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同意,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玉环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通告。
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