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331083000000/2020-97633 主题分类: 经济管理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0-09-01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关于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楚门分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0-09-01 10:03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0-09-01 10:03

政策原文

《关于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楚门分院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将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我局于2020年4月7日收到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楚门分院《关于申请停车场收费的报告》,调价理由是:

(一)改造后总面积856平方米,停车位70个,设备投资27万元左右。

(二)每年人工工资(4人)18万左右,云平台服务费、维护费用3-5万

(三)楚门二医停车场改造,便于进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

我局认为调价理由充分,可按照法定程序以调价。

二、起草过程

根据《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划实施细则》(浙价法〔2008〕62号)规定,我局依法履行成本测算、实地调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公告等程序,形成了《关于玉环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楚门分院停车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文件。

三、起草依据

(一)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轄区内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二)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

四、主要内容

(一)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免停车费;停车30分钟到2小时收费2元,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晚上10点到次日早上6点,按上述标准减半收费;尾数取舍:停车时间超过2小时的,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1小时计收。

(二)上述收费标准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林杰

联系电话:0576-87229003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