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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环市委 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2)》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12-28 16:24 浏览次数:

来源: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12-28 16:24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市级机关各单位:

现将《玉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2)》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玉环市委             玉环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玉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

(2018—202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依托我市独特的海湾资源禀赋和山海合一的地貌特质,全面实施五大行动,用5年左右时间,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的“玉环样板”,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的“玉环品牌”,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玉环经验”,推动农村产业“旺起来”、农村家园“美起来”、农民素养“高起来”、基层治理“强起来”、农民钱袋子“鼓起来”,努力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为加快建设美丽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海湾城市夯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台州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积极探索新时代下质量兴农、生态利农、乡愁育农、多元富农、精准治农、改革活农和人才强农的新路径,到2020年,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美丽乡村“线上出彩、面上开花”的格局全面形成,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广大农村与全市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推进,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5%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1以内,培育省级特色农业强镇2个,建成乡村振兴示范村100个,省A级景区村庄100个,县市级以上文明村达到80%以上,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

二、实施产业融合提质行动,打造有实力的新乡村

围绕“产业兴旺”,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产业融合为依托,将高质量发展贯穿农村经济发展始终,引导和推动更多的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形成具有玉环特色的乡村产业体系。

(一)做大现代农业。扎实推进农业“两区”建设,高标准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9000亩,布局建设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农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园和特色水果全产业链。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活动,实施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等回收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集成推广粮食作物绿色增产技术,打造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和绿色农产品主产区。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力争所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追溯平台并应用合格证标识,所有浙产农药销售实现二维码追溯管理,努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快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确保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面积5000亩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2以上。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引进和扶持力度,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推动“标准化+”农业建设,完善覆盖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加工包装、仓储流通全环节的农业标准体系。探索智慧农业建设,大力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全面推广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新工艺,打通科技与生产结合的“最后一公里”,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力争农产品标准化率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水利局)

(二)做强海洋经济。聚焦陆海统筹、海陆联动,将海洋经济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一大重点,持续为乡村经济注入“蓝色”活力。抢抓“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历史机遇,重点完善以港航物流、海洋生物、临港装备制造、海洋能源利用、现代海洋渔业等为主体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全方位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主动对接甬台温临港产业带建设,着力推进以“一区两城”为主平台的沿海产业带建设,大力发展临港产业、综合物流产业。加快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谋划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深入实施“一打三整治”行动暨渔场修复振兴计划,严格落实禁渔期制度,压减近海海洋捕捞产能。合理利用海洋资源,积极发展海洋牧场,打造“海上粮仓”。坚持质量与效益并重,着力推广低坝高网养殖、循环水养殖和贝藻类等生态环境友好型养殖新模式,扶持设施渔业和碳汇渔业发展。积极培育以甲壳素、壳聚糖及其衍生物等为主的海洋生物产业,强化海洋生物药物、保健品和食品研发,提高水产品附加值。加快海洋生物产业与水产加工园区建设,探索建立海上集成生产加工中心,推动中心渔港经济区发展,全力打造集渔船避风补给、水产品集散物流配送、渔业深度加工等为一体的“百亿级现代渔业产业集群”,促进渔业增效,带动渔民增收。(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市发改局)

(三)做亮特色品牌。实施农业品牌振兴战略,整合农产品品牌资源,强化品牌农产品质量管理,加大对商标、商号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升优质农产品品牌信誉度。大力发展文旦主导产业,深入挖掘文旦历史和内涵,加快玉环文旦博览园和玉环文旦种质资源圃建设,申报玉环文旦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扩大影响力,擦亮玉环文旦“金字招牌”。按照“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的要求,加大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力度,积极创建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推进葡萄、盘菜、茶叶等特色产业提档升级,通过开展知名农产品专场推介等方式,唤醒一批“沉睡”品牌,打造一批“过硬”品牌,叫响一批“知名”品牌,力争省级名牌农产品达到5个以上。充分发挥“一仓两乡一都”国家级渔业品牌优势,以玉环渔业文化、海洋渔业资源和特色渔业产品为基础,统筹渔业品牌建设整体布局,以品牌建设带动现代渔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农林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做优传统制造业。坚持工业强市战略不动摇,深入推进农村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全面整治“低小散”,从根本上淘汰村居(社区)落后的生产方式,推动汽摩配、水暖阀门等传统制造业焕发生机和活力。依法有序推进老旧工业点改造提升,根据“政府主导、乡镇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依法收回、“腾笼换鸟”“空间换地”、统一建园、“退二进三”、协议置换等措施,综合采用“聚、退、转、改”和“退、转、改结合”等多种方式,力争到2020年,完成全市59家老旧工业点改造提升;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按照“土地集约、功能集成、要素集中”的原则和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功能配套、治污排污、物业管理“五个统一”标准,建立“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机制,鼓励引导小微企业入园发展,通过园区集聚增加有效投资,为乡村工业振兴插上腾飞的“翅膀”,力争到2022年,建成24个小微企业园,整合1000家以上小微企业入园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三改一拆”办、市住建规划局)

(五)做精新兴服务业。加速农渔业“连三”进程,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公共服务、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着力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培育“互联网+”新业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增效行动,整合商贸、供销、邮政等各系统资源,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和农民网络消费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销售、运输链条完整、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发展新格局,争取到2022年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100个,建设电商专业村10个。加快农旅融合步伐,坚持基础先行、项目跟进,以乐清湾、漩门湾为纽带,整合山海资源打造南部湾区滨海景观带,大力发展美丽田园综合体、民宿综合体、乡村旅游综合体等新兴业态,形成乡村旅游产业集群。深化乡村旅游品牌营销,举办乡村旅游节庆和特色主题活动,提高乡村旅游人气指数,实现旅游惠民。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植入旅游文创元素,以旅游带动乡村农业、生态、服务、民俗、文化、工艺等产业,推动乡村旅游成为调结构、改面貌、促增收的一把“金钥匙”。做好渔旅结合文章,突出涉渔休闲主题,发展特色渔村、休闲渔场、精品渔庄、渔文化馆等美丽渔业,积极创建“中国美丽渔村”,加大省级以上休闲渔业基地的创建和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发改局、市农林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海洋渔业局、市供销联社)

三、实施人居环境提标行动,打造有颜值的新乡村

围绕“生态宜居”,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让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良好环境成为我市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

(一)坚持“规划”“整合”“建设”三管齐下。以改善人居环境为总目标,按照政府不缺位、群众不缺失、设计师不缺席的原则,对村落尚未定型、可深度打造的村庄进行编制规划。根据村庄不同的发展定位,深入挖掘、整合、提升特色要素,切实在规划中彰显人文历史、自然生态、民居风貌等特色。规划布局时要统筹兼顾居住、生态、公共服务、新型业态发展等功能,促进村庄建设、土地利用和交通运输、水利基础设施、乡村旅游等规划“多规融合”,推进乡村要素资源有机整合。建设时要以打造一批具有乡土气息、海韵玉环意境的浙派民居为总方向,落实农民建房带图审批和按图施工制度,保留原始风貌和生态肌理,在保护中开发海景资源,体现真山真水、生态优势、农村风貌和玉环特色。(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国土局、市住建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二)坚持“洁化”“序化”“绿化”同步提升。以“我爱我家”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为总抓手,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引导群众参与热情,加快改善乡村环境,推进乡村品质提升。把“洁化”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深化清洁家园工作,深入推进“垃圾革命”,按照“一年巩固提升、两年健全规范、三年常态运行”要求,纵深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力求门前屋后无乱堆放;深入推进“公厕革命”,积极创建生态公厕,建立农村公厕日常运维管理机制,引导农户家庭改建水冲式厕所,完成全市所有行政村生态公厕改造任务,所有乡镇(街道)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C级标准。把序化作为基本要求,加强精细化管理,实施城乡管线改造,坚决治理违规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依法拆除侵街占道、私搭乱建的违法建设,同步整治农村违法用地、违法经营等行为。把绿化作为关键抓手,加强村庄绿化美化和生态建设,抓好废弃矿山复绿、门户节点提升、珍贵彩色树种发展,确保每年建设至少8个省、市级森林村庄,力争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国土局、市住建规划局、市农林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办)

(三)坚持“水里”“陆上”“空中”立体整治。高标准推进“污水革命”,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不断提高负荷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持续推进“五水共治”,不断深化“河长制”“湖长制”,深入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完成全市中小河流治理35公里,完成清淤200万方,进一步巩固剿劣成果。全面推行湾(滩)长制,到2020年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协作有序、运行高效的湾(滩)长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海湾(滩)管理保护能力。加强海岸线保护和滩涂保护,推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强化养殖污染物及尾水排放管理,主要排污口入海排污达标率超过95%,近岸海域I、II类沉积物质量占位比重达100%。全面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继续打好“土地保卫战”“蓝天保卫战”,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全面实行生态补偿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与出境水质和森林覆盖率挂钩的财政奖惩制度。(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市海洋渔业局、市“五水共治”办)

(四)坚持“点上”“线上”“面上”统筹推进。主动融入全省“大花园”建设布局,点、线、面统筹推进农村全域景区化建设。点上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原则,深度推进美丽农家、美丽庭院创建评比活动,打造更多可看、可学、可推广的典型,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线上统筹推进“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工作,对沿线破旧房屋和违章建筑进行拆除改造,对两路两侧加大绿化力度,形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道路两旁绿意盎然的乡村风景线。面上紧密结合美丽乡村景区化创建“九个一”(一个美丽的入村口、一条美丽的村道、一弯美丽的池塘、一所美丽的公厕、一座美丽的村部、一间美丽的讲堂、一篇美丽的故事、一批美丽的农家、一项美丽的产业)标准,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省A级景区村庄梯度培育,全面实现“百村景区化”目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市“三改一拆”办、市旅游局、市妇联、市“五水共治”办、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办)

(五)坚持“水”“电”“路”“网”全方位保障。稳步推进台州市南部湾区引水工程,完成日供水3万方的亚海水淡化抗旱应急工程,力争到2022年全市实现日供水能力达到20万方,远近结合彻底解决全市中长期用水问题。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大麦屿街道古城片等山区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实现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达到98%。全面开展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因地制宜地打造“一品一带”供电精品台区。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构建“美丽公路+X”模式,完善路灯、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完成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和路网完善50公里,建成漩门湾大桥及接线等美丽公路7条共55公里,农村公路服务站5个,不断优化村内村外交通循环。推进城乡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实现高速光纤网络、4G网络全覆盖,农村和海岛基本实现50M带宽以上接入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供电公司)

四、实施村民素质提升行动,打造有内涵的新乡村

围绕“乡风文明”,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引领力、凝聚力和推动力,讲好玉环文化故事,激发乡村文化活力,推动精神文明“新风扑面来”,形成乡风文明、家风良好、民风淳朴的社会风气。

(一)涵养文明乡风。紧紧抓牢农民素质提升、良好道德养成、文明习惯培育等重点,全面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以传承好家训、培育好家风、建设好家庭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家庭创建,通过良好家风常态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成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鲜明底色。坚持教育与治理并举,通过用好村规民约、乡风评议等乡风教化资源,潜移默化地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婚丧事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依托美丽村部、文化礼堂、和合书院等阵地,开展文明创建、经典诵读、手机党课等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振村民的精气神。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十大孝贤”“美德少年”等评选活动,组织开展“邻里守望”农村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合理调整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布局,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和和合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创建活动,促使宗教教职人员行为、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双规范”。深入挖掘宗教积极因素,有效发挥宗教正能量,助力乡风文明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局、市文广新局)

(二)推进文化惠民。以打造“乡镇书房”目标,完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文化中心)服务内容和项目,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全面达标或等级提升。按照构建农村“30分钟文化圈”要求,持续健全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体系,由总馆指导分馆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触角向基层延伸。按照农村文化综合体的要求,建立健全文化礼堂理事会、大菜单、星级管理、队伍建设、激励保障等五项制度,由建设农村文化礼堂向培育礼堂文化转变。注重精准施策,制定“文化日历”,丰富文化惠民活动大菜单,出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以公益培训、文化下乡、文化走亲、文艺展演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文化嘉年华、三个“百场”巡展巡演巡讲等活动,扩大“送文化”“种文化”的覆盖面和实际社会效应,最大程度推动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发展,确保2022年完成行政村文化礼堂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三)传承历史基因。充分挖掘乡村资源禀赋和人文底蕴,大力弘扬传承乡土文化,让玉环成为既能望得见山、看得见海,又能记得住乡愁的地方。深层次挖掘坎门至沙门一带的渔家文化元素和清港至楚门一带农耕文化元素,使乡土文化成为美丽乡村的亮点和休闲旅游的卖点。继续推进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重点保存历史建筑的原真性和凸显古村落风貌的整体性,推动古村落“活力再生”。积极开发一批具有玉环特色的民间艺术及民俗表演项目,精心组织继续搭好平台,利用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结合世界遗产日进行集中宣传、展演。坚持“管理、利用、展示”交互式保护,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积极开展古文化遗址等文保单位保护工程,力争省级传承人增至6人。谋划搭建非遗展示馆等工作,推进非遗产业化,不断继承和发扬宝贵和优秀文化遗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市文广新局)

五、实施基层治理提效行动,打造有秩序的新乡村

围绕“治理有效”,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和政治引领功能,按照“抓基层、打基础”的要求,加快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农村更加和谐、安定、有序。

(一)筑牢平安底线。以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切入点,坚持“有黑打黑、无黑打恶、无恶治乱”,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努力创造“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乡村环境。健全农村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以乡村综治中心(站)为依托,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村警务室治保会和村治安员队伍建设,推动“雪亮工程”向乡村阵地延伸。建实建强全科网格,深化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应急处置等机制,努力把各类矛盾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深入推进消防铁拳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从严压实各类责任;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推进村级志愿消防队建设,规范企业配套建设职工宿舍,加快新玉环人安居工程建设,大力推广“智慧用电”,全面实施居住出租房“旅馆化”管理,构建一张牢不可破的农村“防火网”。(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委办、市公安局、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市消防大队、市消防铁拳办)

(二)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基层党建“双整双全”工作竞赛,高标准推进浙江农村基层党建“二十条”和台州提升基层党建“三十条”落地生根。立足“区域+领域”齐抓并进,推进以乡镇为龙头、以建制村为主体、以行业为补充的农村党建组织体系建设。规范和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建立网格党小组,推动发展党员村民小组全覆盖,持续增强农村党建工作活力,不断增强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完善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制度,健全后进村党组织有效整转及防反弹机制。全面实施“美丽村部·活力支部”示范工程,巩固提高农村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和活动阵地建设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村党组织组织力。深化农村“领头雁”建设工程,健全完善党组织书记教育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积极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逐步提高“一肩挑”和“交叉任职”比例,并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用乡镇(街道)公务员、领导干部、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大力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纵深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探索履职不力的村社干部停职教育制度,着力构建“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的农村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林局)

(三)提升自治水平。积极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民主决策程序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农村“四化一核心”工作机制。坚持全面依法治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强化农村法治建设,持续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治事、依法管事、依法办事水平。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深化农村“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做到群众办事不出村。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办事网上网下畅行无阻,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形成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群团组织建设,引导群团组织有效服务各村居(社区)的职工、农村青年、妇女和广大群众。全面加强农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建设,实现流动人口500人以上的农村服务站全覆盖。建立流动人口自治机制,积极排摸农村流动人口中的党员和威望、优秀人士,通过发挥乡音乡情优势深度参与基层治理,实现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六、实施农民增收提速行动,打造有活力的新乡村

围绕“生活富裕”,以增进农民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重发挥农民“勤劳之手”的作用,大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通过“线上+线下”“课堂+课外”“理论+实践”等方式,提升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和素质,到2022年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0000人以上。规范发展家庭农场,建成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6家。落实乡土人才扶持政策,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办好玉环农民学校和实训基地,推进新型职业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扩大涉农人才培养规模。开展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充分玉环水产养殖学会的教育服务功能,培养一批能奉献、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渔民,为现代海洋渔业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健全农渔业经济合作组织,积极发展农渔业专业生产合作社、农家庄园、家庭农渔场等新型市场主体,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农办、市委党校、市农林局、市海洋渔业局、市供销联社)

(二)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以农民增收行动为载体,加快转变农民增收方式,建立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力争农民收入增幅走在台州前列。积极开展渔民转产转业和就业技能培训,开拓生产领域和就业空间,创造更多就业渠道和机遇。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农民就业层次,健全合理的工薪增长机制,完善农民工欠薪支付机制,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大力发展农村旅游经济、生态经济、电商经济、文创经济、养生经济等美丽经济业态,振兴传统工艺,增加农户创业收入,增加农民经营净收入。深入实施农民持股计划,大力发展合作经济,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优化农村公共服务,扩大人群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实施集体经济薄弱村消除计划,力争到2020年底前实现村集体经济经营性年收入10万元以上。开展玉环农信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服务工程,信贷投入50亿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其中为经济薄弱村发放促增收贷款6亿元。充分发挥玉环制造业基础好、民营企业众多的优势,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各类乡村振兴项目,增强“造血”功能。(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农林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办、市供销联社、市人民银行、玉环农商银行)

(三)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师资、设备、图书等资源,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95%以上。大力开展城乡一体化办学,有序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使城乡学生都能享受有质量的教育。按照“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的要求,鼓励村集体利用闲置土地或房产,筹集资金建设幼儿园,增加农村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 ,加快高水平健康共同体建设,家庭医生规范签约服务率达到50%。深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到70%以上。不断提高农村基础养老金标准,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与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衔接,加大传统海洋捕捞渔民养老保障力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低保保障标准。抓好乡镇敬老院新建、改扩建工程,稳步推进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到2022年实现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强化照料中心助餐服务功能,探索发展“专业老年食堂+区域集中配送”的新型社区老人助餐模式。探索建立以社区村委会、志愿者为主体的“代理家长”队伍,进一步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完善乡村体育设施建设,新增建体育小康村升级工程12个。(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局、市体育局)

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坚定不移地做农村改革的探索者、先行者、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当好新时代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排头兵。加强顶层设计和改革落地,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重塑城乡关系,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一)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改革,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放活承包土地经营权,支持采取转包、出租、互换、入股、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支持家庭农(林)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收益分配以及权能完善等方面取得突破,探索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新路子。规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管理,有序推进集体量化股权交易,健全运行机制,赋予和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能。(责任单位:市农林局)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继续推动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完成林权、海域使用权统一登记。加强村级留用地开发管理,明晰产权,完善收益分配制度,探索政府回购、自行开发、联合开发、统筹开发、置换物业等有效开发模式,引入社会优质资本,引导村留地项目向更符合现代产业导向的科技、金融、互联网等新型业态发展。加快实施垦造耕地和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全面保障用地指标,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深化村级土地民主管理,将其与宅基地流转、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改一拆”拆后利用、农房“立改套”等各种政策有机结合,在全面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倡导节约集约用地,切实解决农民建房问题。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节水激励机制、农田水利产权制度、财政保障机制等,实现农村水利现代化。(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水利局)

(三)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完善农合联组织体系,强化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功能,积极参与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城乡商贸服务体系、农村信用服务体系和乡村环境服务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筹建和消费合作社(便利店)扩面提升工作。深化农合联与金融机构合作,实现会员信用评定和授信服务全覆盖。有效整合资源,培育农合联服务功能,建成2个具有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功能的现代农业服务综合体。鼓励政府将适合农合联承担的相关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农合联承接。完善农合联农民合作基金运行机制,强化为农服务。发挥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功能,探索建立众筹平台和合作机制。推动农合联积极参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做大做强玉环特色农业产业。(责任单位:市农办、市财政局、市农林局、市金融办、市供销联社、玉环农商银行)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新旗帜和总抓手。各级党委要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切实把党管“三农”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以强有力的领导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一)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具体落实到政策制定、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财力保障等方面。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完善市、乡、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建设,积极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方面的职能。充分调动“两代表一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共青团、妇联及各类乡贤的积极作用,切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市编委办、市农林局)

(二)加强乡村振兴规划引领。按照统筹规划、海韵特色、全域推进、品质城乡的要求,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加强乡村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编制完成市域总体规划和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切实强化村庄规划设计工作,建立健全“市域总体规划—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设计)—农房设计”四级规划层级,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引导乡村发展向注重风貌特色、注重区域统筹转变。建立完善“我爱我家·美丽乡村景区化”系列活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特色发展的原则,围绕乡村振兴示范村和A级景区村庄创建标准,由市农办统筹项目、市财政局统筹资金、各部门实施推进,确保顺利完成各项预定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农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规划局、市农林局、市旅游局)

(三)加强乡村振兴资金保障。加大财政对乡村振兴工作的扶持力度,优先保障、重点倾斜,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结构,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大预算编制、执行等环节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创新涉农资金筹措模式,促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切实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提升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巩固并创新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机制,在项目内容筛选上做到与中心工作、产业提升、乡风文明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标准相结合,按照“政府主导、村级主体、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继续抓好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规范村级财务支出,全力化解村级债务,全面实现产业兴、农村美、农民富。(责任单位:市农办、市财政局、市农林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玉环支行)

(四)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加强“三农”干部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真正锻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铁军,切实发挥其在推进三农改革、产业振兴、农村现代化发展中的创新驱动作用。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畅通基层干部选拔培养的渠道,有效激发“三农”人才工作队伍服务农业农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更多的生力军和精英人才到乡村的舞台上大施拳脚、一展身手。建设乡村振兴学院,培养乡村振兴人才,全面发动全市农村指导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引导乡贤助力乡村振兴,搭建乡贤反哺家乡平台,建立健全乡贤联谊会,实现乡镇(街道)乡贤联谊会全覆盖、规范化,推动乡贤组织扩面提升,延伸乡贤统战工作“手臂”。深入开展“千名乡贤帮百村”活动,依托“我的村庄·我的梦”主载体,推动项目回归、信息回馈、人才回乡、技术回援、文化反哺和矛盾调解,积极培育一批乡贤回归示范项目和乡贤特色工作展示阵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农办)

(五)加强督查考核和宣传引导。将乡村振兴战略行动纳入市对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强化市级专项督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计划和工作标准,加强政策解读,做好对各村居(社区)工作的全面指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报道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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