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4082/2020-100999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10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 | 文件编号: | - |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公示 |
||||
|
||||
|
||||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函〔2016〕81号)精神,玉环市发改局今年组织开展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执法“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 此次抽查,玉环发改局随机抽选了两名行政执法人员,从企业名单库中随机抽取了3家企业(单位),对企业的设备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进行了抽查监管。本次抽查的3家企业(单位)为浙江菲夫自控设备有限公司、隆中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宁昊钢业有限公司。 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个别企业有2台设备使用明令淘汰的Y、Y2系列电机,其中Y系列电动机是上世纪80年代全国统一设计的产品,其导磁材料使用热轧硅钢片,能耗高、效率低、环保性差,Y2系列不符合《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2012)标准中能效限定值要求。建议企业对该Y、Y2系列电机予以淘汰,并在日后的设备采购中及时跟踪国家和省相关节能产品(设备)导向目录的发布,及时调整选择先进的节能型用能设备,以达到更好的节能目的。另外,个别企业二级计量配备不能满足国家和浙江省规定配备率要求,需要加强配置。从单位工业增加值增幅来看:个别企业的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虽然近两年均上升幅度较大,但均控制在玉环市“十三五”末工业增加值能耗控制值内,且目前项目新增总用能仅250吨标准煤(等价值);主要由于市场发生变化,《年产30万套汽车配件及30万套铜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固定投资项目并未达产,因此,造成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上升。但已投产的设备和工艺与节能评估中相符,且落实了相关节能措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通过此次抽查,执法人员更好的掌握了企业投资建设进度,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做好节能工作;同时,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对相关工作的重视程度,促使他们自觉做好节能降耗管理,淘汰落后设备,采用节能设备。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