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083000000/2020-88707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坎门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0-06-12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2020年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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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我镇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玉环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20〕16号)、《玉环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玉政办发〔2016〕22号)、《玉环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玉政办发〔2019〕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二、主要内容该实施办法包括一个主文本和一个附件。主文本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招生报名、招生办法、信息公工作要求等五部分。一个附件分别是:坎门街道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三、内容解读坎门街道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较2019年主要是招生计划上限小学45人、初中50人比去年多5人,其他方面跟2019年基本无区别。 1.坎门中心小学和坎门海都小学招生办法 坎门中心小学和坎门海都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玉环县教育局玉环县坎门街道办事处关于坎门街道小学学区划分调整的通知》(玉教〔2014〕31号)执行。 小学适龄儿童的户口在招生当年(即2020年的8月31日,下同)5年前迁入的,按户口簿上户籍所在地学区入学。适龄儿童的户口在招生当年迁入满6个月但不满5年,其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在同一学区内的,到学区内小学入学。适龄儿童户口未迁入或在招生当年迁入不满6个月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内的小学入学。适龄儿童户口必须跟其监护人一起,挂靠在亲戚或他人 户口簿上的,应回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入学。后沙社区居住在海都花园小区的一年级新生凭户口簿和监护人的海都花园小区房产证到坎门海都小学报名入学。 2.坎门街道其他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坎门街道其他公办小学(西台小学、双龙小学、里黄小学、钓艚小学)按以下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坎门街道籍,不符合进坎门中心小学和坎门海都小学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玉环籍(非坎门街道籍)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在坎门有房产。 第三批次:玉环籍(非坎门街道籍)适龄儿童,其父母亲双方有一方户籍在坎门街道范围内。 第四批次:在完成第三批次招生工作后,学校尚有空余学额,则对有就学需求的其他非玉环籍适龄儿童进行招生。 3.坎门一中招生办法 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持有坎门户口(2020年6月15日前迁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入学。 4.坎门二中招生办法 坎门二中按以下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玉环籍(非坎门街道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在坎门有房产。 第二批次:玉环籍(非坎门街道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亲双方有一方户口在坎门街道范围内。 第三批次:在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工作后,学校尚有空余学额, 则对有就学需求的其他非玉环籍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招生。 四、其他人员招生办法 户籍生招收完毕后,空余学额招收统筹生(高层次人才子女、重点企业重点骨干子女、政策优抚对象等)。 五、录取办法学校根据公布的学额数、填报志愿和申请人积分排名情况,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安排入学对象。如遇到相同积分,依据积分制计分办法,根据个人素质、工作保险、居住情况三项基础分的所得分数依次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积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取足计划数。录取采用电脑操作,公开录取,即时公布、即时查询。 六、其他说明1.具体详细的招生政策请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玉环微教育”微信公众号等。 2.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设立招生监督电话(81717023,81717025),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 3.坎门街道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仅适用于坎门街道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未尽事项由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七、解读单位玉环市坎门文教卫办:联系电话:89926055, 传真:87508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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