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市金融业运行监测、研判和分析报告起草工作;推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保障工作,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承担组织、推动、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直接融资发展;负责企业挂牌上市相关工作,引导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承担上市公司稳定发展的协调工作;引导各类投资基金的规范发展,拟订全市新兴金融产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引导新兴金融业规范发展,推动金融科技在金融领域的运用和防控,承担新兴金融业领域风险监测和非法金融活动预警工作,强化对社会众筹机构的管理;承担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和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日常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承担融资担保公司的规范发展和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日常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