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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4082/2020-9545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0-07-07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批准服务信息 文件编号:

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施工作业许可(第三方作业许可)(投资管理条线)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 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0-07-07 16: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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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0-07-07 16:24

 

事项编码:011973100311331021002687408214331021

 

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施工作业许可(第三方作业许可)(投资管理条线)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油气管道保护作业许可

适用对象法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国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  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一)  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

(二)  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

(三)  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和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

第二款  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协商不成的,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进行安全评审,作出是否批准作业的决定。

省级法律依据

市级法律依据

县级规定

、受理机构

玉环市行政中心

、决定机构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申请条件

一、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 二、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以及《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 三、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以及《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所列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

十一、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出具单位

备注

第三方施工作业合法性证明文件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第三方施工作业的建设、施工、勘测、监理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第三方施工作业方案

电子


必要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0576-87250524

办公地址: 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知青路1号)二楼投资项目综合服务窗;

、办理基本流程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受理

即办

业务科室经办人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职能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3.不属于许可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

即办即办(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间)

业务科室经办人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决定

即办

科室负责人

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1.做出准予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他相关文书;2.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

1个工作日

业务科室经办人

自做出结论之日起1日内送达。

 

 

 

 

、办理方式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权利。

(二)申请人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十一、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6-87250524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6-12345,0576-87250543、0576-87250809(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知青路1号)二楼投资项目综合服务窗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二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6-87250524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次数说明:无

 

 

 

附录1 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施工作业许可(第三方作业许可)(投资管理条线)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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