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玉政办发〔2020〕29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玉环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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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020年玉环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玉环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让人民吃得放心”这一总目标,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深化落实党政同责,创新打造智慧监管,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管严控食品风险,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一、谋划并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借鉴先进经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课题调研,形成若干有针对性、有前瞻性的理论成果,并推进实践应用,探索食品安全战略实施的“玉环路径”。 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深入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精神,出台并贯彻落实《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清单》《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提升食安委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能力,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督办和评议考核,完善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工作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各级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履职履责能力水平。 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制度设计,构建主体责任落实倒逼机制。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责任,完善自查自评等制度,自查率达95%以上,其中三类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100%;在全市组织1场“食安向人民汇报”主体责任报告会;启动食品生产企业寻找CCP专项行动,指导企业管控食品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考核全覆盖。完善食品经营主体责任清单;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动企业信息化追溯、进口食品溯源防伪平台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 四、夯实基层食品安全责任。贯彻省《基层食品安全协调管理等级与评价》地方标准,加强对乡镇(街道)食安办的分类分级指导,开展星级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推进“掌上基层”APP食品安全模块应用。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协管员、网格员的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基层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和治理能力。 五、打造职业化、专业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快职业化、专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强公安及检察机关打击食安犯罪专业能力建设。推进各级装备配备、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配足配强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和辅助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积极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粮食质量安全能力建设。 六、推进监管手段现代化建设。加快数字化转型,统一应用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APP等开展执法检查,将企业信用风险模型与食品领域专业风险预警模型有机结合,按照“通用+专业”融合模式开展差异化监管。强化大型特大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视频“阳光厨房”建设,覆盖率达80%以上。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提质扩面,各类检验检测能力满足食品安全抽检参数覆盖率要求。 七、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80%以上,无害化处置率达90%以上,巩固22种需定点经营的限用农药全域退市成果,化学农药使用量较2017年减少2%以上,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农药施用强度控制在0.17公斤/亩内,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98%以上。加快推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信息卡)制度。 八、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环节监管。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在日常检查全覆盖基础上落实“双随机”检查。启动新一轮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规范化建设率达到75%。推动生产管理标准化,打造5家符合“5S”标准的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企业。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提质扩面,创建省级规范化农批市场1家,建设城乡放心农贸市场2家。完善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冷链管理、食品销售第三方网络平台指引等管理制度,探索临保、回收食品规范管理。加强进口食品后续监管、出口食品原料基地监管,严格执行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 九、严打严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走私,防止输入型风险。深入开展“昆仑2020”、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等专项行动。加大食品安全犯罪财产刑处罚力度,严格缓免刑,从严从重处罚再犯。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十、加强食品科学抽检和核查处置。加快运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平台。根据抽检事权分工,落实“四个统一”要求。开展食品抽检监测工作质量提升行动,合理制订计划,突出风险治理和再评估工作,推动治理闭环。加强靶向抽检,提高抽样针对性和问题发现率。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高于4.5批次/千人。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公开率100%,强化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提高案件转化率。加强承检机构工作质量管理。参与长三角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一体化建设。 十一、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防控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预警处置制度机制及相关能力,推进食品安全谣言监测平台建设。加强部门信息通报与风险会商,主动发布权威信息。保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专项经费,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能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达到每年1件/千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覆盖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有针对性选择跨境电商进口的重点食品开展风险监测和评估分析。积极推动“五园两场”建设,落实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大力实施“一县一品一策”行动。 十二、强化新冠疫情防控助推复工复产。有序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加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店等场所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强进口食品监测力度,严防输入型风险。支持餐饮单位开展线上餐饮服务,推行外卖食安封签和全程无接触式配送。深化“三服务”,优化许可服务,及时掌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困难,协助破解难题。经信、商务、税务部门要研究制定食品有关行业的扶持政策,帮助减轻疫情影响。 十三、深化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将食品领域关键工作列入人大年度监督项目,对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完善“代表委员看食安”等工作机制。推进食安责任保险“区域共保体”建设,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健全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强化联合惩戒,支持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推广各环节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推进科普基地建设及“四个你我”等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义工等队伍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和违法曝光力度,强化舆论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更好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十四、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探索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开展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推进“标准化+乡村振兴”提升行动。培育发展“品字标”品牌及地理标志,推进农产品产业集群品牌建设,积极培育“中国好粮油”“浙江好粮油”品牌产品。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引导推动农村家宴市场化、规范化、产业化。以龙头企业、示范性农专社等规模以上主体为对象,探索开展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 十五、实施风险监测和标准落实专项行动。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能力,加强蔬菜中农药等残留问题的风险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配置率达到90%。全力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加强对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在本地落实的解释、指导与检查,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相关的操作规范。 十六、实施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实施兽药产品二维码追溯制度,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常年免疫密度达95%,免疫合格率达70%以上。市级完成畜禽产品抽检80批次以上,完成兽药饲料抽检10批次以上。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打击向农田耕地偷排倾倒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 十七、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常态化督学体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推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推进学校、幼儿园食堂“阳光厨房”建设,建成率达80%以上并接入省智慧餐饮数据总仓,新建中小学、等级幼儿园食堂智能“阳光厨房”60家。鼓励学校食堂实行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家长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机制。 十八、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围绕“三小一摊”、农村集市等重点对象,严查严打“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推进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以农村文化礼堂、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等为载体,加大农村地区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 十九、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餐饮服务操作规范,鼓励餐企推广先进管理模式。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进一步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推行食安封签和全程无接触式配送;探索网络订餐商户积分制管理,出台下线机制;推动网络订餐商户阳光厨房建设并在平台公示。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提升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改造提升5家农村家宴放心厨房。 二十、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加大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虚假宣传、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长效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开展全市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完善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进一步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广泛开展识骗、防骗宣传教育。加强对网络、微商、现场营销等形式的监督举报和维权服务。 二十一、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持续推进《浙江省“优质粮食工程”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进一步优化全市粮食产后服务,加强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严守收储和出库关。 二十二、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继续巩固提升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成果,强化动态管理,确保通过跟踪评价。配合台州市争创省食品安全城市。持续深化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市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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