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77720001XF/2019-8238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鸡山乡 | 发文日期: | 2019-08-15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财政信息 | 文件编号: |
关于要求核销报废固定资产的请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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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政〔2019〕11号 签发人:沈华忠
鸡山乡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核销报废固定资产的请示
玉环市财政局: 根据《玉环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玉政发[2014]15号文件)。我乡对本单位1994年以来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具体资产数量价值等详见附表《玉环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以上资产均已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过于老旧无使用价值,鉴于以上原因,鸡山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所述固定资产予以报废。
特此请示,敬请批准。 (此页无正文)
玉环市鸡山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 (联系人:冯雪剑,联系电话:1588863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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