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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4082/2020-9546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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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批准服务信息 文件编号: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投资管理条线)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 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0-07-07 16:3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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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0-07-07 16:38

事项编码:101970200011331021002687408214331021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投资管理条线)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投资管理条线)

适用对象法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国家法律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  国务院  2019-07-01

第十一条  

第一款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产业政策等,从下列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一)  项目建议书提出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二)  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的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社会效益以及项目资金等主要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

(三)  初步设计及其提出的投资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四)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事项

第二款  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项目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三款  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省级法律依据

一、《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投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 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第十二条:“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其中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下的,可以合并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市级法律依据

 

县级规定

 

、受理机构

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

、决定机构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申请条件

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

十一、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出具单位

备注

项目建议书报批文件

电子

必要

所需的资金证明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项目建议书

电子

必要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0576-87250524

办公地址: 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知青路1号)二楼投资项目综合服务窗;

、办理基本流程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受理

1个工作日

   业务科室经办人

项目审批机关根据项目特点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委托评估

即时委托。评估所需时间不计入时限。

   业务科室经办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对初步设计进行评估

项目审批机关在正式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需要评估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所需时间不计入时限。

材料修改完善

项目单位进行修改完善所需时间不计入时限

项目单位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项目取得的公共意见、部门意见、专家组意见等。

形成满足各项要求的初步设计内容。

审查

2个工作日

  业务科室负责人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形成初步设计审查初稿。

办结

2个工作日

  业务科室经办人

根据审查情况,出具审批文件或不予审批文件。

1、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通过的,出具审批文件。

2、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审核不通过的,出具不予审批文件。

送达

1个工作日

   业务科室经办人

自做出结论之日起1日内送达。

 

 

 

 

、办理方式

 

、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5工作日

时限说明:

、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审批结果

、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属于内部行政行为,无行政相对人

二十一、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6-87250524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6-12345,0576-87250543、0576-87250809(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知青路1号)二楼投资项目综合服务窗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二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6-87250524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次数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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