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083000000/2020-97633 | 主题分类: | 经济管理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0-09-01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关于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楚门分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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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 ||||
《关于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楚门分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将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我局于2020年4月7日收到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楚门分院《关于申请停车场收费的报告》,调价理由是: (一)改造后总面积856平方米,停车位70个,设备投资27万元左右。 (二)每年人工工资(4人)18万左右,云平台服务费、维护费用3-5万 (三)楚门二医停车场改造,便于进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 我局认为调价理由充分,可按照法定程序以调价。 二、起草过程 根据《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划实施细则》(浙价法〔2008〕62号)规定,我局依法履行成本测算、实地调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公告等程序,形成了《关于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楚门分院停车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文件。 三、起草依据 (一)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轄区内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二)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 四、主要内容 (一)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免停车费;停车30分钟到2小时收费2元,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晚上10点到次日早上6点,按上述标准减半收费;尾数取舍:停车时间超过2小时的,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1小时计收。 (二)上述收费标准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林杰 联系电话:0576-87229003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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