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2806/2020-97556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0-08-28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财政预决算 | 文件编号: |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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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反恐怖工作。 2.负责组织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协调、处理重大案件侦查工作。组织全市公安技术侦察工作。 3.负责反邪教方面的治安管控、情报分析、打击处置,对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4.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依法管理内河水域治安工作;组织、指导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大型公共活动;组织、指挥公安特警的处突防暴工作;负责居住出租房屋以及非星级宾馆、洗浴类等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按照权限,组织实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回本市定居管理,承担外国人来华留学、来华工作、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有关事宜的管理,开展国籍管理、难民管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有关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和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全市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7.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网络监控、网络技术侦察和网络犯罪侦查。 8.负责市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禁毒缉毒工作。 10.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按规定权限和分工,组织实施来玉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11.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公安大数据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社会公共安全防范技术在公安领域的推广应用。 12.指导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云上公安、智能防控”大数据战略,切实提高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0,372.77万元,与2018年度29,116.24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256.53万元,增长38.66%。主要原因是:边防人员和车辆转隶、辅警调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基建项目并入等原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0,371.5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9,18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061.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25.73万元),占收入合计97.0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184.26万元,占收入合计2.9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31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27.89万元,占67.30%;项目支出13,182.32万元,占32.7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187.25万元,与2018年28,133.3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053.86万元,增长39.29%。主要原因是:边防人员和车辆转隶、辅警调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基建项目并入等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47.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7%。与2018年28,111.86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935.92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边防人员和车辆转隶、辅警调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基建项目并入等原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47.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35,887.65万元,占91.91%;教育(类)支出104.27万元,占0.27%;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0.54万元,占3.48%;卫生健康(类)支出551.15万元,占1.4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4.83万元,占0.06%;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119.35万元,占2.8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412.73万元,支出决算为39,04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7%,主要原因是边防人员和车辆转隶、辅警调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电信诈骗案件侦办等原因。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377.79 万元,支出决算为2246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边防人员转隶,基本支出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167.54 万元,支出决算为753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玉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大麦屿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沙门派出所及交警中队二次装饰工程等支付进度未及预期。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省补专项资金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08.67万元,支出决算为34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边防转隶人员造成事业编人员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21.59万元,支出决算为548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原公安边防大队财政预算资金划转至玉环市公安局支出,行政村调整户籍办理追加预算支出,辅警调资财政追加预算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过程中司法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1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边防人员转隶造成经费开支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3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名离退休干部丧葬抚恤金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预算为1084.66万元,支出决算为89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缴费标准降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3.86万元,支出决算为43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 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52.94万元,支出决算为37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缴费标准降低。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82万元,支出决算为1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57.34万元,支出决算为16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2%,决算数和预算数基本持平。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追加污水零直排工作预算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78.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民警入职、工资调增等造成缴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91.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13.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7,777.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31%。与2018年21.52万元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4.21万元,增长484.25%。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归还历史性挂账(新城所办公经费开办费)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00.00万元,占79.5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25.73万元,占20.47%;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5%,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归还历史性挂账(新城所办公经费开办费)项目。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追归还历史性挂账(新城所办公经费开办费)项目。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2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8年“三合一”综合窗口建设项目结转使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88.19万元,支出决算为755.59万元,完成预算的95.86%,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36.71万元,占97.50%,与2018年度636.23万元相比,增加100.48万元,增长15.79%,主要原因是边防转隶公务车辆增加、扫黑除恶等案件办理造成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88万元,占2.50%,与2018年度24.84万元相比,减少5.96万元,下降23.9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缩减公务接待次数。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66.44万元,支出决算为736.71万元,完成预算的96.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边防转隶车辆数增加和扫黑除恶案件办理导致该预算调增。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0.26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9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6.4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开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9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8.88万元,完成预算的86.80%。主要用于接待各级公安机关及业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缩减公务接待次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45批次,累计2,165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接待;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8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公安机关及业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接待2,165人次,245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玉环市公安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6个,共涉及资金1252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5.9%。由于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属于公用经费性质,未对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5.7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全市视频监控专项系统租费经费”“雪亮工程(2019年期)”等2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21.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无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局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目标基本实现,在市委市政府和台州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聚焦风险防控、聚力八项建设,勇当打造最具安全感现代化海湾城市的奋斗者,主动应对风险挑战,强势推进攻坚行动,不断深化警务改革,努力建设美丽警营,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打造高水平高质量平安建设新高地,向人民交出了一份靓丽的平安报表。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玉环市公安局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全市视频监控专项系统租费经费及雪亮工程(2019年期)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全市视频监控专项系统租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15.10万元,执行数为1470.09万元,完成预算的97.0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天网工程监控运维;二是视频监控完好率为98.84%;三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供技术支持程度为优秀,派出所满意度达99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雪亮工程(2019年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17.4万元,执行数为2565.35万元,完成预算的94.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已完成1800个视频监控的最终验收;二是图像效果清楚,更加有效服务公安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77.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804.35万元减少26.7万元,下降0.3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财政“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缩减公用经费支出,保持预算、决算持平,略有下降。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9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5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2.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93.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993.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6.64%。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玉环市公安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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