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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083000000/2020-111617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日期: 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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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06 12:02 浏览次数: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06 12:02

2019年,市政府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高标准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的各项任务。现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民生领域为重点的便民利民举措不断推进。实行助残服务“1+X”模式,实现27项助残服务“零次跑”,做法在省改革例会上发言并被台州市发文推广。开设不见面开标大厅,率先在台州市实现工程建设交易“跑零次”并走在全省前列。实行财政奖补资金“一网”通兑改革,实现财政奖补政策“一件事”全流程“零次跑”。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负面清单外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100%实现“标准地”供地。“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加速提升,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证通办、一次办成”,“网上办”“掌上办”事项不断拓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9.62%。开展榴岛助跑暨网办率提升专项行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科助跑服务,畅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深化简政放权工作。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基本创成无证明城市,公布取消证明材料676项。实施“就近办理、集成服务”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延伸。着力打造具有玉环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体系,大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X”行动,配套跟进优化不动产登记、工程项目、纳税便利化、产业政策兑现等10项子方案。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法治护航“两抓年”活动专项行动。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组织139位法律服务人员,为119家民营企业、1家工业园区提供法治体检,为企业解决法律问题93个,反馈法律意见52条。

(三)深化城乡和社会领域法治建设。根据台州市统一部署,做好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聚焦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5类主体的公共信用数据归集,覆盖率已达到100%。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制定出台《玉环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规定》。完善“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机制,出台《玉环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落实股权固化制度,健全股东和股权登记管理台账制度,确保股东身份界定真实有效。深入推进渔船综合管理,落实定人联船、编组生产等管理制度,加强渔船动态监管,组织开展“一打三整治”“中国渔政亮剑行动”等系列渔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推行以港管船的“港长制”管理体系,严把渔船检验关。

(四)深化法治护航重点领域改革。被省自然资源厅列入全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首批编制市县,全市村庄整治完成项目验收面积224亩,“二改一还”中低产田改造验收3215亩,旱地改水田验收371亩,园地还耕地验收135亩,低效用地再开发1833亩,均已完成任务。在小微金改领域,搭好银企平台,主动服务推动融资工作,超额完成商标权抵押贷款5.55亿元,完成专利权抵押超亿元,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81件,位列台州市第二,企业抵押金额49054.35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规范PPP模式应用,完成干江滨港工业城项目、填埋场项目、228清港连接线项目社会资本招投标相关工作,开展并完成了PPP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梳理核实等工作,积极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二、推进政府依法决策,完善制度供给体系

(一)完善政策文件和政府合同审核机制。出台《玉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玉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规定》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定程序,提高文件制定质量,公布主体清单,明确全市共47个单位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召开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审查暨业务培训会,对2018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进行集中审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全年登记审查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1件,均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书。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23件,其中继续有效文件238件、暂时保留文件12件、宣布失效文件53件、废止文件20件。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确定联系点27家。重大政府合同实现合法性审查100%覆盖。2019年,对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59件,涉及金额39.96亿元,全年未发生因合同纠纷而败诉的案件。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8次,研究相关议题近44个,重大事项上会前均经过充分调研和讨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未经合法性审查的决策草案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全部要求提交机关进行补充或予以退回,保证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全面开展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梳理汇总各单位上报事项75项,并公布《玉环市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履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法定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

(一)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方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组建执法队伍,按规定程序上报台州市批准组建各综合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并完成挂牌仪式。根据各部门的执法工作量、执法队伍情况,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拟制交通、文化、市场监管、农业、港航渔业综合执法队的机构编制框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市共设置“双随机”检查任务159项,设置“双随机”应检查数3519次,已全部完成。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市有2323名执法人员,其中2158人持有执法证件,持证率约93%。出台《玉环市2019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力量,贯彻落实与检察院的监督协作机制、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机制,通过听取汇报、案卷查看、现场观摩执法等方式,对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执法监督检查。2019年度,我市未发生重点领域重大安全事故。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市各执法单位均已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均已配置执法记录仪等设施设备,建立音像设备内部使用规程,且将执法记录仪充分运用到实际执法工作中,所有执法单位均已建立相关制度。在重大执法决定备案审核方面,要求各单位推进法定简易程序外所有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做到“一案一卷一审”。同时,审核各执法单位在台州市执法监督平台提交的相关备案,共收到备案1322件,经审查后退回9件,其余均准予备案。

(三)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贯彻执行《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实施办法》,从201881日行政案件移送机制运行以来,共移送检察院案件27起。探索项目推进领导干部监督全覆盖。全年共完成5个单位7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报送的《巧用数字技术破解自然资源审计“最后一公里”》获评省优秀大数据审计案例。市委依法治市办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巡察工作的通知》,召开了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工作。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出台《2019年玉环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举行2019年政务公开暨门户网站考核普查工作培训会,组织学习新的依申请公开制度、系统平台,落实政务公开相关政策。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2019年,共发布公开信息25161条,依申请公开25条。

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构建平安玉环

(一)加强行政错案责任追究。贯彻落实《行政败诉案件总结分析、情况通报和整改落实制度》和《玉环市法治政府建设约谈制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错案约谈,倒逼一把手积极履职、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案件线索移送、加强分析败诉风险点提前审核。加强正面加负面典型案例编写,避免同一问题重复纠错。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行一案一听证、一案一调解等多项制度,今年收到复议申请34件,均依法予以办理,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18件,占比52.9%,有效推进行政争议案结事了;做好行政应诉协调和督促工作,全市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其中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7件,均胜诉。

(二)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加强,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职能,打造全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就地调处全面深化,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常态化,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52件、涉及金额9415万元。创新建立“3+N”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坎门派出所成功获评全省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优化公证事项办理程序,办理城区污水改造、重点项目房屋征迁等公证事项2322件,涉及金额26.7亿元,有效推动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击毒品犯罪、打造“无盗抢城市”,“扫黑除恶”总成绩在台州市保持前列,刑事、治安发案同比下降25.64%;打击“盗抢骗”嫌疑人540人,同比上升37.76%;侵财类警情同比下降28.09%。荣获全省首批15个禁毒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

(三)规范提升基层治理末端效能。紧扣“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主题,推进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力下放,建立“1+N”模式。充实网格力量,选派市管干部担任“网格书记”,实现资源在网格整合、服务在网格拓展、问题在网格解决、民心在网格凝聚。自201911月在坎门街道和芦浦镇试点以来,累计选派89名市管干部任“网格书记”,带领网格成员走访群众达1.2万余次,办理各类事项2000余件。经验做法得到台州市委领导批示肯定。

五、加强组织保障,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能力。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制发《玉环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切实推进履行法治玉环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市主要执法部门聘请法律顾问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开展全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达100%。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对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组织考核实施。

(二)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一方面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玉环市贯彻落实〈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根据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培育计划,扎实推进坎门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能力建设、芦浦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海山乡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建设培育计划,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另一方面,制发《法治政府创建示范创建指标体系责任分解及操作指南》,召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培训会,并对责任单位进行定期督察。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统筹推进全市普法工作。印发责任清单,分解职责,要求各相关单位根据普法清单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推行市级单位法治宣传项目化管理,抓好全市24个法治宣传项目的持续推进,并从中推选出市教育局《青少年禁毒普法宣传教育》和市妇联《普法宣传进文化礼堂》参与2019年度台州市优秀法治宣传项目评比活动。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治专业人员运用真实、具体的案例普及法律法规,结合“法律六进”“宪法十进”等活动,针对重点普法对象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正确引导案件解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成绩突出市。

回顾过去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占比偏低、基层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升等问题。对此,市政府将进一步提高认识,调整考核机制,平衡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的关系,用好考核这支“指挥棒”,不断加强基层尤其是乡镇(街道)一级法治力量建设,增加基层法律人才储备,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学法、专题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2020年,市政府将继续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有效落实《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高标准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为我市打造浙东南地区重要发展极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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