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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1083000000/2020-111638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玉环经济开发区 | 发文日期: | 2020-09-15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本机关其他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 - |
关于公开征求《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玉环湖、漩门三期区域内非法捕捞、非法养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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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玉环湖、漩门三期区域内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有效打击库区非法捕捞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起草了《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玉环湖、漩门三期区域内非法捕捞、非法养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7个工作日,请于2020年9月25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单位: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玉环市滨江大道1号; 邮编:317600 联系人:颜茜茜; 联系电话:0576-81719093 传真:0576-81719004 电子邮箱:2454420253@qq.com
附件: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玉环湖、漩门三期区域内非法捕捞、非法养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9月15日
玉环市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在玉环湖、漩门三期区域内 非法捕捞、非法养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保护玉环湖、漩门三期区域内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有效打击库区非法捕捞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玉环湖、漩门三期区域为禁渔区;未经许可,禁止一切形式的养殖和捕捞行为。 二、玉环湖沿湖绿道范围内禁止一切垂钓行为。 三、非法捕捞、非法养殖或在禁止区域内垂钓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义务,发现非法捕捞、非法养殖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玉环经济开发区或玉环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举报(举报电话:0576-81719090、967201)。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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