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491M/2021-105691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2-18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 玉民发〔2021〕11号 |
玉环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
||||
|
||||
|
||||
全市各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工作的通告》(浙政办发函〔2021〕13号)精神,为坚决遏制行业协会商会借政府授权(委托)之机强制企业入会、乱收费等问题,决定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相关行为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逐条自查 重点找查有无存在以下问题(详见附件): 1.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的违规行为; 2.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收费的违规行为; 3.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的违规行为; 4.通过职业资格认定收费的违规行为; 5.多头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 6.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等行为。 二、主动整改 1.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等文件要求和标准,查找有无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并自行整改,完善内部治理长效机制。自查和整改结果于2月20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2.通过“信用浙江”网站、各行业协会商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向会员公布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 3.市民政局设立举报热线(0576-87221234),受理全市范围内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投诉和举报。 三、迎接抽查 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于3月15日前,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实施联合抽查,全面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等。对自查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彻底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通报并责令改正,且列入失信记录;涉嫌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工作要求 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认识,坚决清理违法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会员负担;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行业自律,依法规范涉企服务性收费行为;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平台与桥梁作用,更好服务会员、服务企业、引领行业发展。 联系人:蒋依桑;联系电话:87221234;传真:87278416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