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玉环创立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表面处理6万吨汽摩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1]2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年表面处理6万吨汽摩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年表面处理6万吨汽摩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玉环创立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赵金元 | 环评机构 |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 扩 |
| 投 资 | 3000万元 | 建设地点 | 玉环市干江滨港工业城 | 用 地 | 4294m2 | 项目概况 | 企业拟投资3000万元,本项目产品及规模为年表面处理6万吨汽摩配件,主要生产工艺为表面处理、抛砂、退火、水抛、喷塑等。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表面处理6万吨汽摩配件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利税200万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本项目位于玉环干江滨港工业城金属表面处理园区,周围主要为工业企业。 本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包含电泳发黑磷化废水,均属于综合废水,通过综合废水专管分质分类排入玉环市海捷污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污水站处理,污水站废水通过外排监测池排至玉环市干江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尾水最终排至东海。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玉环市干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1)废气:退火废气、抛砂废气、喷塑废气、加热燃烧废气、电泳废气、酸雾、碱雾、湿油废气。 (2)废水:水抛废水、表面处理线废水、喷淋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3)固废:废磨料、集尘灰、废钢砂、废塑粉、表面处理槽渣(不含电泳沉渣)、废原料包装材料、废油桶、电泳沉渣、废酸、废油及生活垃圾。 (4)噪声: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废气 抛砂粉尘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经喷塑设备自带的回收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电泳废气经收集采用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固化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加热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同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酸雾设置槽边吸风装置+顶部吸风装置收集后再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湿油槽设置槽边吸风装置+顶部吸风装置收集废气后再经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包含电泳发黑磷化废水,均属于综合废水,通过综合废水专管分质分类排入玉环市海捷污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污水站处理,污水站废水通过外排监测池排至玉环市干江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尾水最终排至东海。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玉环市干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3、固废 废磨料、集尘灰、废钢砂、废塑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表面处理槽渣(不含电泳沉渣)、废原料包装材料、废油桶、电泳沉渣、废酸、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 各设备底部设置橡胶减震垫减震;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现象;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 5、地下水及土壤 分区防控要求:渗透污染是导致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主要产生可能性来自事故排放和工程防渗透措施不规范。污染源来自于危化品原料仓库、危废仓库等,针对厂区各工作区特点和岩土层情况,提出相应的分区防渗要求。 |
一、公告时间:( 2021年12月23日 ~ 2021年12月30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yhhb12369@163.com 电话:87250599 传真:87250599 通信地址:玉环市为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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