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市级部门 > 市司法局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
索引号: 11331021002687360R/2020-97069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08-18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文件编号: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8-18 15:44 浏览次数:
分享: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8-18 15:44

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玉环市司法局承担“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具体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承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市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管理、公证服务、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我局成立于1981年7月,目前,共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49名,事业编制11人,临时人员61人、离退休22人。机关内设科室8个,即政治处、办公室、普法宣传教育科、法律服务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复议应诉科、法制监督科、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设在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4个,即:市法律援助中心、市人民调解中心、市行政投诉中心、公证处;各个乡镇(街道)均设立直属司法所。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470.7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1.45万元,增长17.69%。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养老保险、公积金等上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70.7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47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70.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7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1.75万元,占81.02%;项目支出469.01万元,占18.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70.7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1.45万元,增长17.96%。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养老保险、公积金等上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0.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1.45万元,增长17.96%。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养老保险、公积金等上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0.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2,090.78万元,占84.62%;教育(类)支出11.04万元,占0.45%;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98万元,占6.27%;卫生健康(类)支出82.12万元,占3.32%;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31.84万元,占5.3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87.45万元,支出决算为2,47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6%,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养老保险、公积金等上调。其中: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13.56万元,支出决算为137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人员调整,养老保险、公积金等调增。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市政府会议纪要批示15万元由财政收回,剩余30万元调整为2020年装修款。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所(项)。年初预算为276.68万元,支出决算为19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专项经费有所结余。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宣传工作中宣传品经比价有所节省。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年初预算为72.6万元,支出决算为6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律师值班情况等有所变动和部分工作经费结余。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7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律师值班费,案件数及值班次数每年均不一致,因此该项目经费留有部分余额。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2.8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人员调整,养老保险、公积金等调增。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5.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经费合并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1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经费合并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5.65万元,支出决算为1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经费合并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1.68万元,支出决算为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养老保险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67万元,支出决算为4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职业年金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4.25万元,支出决算为5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行政医疗保险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17万元,支出决算为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事业医疗保险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4.97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3.1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61%,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1.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7.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公用经费334.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75万元,支出决算为8.60万元,完成预算的73.19%,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占57.65%,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77元,增长55.48%,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科室职能增加,工作任务增加,经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占42.35%,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1.51万元,下降29.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公务接待经费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出国(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预算的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车使用率降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75万元,支出决算为3.64万元,完成预算的97.06%。主要用于接待各地司法局以及省、市级领导工作巡查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累计279人次。

外宾接情况:无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地司法局以及省、市级领导工作巡查等支出。接待279人次,31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玉环市司法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388.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2.75%。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组织对社区矫正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无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各个公共预算项目均已完成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玉环市司法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社区矫正经费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玉环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3万元,执行数为110.41万元,完成预算的97.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监管,确保全市社区服刑人员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恶性案件二是社区服刑人员2019年再犯罪2再犯罪率0.3%),已控制在0.5%以下,脱漏管率为0,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恶性案件,为建设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玉环”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力保障不足,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不断发展,使社区矫正需要承担的工作量大量增加;二是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和装备保障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加大经费支持,特别是加强基层司法所装备保障,以提高矫正工作的效率和服刑人员的管控能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待遇的激励机制和动力机制,进一步加强保障措施,稳定队伍,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2019年社区矫正项目绩效表.pdf

玉环市司法局法律援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万元,执行数为74.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19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718件法律援助案件。其中接受刑事援助案件367件;;二是受理民事申请351解答来电来访咨询995批次,挽回经济损失630余万元。保障了受援群体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玉环的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法律援助门槛降低、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民事申请案件数量也将呈攀升趋势,有限的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不能满足保障援助工作的运作和发展。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针对我县经济发展状况及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人力和财力予以支持。

 法援项目绩效表.pdf

<ol list-paddingleft-2" style="list-style-type: decimal;">

<ul list-paddingleft-2">

  •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为社区矫正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3万元,执行数为110.41万元,完成预算的97.7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8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8%。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环市司法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节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

    1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类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对享受财务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20.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2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用于培训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司法局批复表(1).pdf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