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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083000000/2020-10439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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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干江分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0-12-25 16:58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0-12-25 16:58

政策原文

《关于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干江分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将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我局于2020年8月17日收到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干江分院《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干江分院关于申请停车场收费的报告》,调价理由是:

(一)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干江分院停车场改造面积440平方米,车位36个,医院停车车位有限,周边居民占用停车场车位较多,乱停车现象严重。

(二)每年人工工资(4人)75600万左右。

(三)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干江分院停车场改造,便于院方进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

我局认为调价理由充分,可按照法定程序以调价。

二、起草过程

根据《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划实施细则》(浙价法〔2008〕62号)规定,我局依法履行成本调查、实地审核、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公告等程序,形成了《关于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干江分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文件。

三、起草依据

(一)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轄区内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二)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

四、主要内容

(一)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免停车费;停车30分钟到2小时收费1元,2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晚上18:00点到次日早上6点,按上述标准减半收费。尾数取舍:停车时间超过2小时,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1小时计收。

(二)上述收费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2年。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林杰

联系电话:0576-87239263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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