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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083000000/2022-10107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日期: 2020-04-24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有效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玉政发〔2020〕9号

玉政发〔2020〕9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商贸服务业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信息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4-24 16:34 浏览次数: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4-24 16:34

JYHD00202000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减轻疫情给商贸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帮扶企业共克时艰,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意见。经市十六届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

一、着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1.免征增值税。疫情期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行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疫情期间被政府征用的房产,按实际征用时间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延长企业的亏损结转年限。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个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4.减免租金。承租房产为国有资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免收202024月三个月租金。鼓励业主(房东)在疫情期间为经营租户减免租金,对减免租金的出租方按实际免租月份或折扣比例相应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5.下调水电气费。202021日至630日,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的服务业企业电费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非居民液化天然气(LNG)到户价格按现行用气价格下调10%;用水价格从7.28/吨调整为6.55/吨,暂停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

6.免收生活垃圾处置费。免收商贸服务业企业202024月三个月的生活垃圾处置费。

三、支持民生物资保障供应

7.奖励重点保供企业。对在疫情期间完成蔬菜、生鲜、肉类平价保供任务的超市,且202012月销售额(按纳税申报收入口径)达1000万元、500万元、250万元、1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5万元、1万元的奖励。

8.补助重点场所防疫物资。农贸市场、国家A级景区4月底前自行采购红外体温监测设备的,给予每台设备不超过1万元的补助。

四、支持零售新业态发展

9.促进生活服务业线上销售。鼓励实体商业通过直播电子商务、社交营销开启“云逛街”等新模式,大力发展“网上超市”“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等商贸新业态,建设玉环“家居优品”线上平台。对经申报确认开发利用APP、小程序等方式拓展经营渠道的,给予每家企业软件开发投入不超过1万元的补助。

10.推进智能体验超市建设。重点扶持智能化、体验式零售网点,通过门店体验、线上下单、就近配送,让市民得到更多幸福感和获得感。对纳入统计的线上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按统计数的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限额20万元。

11.扶持电商产业发展。建立电商创新孵化园,着力引进电商平台和综合服务公司,在玉环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根据其经营面积和业务活动给予一定奖励。

12.培育夜间经济示范点。抢抓夜间经济发展契机,积极打造融旅游、观光、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夜间消费数字街区,点亮夜经济地图。对于成功创建玉环夜间消费示范街或示范点的,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的补助。

五、激发商贸企业活力

13.支持消费促进活动。鼓励零售和餐饮企业开展各类让利促销活动,促进消费回流和人气回升。对商业综合体和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大型促销活动的,经申报认定,按不超过宣传推广费用的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不超过30万元,行业协会不超过100万元。

14.加大惠民力度。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餐饮、商超、文化健康、宾馆民宿等实体商家参与台州市组织的“千店万铺连一家”全民促消费活动。通过网络平台发放玉环“乐活券”,分家居、汽车、购房及旅游四类,有力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有为双引擎作用,实现消费快速恢复增长,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六、加大旅游市场开发力度

15.暂时退还旅游质保金。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暂时退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16.鼓励旅行社引进市场客源。经提前申报,对组织玉环市外游客,至少游览玉环1个收费景区且消费1次正餐,日组织游客达100人以上的,202031日至430日期间,给予组团旅行社20/人奖励,202051日至630日期间,给予组团旅行社25/人奖励;对组织玉环市外游客至少游览1个收费景区且住宿1晚的,202031日至630日期间,给予组团旅行社50/人奖励。

17.鼓励旅游企业网络销售。在玉环注册并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售卖玉环旅游线路“酒+景”套餐产品的,给予线上成交额的10%补助,每家企业限额5万元。

18.加强旅游宣传推广。积极鼓励网红主播或网络写手,以软文、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形式开展玉环旅游宣传的,按照点击量或阅读量给予一定的奖励。

19.降低旅行社运行成本。对玉环本地旅行社,在岗签约的国家导游员在玉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2020年继续聘用的,202035月期间,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一次性补助。

七、加强对服务业的金融支持

20.加大服务业企业信贷支持。通过 “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性银行转贷资金”等优质金融资源,大力保障服务业企业发展资金。

21.降低服务业企业融资成本。各银行对服务业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金融服务,实现服务业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适当扩大减费让利幅度,对服务业存量贷款主动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服务收费,对新增贷款普遍降低贷款利率,同时引导信保基金玉环分中心降低服务业企业保费。

22.保持服务业企业资金流稳定。各银行6月份前为服务业企业提供贷款延期还款服务,贷款逾期不计收贷款罚息,不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采取贷款直接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帮助服务业企业减轻还贷压力。6月份后,对经评估确有困难的企业继续延续上述政策。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01231日止,意见中部分条款由各部门再行出台实施细则。

 

 

 

玉环市人民政府

20204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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