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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人民政府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17 11:5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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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17 11:56

2019814日至930日,台州市审计局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市于20191210日收到台州市审计局送达的审计结果文书《关于台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台州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结果文书《关于台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指出了我市在养老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运行管理、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市按照台州市审计局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已全部整改的问题

(一)关养老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采取整改措施:积极协调部门,完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和工作协调机制的制定。

整改结果:目前我市已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市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参与,并在市民政局下设办公室,制定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接下来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养老服务工作。

(二)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采取整改措施:

1.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新政策,掌握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面积的具体要求,梳理未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严格按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2.市民政局和玉城街道已与未同步交付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华鸿嘉园小区开发商对接,共同完成了交付手续。

整改结果:

1.已完善更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政策,明确新建商品住宅地块内集中配建不少于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管理,保证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规划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缺失、不漏项。对8个少配建的项目具体情况及周边地块情况已进行详细排摸,不足部分拟通过在邻近地块补充配建的方式设法补足,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区域内均衡布局。

2.已完成交付手续,产权归玉城街道所有。

(三)关于养老机构运行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整改措施:

1.要求大麦屿火叉口村托老中心恢复核定床位数52张,同时加强机构床位管理,确保不挪用、移用床位。及时核减坎门夕阳红托老院实际床位统计数据,加强养老机构日常床位监管,做到统计数据和实际床位数一致,实际床位数和核定床位数一致,真实准确反映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2.加强对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业务管理和指导。

3.实施养老护理队伍提升行动。

4.加强对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和指导。

5.强化监管,对关停和移用的照料中心进行摸底排查,恢复照料中心相关的服务功能。

6.加强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引导实施多元化运营模式。

7.责令托管服务机构对仰天湖片、丰城村八万片2家照料中心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包括照料中心日常清洁,并做好相关服务台帐。

整改结果:

1.大麦屿火叉口村托老中心已恢复核定床位数52张,坎门夕阳红托老院核减床位数至308张。

2.楚门镇敬老院在此次协议到期后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社会主体遴选,严格执行省有关规定,对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进行规范运作。多支付的托管服务费(护理费)已收回,并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管。

3.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岗位就业补贴、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对口毕业生入职奖补制度,发放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依托玉环市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加强老年护理人员专业培训,举办了2019年全市养老服务人员入岗基础培训和养老机构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8家养老机构进行等级(星级)评定。

4.加强专业化机构运营,根据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6大服务功能,通过专业化托管,因地制宜细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布局规划,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选址考虑交通方便、医养结合,有利于老年人就近享受医养结合服务。强化乡镇(街道)管理监督职责,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同时,落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制,重点部署、认真安排,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宣传力度,引入、培育各种养老服务品牌项目和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文娱健康活动、医疗康复和护理培训,引导老人参加,达到供需平衡,实现与照料中心的错位发展、相互补充。

5.加大照料中心托管力度,现有照料中心70%实行专业化托管,在摸底和重建工作后,争取对全市所有照料中心进行专业化托管。

6.结合老年人实际需求,制定个性化服务项目。加强服务机构业务和管理能力培训,每月至少安排两次学习,提升员工服务理念和意识,掌握助老服务的基本业务技能、沟通技能、服务流程及基本礼仪。完善三级服务阵地定位,通过市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业务指导和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项目支撑,积极引进党员先锋阵地服务、家庭医生服务、志愿者帮扶服务等活动载体,让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发挥服务到点、服务到人、服务到心的基础服务功能。

7.委托北京北咨信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20188月至20197月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和照料中心托管项目进行第三方评估工作,对评估报告反映出的问题要求服务机构限期整改。开展托管服务回头看工作,对照料中心托管服务的问题,找原因、想对策,完善政策导向,规范工作要求,探索多元化运营模式,有效发挥照料中心服务功能,让老年人真正受益。

(四)关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采取整改措施:

1.定期比对筛查社会救助信息和养老服务补贴信息。

2.定期比对筛查殡葬信息和养老服务补贴信息,及时注销亡故和不符合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对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工作做好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

3.发放整改通知书,加强对服务机构的日常检查。

4.加强对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

5.推进信息化监管手段,通过使用台州市智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定位系统、服务流程系统、大数据管理系统等,全程监控服务过程。

整改结果:

1.对该特困供养人员,已通知服务机构停止服务,并注销补贴资格。

2.多发放(或多支付)的养老服务补贴914元,已追回至国库账户。

3.通过直接招聘、管理等措施,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4.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整改情况分析,根据招标合同内容,要求服务机构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间,预计整改效果。完善服务流程、服务制度,从全面提高服务覆盖率和服务质量入手,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服务人员考核办法》,服务工作做到严谨细致、热情周到、便捷优质。制定每一位老人的服务预案,明确服务内容;建立紧急援助专业服务队伍,服务人员接到紧急救援信息后,根据实际情况,立即赶赴现场救援。

5.调整服务结算方式,将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工时数及服务质量纳入下季度结算中,注明服务时长、收费标准、服务可自选等内容,确保补贴对象享受等值服务。

(五)关于配(送)餐服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采取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确定的内容执行。

2.委托杭州天翌网络科技有点公司对爱心食堂配送项目进行第三方评估,对原接受配送餐服务的老人进行服务质量调查和退出就餐原因分析。

整改结果:

1.取消“按日平均就餐3000份给予以财政补差”的托底补助条款。

2.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农村文化礼堂“四万工程”,开展爱心餐进文化礼堂服务,提高群众知晓度,满足老年人体验需求。延伸服务内容,制定配送餐助老员服务津贴制度,规范助老员服务内容和职责,对不方便取餐的老年人纳入配送入户服务对象,满足老年人不同类型的需求,进一步做实民生实事。

(六)关于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未享受高龄补贴的问题整改情况。

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核对信息,完善系统数据,补发7名人员高龄补贴。

整改结果:已补发7名人员高龄补贴。

二、部分整改的问题

(一)关于养老服务补贴享受人员与目标任务还存在一定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

己整改部分问题采取措施:我市将对养老服务补贴享受对象进行再扩面,将3类对象扩面到低保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

整改结果:扩面工作已经进入老人申报阶段。

未整改部分问题的原因及下一步采取的措施:由于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不能重复享受更多老人放弃养老服务补贴而选择残疾人护理补贴,导致人数减少。对此我市将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对居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培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和绩效考核。加强对居家服务机构服务内容监管,采用信息化流程对派单、服务、结算进行全方位监管,同时加大政策宣传普及,将应享受服务补贴对象全部纳入。

(二)关部分养老机构无证(照)运营的问题整改情况。

己整改部分问题采取措施:督促未登记的养老机构办理民办非营利性单位登记或工商登记。

整改结果:截至201912月底,14家在运行民办养老机构中,已办理民办非营利性单位登记8家、工商登记4家、未登记2家。长者公寓已完成养老机构备案手续,2家公办养老机构(龙溪敬老院、鸡山敬老院)正在办理养老机构备案。

未整改部分问题的原因及下一步采取的措施:已协调民政、消防、市场监管、住建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综合监管,做好审批(备案)服务工作。其中9家养老机构因机构用房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等原因,暂无法办理养老机构备案手续,正逐一研究解决。

(三)关于部分养老机构床位空置率偏高,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整改情况。

己整改部分问题采取措施:通过玉环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项目整体委托运营和管理,将玉城街道敬老院(新建)、清港镇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大麦屿街道敬老院、芦浦镇敬老院、干江镇敬老院、鸡山乡敬老院等6家公办养老机构统一实施公建民营。

整改结果:6家公建民营单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

未整改部分问题的原因及下一步采取的措施:6家公建民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中标单位已进行项目对接,协商实施改建和签订合作协议,下阶段市民政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业务指导,联合各乡镇(街道)尽快完成项目投入使用,帮助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入住率。

我市对上述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特此公告。

 

 

 

玉环市人民政府

20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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