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玉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有效落实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任务,全市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法治建设成效得到社会公众普遍认可。
一、2020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明确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制定《玉环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下达了20项工作任务,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2.强化督导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定期研判会商制度》,采取“年初制定标准、定期检查督办、年终综合考评”的方式,以考评倒推责任落实。通过法治巡察、法治督察两手抓,巡察了12家单位,反馈意见17条,督促整改问题22个。
3.贯彻落实省、台州市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培育指导芦浦镇“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项目成功入选浙江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
(二)围绕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依法履职。
1.统筹协调依法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设立常态化疫情防控办公室,承担全市疫情防控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持续强化应急指挥、监测预警、核酸检测、集中管控等“十方面能力”建设。
2.深化“最多跑一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高质量推进原有41个群众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流程整体性再造、数据高质量共享。跨省联办“一件事”改革得到时任冯飞常务副省长肯定。楚洲文化城服务大提升、流动人口服务“一件事”改革等改革经验在台州市跑改例会上交流推广。汇总梳理301个部门间办事事项和51个机关内跑“一件事”,实现平台上线事项100%线上可办,人均办件量居台州市前列。2020年,共完成一般企业项目审批“最多80天”项目337个,完成率100%。2020年实现营商环境评价从全国第94位跃升至第58位。
3.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组织开展三批次“无证明”城市专项督察,印发13份督办函告单,形成深化“无证明城市”长效机制,防止“证明”反弹回潮。制发《关于公布玉环市公共服务领域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开展公共服务领域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共取消108件证明材料。
(三)完善制度,健全政府依法决策。
1.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发《玉环市全面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建设实施意见》,加强对乡镇(街道)政府法律事务审查的指导。自工作推进以来,乡镇(街道)共审查政府合同、执法决定等420件,合法性审查率100%。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20年,我市共制发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审查500万元以上政府合同68件,总金额169.96亿元。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14次,研究相关议题74个,重大事项上会前均经过充分调研和讨论。出台《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玉环市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共五项决策事项纳入玉环市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3.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关于落实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顺利完成新一轮职能划转。成立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司法局下设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确保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转得出、接得住、管得好。
(四)加强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市司法局与市信访局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定期收集对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投诉数据,通过当前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确定监督事项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流程,确保监督全过程有据可依。聘任行政执法监督员31名,参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政执法监督、“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审批监管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等活动9次,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24份。
2.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加强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推动“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占比达到13.72%,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99.69%,大大减少了多头执法、扰企执法的现象。持续推进轻微违法事项告知承诺制、“教科书式”执法和非现场执法,2020年,我市共办理非现场执法案件733件。
3.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有效规制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行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0年,我市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2811条,受理依申请公开28件,未出现超期公开、违规公开等情况,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满足了社会各界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五)多措并举,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构建“四纵五联”大调解网络,拥有各级调解组织248个、人民调解员1040人。持续推进“以奖代补”工作,累计发放各类以奖代补经费约6万元。2020年,我市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82件,调解成功882件,成功率100%。
2.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玉环市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若干规定》等多项制度,我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已通过省级检查评估。全年共收到复议申请36件,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12件,占比33.33%;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宣传宪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新设“玉环普法·抗击疫情”法律专栏。创新开展线上云直播5次,受众4万余人。在台州率先实现法治文化公园(广场)乡镇(街道)的全覆盖。顺利通过“七五”普法考核验收,谋深谋细“八五”普法规划。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玉环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站位不高,推进工作缺乏自觉性、主动性。二是随着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压力不断增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机构人才不足,从事法治工作人员多为非法本专业,法律专业人才缺乏,法治机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市委书记吴才平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6月16日,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要求突出重点任务,持之以恒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规范权力运行,以完善的体系确保法治建设久久为功。会上,审议通过了《玉环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1月3日,专题听取玉环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11月25日,在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讲话,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学习、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市长周阳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市长带头学法,出台《2020年度玉环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今年共集体学习了《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7次,并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每年组织专题学法不少于4次。
(三)全市已完成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述职测评全覆盖。范围涉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乡镇(街道)、直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共63家,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底均进行了书面述职述法,并由组织部门牵头对相关人员进行测评。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争创法治政府示范市,对标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标准,寻找差距,补齐短板,争创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市。二是巩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成效,指导相关单位对照职责清单抓好落实。三是加强现有法治人员队伍的培养,鼓励并支持相关从事执法岗位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和公职律师占比。四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试点工作,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与专业机构对接,探索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