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083000000/2020-97323 | 主题分类: | 方针政策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0-08-25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关于调整非居民液化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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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贯彻落实各级“五减”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结合我市液化天然气市场价格情况,作出调整非居民液化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 二、起草过程 根据《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浙价法[2008]62号)规定,我局依法履行成本测算、实地调查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公告等程序,形成了《关于调整非居民液化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文件。 三、起草依据 1、《浙江省定价目录》 2、《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 四、主要内容 1、非居民液化天然气(LNG)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87元/立方米,工业自2020年5月1日零时(用气时间)起执行,其他非居民自2020年8月1日零时(用气时间)起执行。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叶青 联系电话:0576-87239263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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