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8894/2020-9985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9-30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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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精神,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三个文件要求,重新梳理了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市级有关单位意见,形成《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
二、起草依据 (一)《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 (二)《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 (三)《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41号);
三、主要内容 纳入本次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调整的共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建筑业(勘察设计)、城市绿化、市政公用、历史建筑、房地产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公安交通(人行道违法停车)、自然资源(城乡规划)、林业(风景名胜区)、人防(民防)、水行政(水事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发展改革(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经信(新型墙体材料)、教育行政、防震减灾、气象、环境卫生(农村环境卫生、市容环境卫生)等21个方面300项行政处罚事项。除职权划转前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案件外,相关部门不得再行使已划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玉环市司法局 解读人:郭皓轮 联系电话:80766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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