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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印发《玉环文旦生产经营奖励补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12-29 15:21 浏览次数:

来源: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12-29 15:21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市级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文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文旦销售和果农增收,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20〕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对象

玉环市内从事文旦生产、销售及产业发展相关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营销大户或个人,并且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平台运行规范。

二、申报程序

(一)报名。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填写申报表,经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玉环文旦生产经营奖励补助申报表(见附件1);

2.果园位置图、生产区域分布图及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时间要求5年以上);

3.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农产品认证证书、农产品合格证、营业执照、注册商标;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核查。对申报材料审核并实地勘察后确定申报名单。

(三)品质鉴评。针对文旦标准化建设和品牌示范基地建设,在文旦成熟季节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文旦品质鉴评。

(四)评审。组织召开政策奖励评审会,由市内外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担任评审小组,根据文件要求,初步确定评审结果。

(五)审定。初步评审结果经局班子商定并上报市领导审定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表彰奖励。

三、实施内容

(一)玉环文旦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对面积达到50亩以上有农产品合格证的主体,按照玉环文旦标准化生产内容(包括园地建设、栽培管理、品牌建设、产品质量与产量4大项10小项,每小项1分)进行综合考评。果实品质为必备要求,评定总分达到8分为合格。其中,水源地保护区、生态公益林范围内的文旦基地不予补助,相同地块五年内不得重复申报(详见附件2)。

(二)玉环文旦品牌示范基地建设

对有自主品牌、建立二维码可追溯体系且运行规范的文旦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产地建设水平、果品优质化水平、品牌市场影响力等评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总分数为100分。其中,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和年销售量为必备指标。根据得分高低依次排名,奖励前7名,要求前7名每名分数不得低于60分(详见附件3)。

(三)区域品牌销售大户

对2021年许可使用“玉环文旦”地理证明商标且销售玉环文旦达到100吨以上的贩销大户,每吨补助200元,上限最高补助10万元,要求申报单位提供正规有效地产地采购凭证、土地面积证明、销售凭证、过磅单等,每张票据均需提供打款明细,且要一一对应;单张票据达2万元以上及同一单位5万元以上需提供购货单位证明;快递单据需标明产品名称和重量(数量)。

四、时间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1年9月24日-9月30日;

(二)品质鉴评时间:2021年10月下旬-11月下旬;

(三)证明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2年3月1日前;

(四)评审时间:2022年3月中下旬。

五、附则

已获得奖励补助的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收回奖励并撤销其荣誉奖项:

(一)发生较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件;

(二)发生严重检疫性病虫害(柑桔黄龙病、溃疡病发病率超过1%);

(三)检测、考核等存在弄虚作假;

(四)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违反《玉环文旦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和许可合同的。

附件:1.玉环文旦生产经营奖励补助申报表

2.玉环文旦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评分标准

3.玉环文旦品牌示范基地建设评分标准

玉环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1年9月23日

附件1

玉环文旦生产经营奖励补助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类别


法人代表


注册商标名称


联系电话


实施地点


文旦生产面积(亩)


年产量(吨)


是否建立二维码

可追溯体系


通过何种认证及认证面积(绿色、无公害、有机)


是否发生过质量安全问题


是否发生过违法

违规行为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简介(包括单位运营状况、生产加工、销售渠道、产量效益情况及获得奖项荣誉等,不够可另附页):

乡镇(街道、开发区)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开发区)(盖章):

科室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级主管部门

意见

市级主管部门 (盖章) :         

科室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请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特产中心,联系电话:87352760。

附件2

玉环文旦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评分标准

类别

评分项目

实施标准

备    注

园地建设

创建规模

(1分)

面积5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

不超过3个区块,每区块间隔距离小于500米,并提供面积有效证明和实施区位图;承包的有效期时间不少于5年。

基地设施

(1分)

园内水、电、路设施完善,园相整齐,缺株率少于10%。

提供园区基础设施照片。

栽培管理

技术规程及生产记录

(1分)

有本合作社或企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生产档案记录完整,保存2年以上

提供生产和销售记录明细。

土肥水管理

(1分)

采取生草栽培、种植绿肥、树盘覆盖和全园覆盖等措施之一的,得0.2分,有营养配方施肥方案,有灌溉设施或排灌条件的得0.3分,有机肥全年施肥量达70%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3.5%得0.5分。

以土壤检测报告和营养配方施肥方案为评分依据,并提供购买有机肥有效票据。

病虫害防治

(1分)

实行病虫害统防统治,应用杀虫灯、性诱剂、套袋、捕食螨、黄虫板等2项以上得0.5分;果面无明显病虫斑,树体、果园清洁得0.5。

套袋比例达到50%以上,每亩黄虫板不少于35张,杀虫灯不少于4盏,捕食螨、性诱剂不少于20袋;提供购买凭证和相关资料。

品牌建设

产品认证

(1分)

有注册商标,并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规范(GAP)认证之一。

提供注册商标以及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

分级、包装标识

(1分)

有分等分级,且统一包装,统一标识,并建立产品二维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提供分等分级、包装标识图片。

产品质量与产量

果实品质

(1分)

一等果率达65%以上,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1.2%(必备分)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小于11.2%的不予评奖,专家组实地验收,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现场检测。

产品检测

(1分)

有必要的检测设备,或委托检测,有检测报告。1年内出现1次抽检不合格,或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分。

提供当年产品检测报告。

产量

(1分)

亩产量2.0吨以上(含2.0吨)

由专家组实地验收。

合计

10分



附件3

玉环文旦品牌示范基地建设评分标准

类别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备注

产地建设水平

(10分)

基地规模

(5分)

面积≥100亩得满分,50亩≤面积<100亩3分,面积10亩≤面积<50亩2分,10亩以下不得分。

要求提供生产面积的有效证明及订单协议。

安全认证

(5分)

有无公害证书得3分,有绿色或有机认证证书得5分,没有不得分。

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果品优质化水平

(70分)

品质风味

(70分)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高、果肉细嫩、脆软化渣、汁液多、酸甜可口、有香气。(由专家组按《优质玉环文旦评比评分标准》进行评比打分)。

随机抽样,按照NY-T 588-2002 玉环柚鲜果分级标准和《优质玉环文旦评比评分标准》打分。此项为必备指标,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1.5%的不予评奖。

品牌市场

影响力

(20分)

年销售量

(10分)

年销售量≥500吨的得10分;300吨≤年销售量<500吨的得7分;100吨≤年销售量<300吨的得5分;;20吨≤年销售量<100吨的得3分,20吨以下不得分。

此项为必备指标,年销售量低于20吨的不予评奖。要求提供正规有效的销售报表、销售凭证、协议合同等相关材料。

市场开拓

(5分)

在大中城市设立文旦销售点,进驻大型批发市场、超市、知名水果连锁店,对接知名销售龙头企业、知名平台开拓文旦销售市场的1项以上的得满分,没有不得分。

要求提供进场证明、对接合作协议及相关资料。

品牌经营

(5分)

1、参加市级以上农产品博览会

2、举办影响力较大的广告宣传活动

3、获市级以上奖项荣誉2项以上

4、获市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或家庭农场

以上符合任意一条得满分,没有不得分。

要求提供本年度品牌经营证明和社会认可证明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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