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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日期: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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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20 16:46 浏览次数: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20 16:46

政策原文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机制,提升农村公路路况,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进一步推动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建设。

二、政策起草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1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1〕34号)的有关规定。

三、政策内容

第一部分为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近期目标及中远期目标,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县乡道不低于6%、村道不低于5%,中等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90%;

第二部分为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道县管、乡村道乡镇管”工作职责,深入推进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

第三部分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明确省补及地方资金配套额度,从2022年起,养护工程乡道按每年每公里27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2000元的标准,日常养护按乡道每年每公里7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4500元标准列入预算,不足部分由各乡镇(街道)自筹。明确资金定期“以奖代补”方式拨付方式,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四、解读单位、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苏鹏;

联系方式:0576-8990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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