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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083000000/2019-111603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日期: 2019-12-27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玉政发〔2019〕28号

玉政发〔2019〕28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曹中贵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信息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2-27 09:24 浏览次数: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2-27 09: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曹中贵,男,196411月出生,坎门街道黄门村人。20171014日下午3时许,坎门街道黄门港附近一渔船(浙玉渔10616)驾驶台着火,火势蔓延全船,极易引起煤气及机舱油柜爆炸。曹中贵不惧个人安危,顶着洋面8级大风,驾驶浙玉渔22133渔船冲上前,成功将着火渔船拖到岸边,为消防队登船灭火创造条件。当天下午5时许,渔船火势被成功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曹中贵不顾个人安危挽救他人财产,事迹感人、精神可嘉。为表彰先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传递时代正能量,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相关规定,经市十六届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曹中贵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乐于奉献、敢于斗争,为建设新时代美丽玉环作出更大贡献。

 

 

 

玉环市人民政府

201912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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