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8894/2020-95371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7-06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关于对《玉环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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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全面改善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居民生活品质,针对建设标准不高、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缺损、功能不全、环境脏乱差、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住宅小区,重点是 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房改房小区及公房小区,不包括已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纳入近三年规划拆迁改造的小区进行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要实现“六个有”改造目标(即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整洁的居住环境、有配套的社区服务、有长效的管理机制、有特色的小区文化、有和谐的邻里关系)和达到“四提升”改造效果(即提升居民对改造工作“认可度”、对家园建设“参与度”、邻里之间“亲切度”、“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至2022年,完成实施全市城镇老旧小区三年改造计划,改造小区9个以上,改造面积达26万平方米以上,打造1个以上高标准改造样板。同时,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原则建立动态调整项目库,形成今后每年项目储备的滚动接续机制,持续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节约能源法》,《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制订玉环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老旧小区改造为积极推动老旧小区在设施、功能、文化、服务等方面综合提升,提高城镇居民生活品质,让广大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制定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二是坚持政府引导,统筹协调;三是坚持创新机制,长效管理。 (二)老旧小区改造具体任务如下:一是加强统筹协调。由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的下设办公室牵头,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加强资源整合。因地制宜探索土地二次开发利用,增加老旧小区配套服务用房;引导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三是加强项目管理。由旧改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四是加强资金筹措。积极争取各项补助资金;统筹使用相关专项资金;按照“谁产权谁治理、谁运营谁规范”原则,明确经费支出责任;积极探索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社会机构参与改造和后期管理。五是加强长效管理。乡镇(街道)、社区及小区业主委员会按照长效管理方案,落实好管理和服务,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1.构建多元化共治机制。2.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3.实行“居民自治+专业管理”模式。4.探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补建机制。 (三)为保障老旧小区改造落地,制定保障措施如下: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2.明确职责分工。市住建局(市旧改办)负责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牵头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3.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对“旧改”工作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本通知解读机关: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蔡英英 联系电话:0576-87238329。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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