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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 征求《玉环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 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信息来源: 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04 11:43 浏览次数:

来源: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04 11:43

     为加强我市交通秩序管理,缓解道路拥堵状况,改善群众出行环境,市治堵办、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起草了《玉环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412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给市治堵办。

联系电话:87230123,邮箱:yhxzdb@126.com,传真:87230256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玉环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4

 

 

 

 

 

玉环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提升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创造美丽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海湾城市的良好交通环境,自20193月起至8月底,在玉环市城区及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主要道路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从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秉承“5+1”工作理念(“5”,即规划治堵、工程治堵、严管治堵、科技治堵、人文治堵;“1”,即公交优先),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人性化”原则,集中力量解决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交通管理水平,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为玉环现代化海湾城市建设创造“安全、有序、整洁、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六个月的集中治理,使当前突出的车乱开、车乱停、人乱行等交通乱象等得到有效遏制,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有序推进治堵工程,主要堵点和路网通行能力明显提升,拥堵现象明显减少,市民出行满意度明显提高,初步建立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具体目标:

1. 堵点改造完成率达100%,城区道路通行速度明显提升;

2. 交通秩序大整治群众知晓率达100%,机动车守法率达95%以上(礼让行人率达98%以上),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达90%以上(电动车佩戴头盔率达98%以上);

3. 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1200个,城区每个社区建设公共停车场1个以上;

4. 重点学校校园门口交通秩序“警家校”管理模式落实率达100%

5. 临街单位、商店门前“三包”和占道经营取缔率达100%

6. 交通治堵攻坚项目有序推进。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市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任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在市治堵办设立办公室,抽调相关单位人员,开展实体化运作,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策划、协调、组织、督办、检查以及情况汇总上报,制定考评办法,组织开展考评工作。

四、重点整治路段

(一)五大堵点:吾悦广场周边路段、文旦大道高架施工处、文旦大道双语学校路口、榴岛大道实验学校至青少年宫路段、绕城公路珠港大道便道节点。

(二)十五条道路:玉城榴岛大道、城中路、广陵路、玉兴路、三潭路,坎门振兴路、交通路,大麦屿兴港路,楚门南兴路,清港迎宾路,芦浦漩浦路,干江台江路,沙门环沙北路,龙溪龙翔路,海山迎宾大道。

五、重点整治内容

(一)开展堵点“清零”专项行动。

1. 工程治堵。研究制定城区、S226省道、新漩线路口和“五大”堵点“一点一策”整治方案,采取改造路口、封闭道口、拆除绿化、增加车道和科学隔离等措施,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力争完成率100%;实施玉兴东路隧道、龙门路、广陵路改造、人行过街天桥等交通治堵攻坚项目建设,落实责任、明确时限、挂图作战。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老城改造指挥部、市城建集团、市交投集团、相关乡镇(街道)。

2. 科技治堵。编制全市交通管理科技建设发展规划,加快全市第三期视频监控“天眼工程”建设,完善升级交警大队122交通管控中心平台,建成交警中队视频作战室,加大电子警察、视频巡逻、违停抓拍、未礼让行人抓拍等科技项目的运行,力争主城区和各乡镇主街道违停抓拍全覆盖,灯控路口电子警察安装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3. 勤务治堵。要按照“治堵治未堵”理念,实施路长制和网格化勤务机制,市公安局各级领导要带头上路、机关民警定期上路、中队民警天天上路,做到“早上岗、早执勤、早疏导”,把拥堵消除在萌芽状态。高效运行玉环铁骑队,在五大堵点附近建设智能执勤岗亭,屯警路面,开展快速接处警、快速处理事故、快速疏导交通、快速紧急救助等工作,减少拥堵产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 全民治堵。深化“百万群众当交警”活动,实行机关单位包路口、社区包路段协管共治模式,对机动车未礼让斑马线、行人闯红灯实行“定点巡查、电子抓拍、人脸识别、媒体曝光”,建立严管示范路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合理划线,规范收费,规范停车,让轿车停入线内,让电动车停上人行道。市文明办、市公安局要联合曝光公职人员不文明行为,倡导“开好车、停好车、骑好车、走好路”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开展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1. 严查机动车“六类”交通违法行为。整合交警、派出所、巡特警等基层警力,把警力部署到一线、部署到街面,加大现场执法查处力度,综合运用扣车扣证、罚款、拘留等行政手段,全警发动、严管重罚,整治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乱停车、乱变道、乱鸣笛、乱用灯光、闯红灯等“六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和谐交通环境。突出整治公交车、出租车未礼让行人、随意穿插、招手即停等违法行为,对非法营运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治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2. 严管非机动车及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违法载人、不按车道行驶、随意横穿马路、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占道经营等交通乱象,对电动车、三轮车停放秩序进行规范管理。对查扣的人员一律采取“三教育一采集”(使交通违法者受到体验式站岗的感受教育、学习交通法规的法律教育、书写守法承诺的自我教育,采集交通违法者的详细信息并记录在案)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3. 严打工程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运输车辆故意污损遮挡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渣土车密闭不严、带泥上路、沿途遗撒、随意倾倒等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行为。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法进行顶格处罚,对报废、拼装车予以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法予以严惩。对渣土车、水泥罐车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的,从严追究肇事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承包人、管理人的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刑事责任,并按照《台州市工程运输车积分制自律规定》对相关企业所属全部车辆实行停运整顿。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开展小微车辆(含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和黄包车)规范管理行动。

1. 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督管理。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取得社会各界理解支持。要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销售企业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要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格处理,发现违规销售的,一律予以查扣,支持消费者向商家退回已购不符合国标车辆。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 加强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消费者已经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制度,必须在2019331日之前办理备案登记,允许使用至20211231日止;2019415日起,未经备案登记的电动车,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 加强小微车辆交通乱象整治。加强路面执勤,对小微车辆各类交通乱象进行重点整治,严格落实“五个一律”措施(对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的,一律予以拘留;对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黄包车非法安装动力装置的,一律拆除收缴;对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一律扣留车辆;对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闯红灯的,一律扣留车辆;对无牌无证电动车违规上路的,一律扣留车辆)。围绕电动车头盔率佩戴率和守法率,每月按乡镇街道辖区进行通报排名。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四)开展停车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1. 加大停车泊位建设。组织摸排选址,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充分挖掘闲置用地,在主城区新建大型停车场3个以上,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新建大型停车场1个以上,各村居、社区要建设公共停车场1个以上。同时加大路面停车泊位施划,能划尽划,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建集团,各乡镇(街道)。

2. 完善停车收费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共停车场及路面临时停车泊位的收费性质、责任部门、管理单位;规范泊位设置、收费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为停车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完善有偿泊车收费模式,引入移动收费便捷系统,按照“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的原则,对市区停车收费实施差异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

3. 严格路面停车管理。研究制定市区错时停车办法,对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规范管理,因地制宜在住宅小区周边道路施划夜间限时段停车泊位。要对路内停车设置按箭头方向统一停放,运用监控抓拍、现场抄牌、强制拖车等措施,对机动车违停保持“零容忍”。取缔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的非正规停车场,对沿街单位、商户门前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和占道摆摊等问题进行劝导和整治。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4. 加强校园周边停车乱象治理。组织对主城区所有中小学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标志标线设置、交通需求等情况进行一次摸排,对照公安部《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1215-2014)》及时整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设施、人行及过街等交通设施缺失和各类不规范不完善问题。积极推广城关中心小学校家委会班家委会每日护安护畅小队队长队员的“警家校”管理模式,引导接送学生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文明行”活动,引导广大家长自觉遵守文明出行公约,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发挥属地优势,加强校园周边停车场建设力度,缓解停车难问题。公安机关要对各重点学校派驻专人执勤,落实护学岗,加大校园周边停车秩序管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5. 严格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沿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及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要严格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对门前责任区车辆停放实行“三包”(包依规停放、包停放秩序、包环境卫生)。沿街重点单位在高峰期要安排专人协助交警维护门口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五)开展公共交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 提升公交出行便捷性。新建和改造公交站点10个,建设公交运行监测系统,深化公共交通调度系统,优化调整城区101106路公交线路,实现公交线路支持移动支付功能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各乡镇(街道)。

    2. 提升公交服务智慧性。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公交、公共自行车手机客户端查询软件及智能查询系统。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局。

    3. 提升公交服务普惠性。继续实行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推出公交优惠乘坐、公交免费体验日等激励措施,积极推进公共交通国有化进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 提升公共自行车系统。借鉴“共享单车”模式,实现无桩位公共自行车扫码租借功能,实现公共自行车无卡式租借;新建公共自行车站点50个,新增公共自行车1200辆;推动公共自行车站点进小区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六)开展文明出行素质提升行动。

1. 健全文明交通工作机制。紧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在交通安全宣传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工作机制,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交通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普法宣传和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工作有机结合,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市民文明出行。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2. 开展文明交通系列主题宣传。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在报纸、电视、微信、广播电台、网站开辟专栏,定期曝光道路交通违法乱象,开展文明交通公益宣传,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在人员密集的公园、车站、街道等公共场所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鼓励社会力量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3. 加强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建设。整合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等社会各方资源,扩大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者协勤机制,强化志愿者培训,组织交通志愿者、文明单位干部职工和各重点场所工作人员义务参与交通执勤。各乡镇(街道)要以平安乡村建设为契机,推动村委会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确保“两站两员”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公安局、市老干部局,各乡镇(街道)。

4. 加强交通安全文化建设。要探索交通安全共治模式,开展交通安全畅通示范乡镇建设,示范村居(社区)、示范学校、示范路段、示范路口创建率达20%以上。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学、文艺、影视等作品创作、征集与传播活动,倡导“文明用车、安全出行、文明礼让”的交通安全文化。加强微信、微博、APP客户端等平台和网络阵地建设,搭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源和文化产品共享平台。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各乡镇(街道)。

5. 落实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在校学生、机关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社区居民等不同群体的文明交通诚信体系建设,把交通违法纳入个人信用建设,对严重违反交通秩序行为人进行定期公开曝光。探索建立交通违法与单位评优、文明奖发放挂钩等制度。

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人民银行。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协同意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试行交通拥堵等级领导到场制度。要按照职责分工,在全面做好本系统依法治理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和部门优势,围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打击专项行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统筹,长效治理。各单位要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创新的方法手段,推进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并以此为基础,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治理机制。要建立专门工作群,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责任领导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对接落实。要加强日常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一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周报,突发及重大情况要即时汇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编发工作简报(通报),上报市领导。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评。要将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纳入2019年部门、乡镇街道绩效考核体系,市治堵办不定期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组织专项督查,通过实地走访、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定期编制简报,报送市四套班子领导。行动结束后,将对专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列出排名,考评结果全市通报,并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对工作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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