上申请、纸质信函、传真、电子邮箱、当面或其他)方式提出的要求获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编号为** *。现答复如下:

【情形1: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经调查,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未曾制作或保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建议您向*** (具体部门或单位全称)咨询,联系地址:* * * * * * * * , 联系方式** * * * * *

【情形2:政府信息不存在】:我局(本机关)在收到您(贵单位)的公开申请后,* * * * * * (填写收到申请人的公开申请后,调查了解相关政府信息的过程)。综上,您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特此告知。

【情形3:需要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搜集的不提供】:

您(贵单位)向本机关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需要本机关汇总(加工、重新制作,或者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第三项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对该信息不予提供。

【情形4:重复申请不再处理】:您(贵单位)已于** *年*月**日向本机关就同一内容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已于****年**月**日作出答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 2008 36号)第十三条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九)款的规定,本机关不再重复处理。

【情形5:公开出版物不予提供】:您(贵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要求本机关提供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根据《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对该信息不予提供。

【情形6:案卷材料不予提供】:您(贵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要求本机关提供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查阅的案卷材料,根据《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对该信息不予提供。请您(贵单位)按照《 ****》(法律法规名称)的规定查阅。

【情形7:移交档案馆的不提供】:您(贵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已移交至国家档案馆,其公开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 号)第八条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请您(贵单位)按规定向***档案馆查询。

【情形8:不属于政府信息的不提供】:您(贵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条所指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条例调整的范围,本机关无法提供。如您(贵单位)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20**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情形1”中的建议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务必要准确、完整。由于各单位具体工作地点和具体工作人员会不定期变动,告知前请确认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的准确性,避免因联系方式提供错误导致行政复议被纠错甚至败诉。

2.在“情形2”中,对调查该信息是否存在过程中产生的部门间往来函件,要留存备查。

 


参考文本10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第三方意见征求函

**信开函〔20**〕 **号

 

* * * * (第三方姓名或者名称):

您好!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申请人姓名或名称)提出的要求获取“* * * * * * * * *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详见附件)。经审查,本机关认为其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您(贵单位)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您(贵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特向您(贵单位)书面征求是否同意公开该政府信息的意见,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 * * * * * * * * * * * ,邮政编码:* * * * * * ,并请在信封正面标注“政府信息公开”字样。如您(贵单位)不同意公开的,请在书面意见中说明不同意公开的理由。涉及商业秘密的,请一并附上您(贵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等相关的证据材料。

如果您(贵单位)在收到本意见征求函之后15 个工作日内未作出答复的,根据《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则视为您(贵单位)不同意公开。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复印件

2.第三方意见答复回执

 

第三方本人签名或(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20 **年**月**日


参考文本11

 

第三方意见答复回执

 

* * * * * (单位名称):

您好!

本人(单位)于***年**月**日收到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第三方意见征求函》(* *信开函〔 20 *〕 **号)。经研究,本人(单位)认为* * * * * * * * * * * * * * * (注:填写理由)。因此,本人(单位)决定:

情形一:同意公开申请人*** (注:填写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要全称)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

情形二:同意部分公开申请人***(注:填写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要全称)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具体是* * * * * * * * * * * * * * * * * *

情形三:不同意公开申请人*** (注:填写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要全称)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

特此函复。

 

附件:本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等相关的证据材料(注:适用于涉及商业秘密不同意公开的情形)

 

(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20**年**月**日


参考文本12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通知书(第三方)

**信开告〔20**〕**号

 

* * * * (第三方姓名或者名称):

您好!

本机关于** **年**月**日收到申请人****提出的要求获取“** *** *********************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您(贵单位)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您(贵单位)的合法权益。本机关于** *年*月**日书面征求意见,您(贵单位)不同意公开。但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于** *年**月**日作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 *信开告〔20 **〕**号),向申请人公开了该政府信息。

特此告知。

 

附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书》(**信开告〔20**〕**号)

 

(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20**年**月**日


参考文本13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申请书

**信开保审〔20**〕 **号

 

* * * * (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

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要求获取“* * * * * * * * ”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尚不能确定该信息是否可向申请人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特申请贵机关对该信息进行审查,确定该信息是否可向申请人公开。

审查结果请于5 个工作日内函告我机关。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 其他有关材料

 

 

 

(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20**年**月**日

 


参考文本14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延期答复审批表

**信开延审〔20**〕 **号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延长

期限

 

申请公开的

信息内容描述

 

延期答复

理由

           科室责任人(签字):

     

领导意见

                负责人签字:

     

 


 

 

 

 

 

 

 

 

 

 

 

 

 

 

 

 

 

 

 

 

 

 

 

玉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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