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制建设(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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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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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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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办公室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责任归口科室、负责人和工作流程;落实人员及时向市政务公开办报备人员变动情况。(未明确的扣4分;未及时上报人员变动情况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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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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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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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31日前在玉环门户网上公开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专栏集中展示。(未公开的不得分;未及时公开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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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布审核制度、保密
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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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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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并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信息发布台账,包括“标题、发布时间、发布人、审核人”等要素(由分管领导审签后整理归档)。(未建立制度的每项扣2分;台账未建立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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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申请公开案件备案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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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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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依申请公开案件登记簿,内容包括“申请人、收件日期、申请内容、答复时间及结果”等要素,并做好整理归档,备考核核查。(未备案的一件扣4分;未按照制度实施的在2分内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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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点工作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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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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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公工作制度。(未建立机制的扣2分,未落实举措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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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动公开(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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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目录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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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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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统一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信息专栏要素齐全,公开的信息及时到位、格式规范、分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下载。(未按统一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扣2分;未及时公开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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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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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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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动态类栏目要求每2周有更新,非动态类栏目至少6个月更新一次,杜绝空白栏目出现;全年累计发布信息增幅总量不低于去年总量的5%;涉及重点领域公开任务的职能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要点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并及时公开信息。(增幅总量未达到的扣5分;总量低于去年的扣5分;未制定重点领域公开任务实施方案的扣6分;未按要求及时公布的扣4分;其他内容公布不及时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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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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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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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对重要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并于文件公开后及时发布。(因舆情回应不及时而发生重大舆论事件,且未做好源头治理的扣3分;未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的每件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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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
(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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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畅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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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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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确保“现场申请、信函申请及网上申请”三种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受理流程明确;网上申请可下载相应申请表,有操作流程说明。(申请渠道不畅或缺失的扣3分;流程不明确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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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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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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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流程、时限及规范格式及时妥善地答复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括纸质和网络的申请),答复需注明救济途径。(未及时答复的每件扣10分;答复不到位或未答复被纠错的每件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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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载体建设
(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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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玉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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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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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向玉环发布报送1条以上工作原创图文信息(未经公开发表的),累计两月不报的扣1分,扣满7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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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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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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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门户网站下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下设“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执法公开”等子栏目,及时上传相应内容。(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扣3分;根据下设子栏目上传内容的情况在4分内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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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交办
事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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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交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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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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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台州市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质量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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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扣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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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分事项(限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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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台州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宣传报道或台州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的,加5分;被作为市先进在全市范围推广的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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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扣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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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公开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全年被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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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监督下属单位(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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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泄密事件被查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得分为零;因发布敏感类信息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0分,情节严重的,政府信息公开得分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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