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玉环市实验学校乌岩校区建设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示 玉环建示[2021]0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玉环市实验学校乌岩校区建设项目作出行政许可,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玉环市实验学校乌岩校区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玉环市实验学校 | 项目负责人 | 赵承业 | 详细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乌岩村、采桑村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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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 资 | 45000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乌岩村、采桑村 | 用 地 | 87002.66 | 项目概况 | 玉环市实验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创办于1998年,校园总占地面积300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528平方米。现有97个教学班,其中小学36个班,初中44个班,高中17个班,在校生3803人,教职工651人。部分班额则达到60人每班,大大超过省标准化学校规定的45人每班标准。现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均低于浙江省平均水平;学校办公、教学用房、住宿用房及师生活动场地极为紧张,教学及配套设施简陋,无法满足现代化教育的需求。 为解决实验学校目前教学场地紧张的需求,有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玉环市实验学校利用玉环市玉城街道乌岩村、采桑村地块建设玉环市实验学校乌岩校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7002.66m2,总建筑面积79635.9m2,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78301.5m2项目分两期建设实施: 一期总用地面积为85.94亩,总建筑面积56965.1m2,主要建设内容为操场综合体、小学部教学楼、初中部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及配套设施工程等。综合体有三组功能建筑组成,西侧为食堂,东侧为行政用房和报告厅,中间为风雨操场;小学部教学楼为地上四层建筑,共设36个班,初中部教学楼为二至三层建筑依山而建,共设36个班。 二期总用地面积44.56亩,总建筑面积21336.4m2,主要建设内容为1#停车场、2#停车场、教工宿舍楼、学生宿舍楼及配套设施工程。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玉环市实验学校乌岩校区建设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乌岩村、采桑村,根据现场勘查项目附近的敏感点为南侧紧邻的乌岩村居民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1)废气:汽车尾气、实验室废气、食堂油烟。 (2)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食堂噪声、机动车行驶噪声、分体式空调室外机噪声、地下室各类设备噪声和各种活动的社会噪声。 (4)固废:生活垃圾、实验室废物、实验室废液。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玉环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管标准后纳管,送至玉环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达《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相关标准(即准地表水IV类标准)后外排,不会对项目附近水体产生明显影响。实验室废水集中收集作为危废进行处理。 (2)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汽车尾气、实验室废气、食堂油烟。由于上述废气产生量少,食堂油烟经集气净化后通过建筑屋顶排放。 (3)企业噪声主要为食堂噪声、机动车行驶噪声、分体式空调室外机噪声、地下室公建设备噪声和各种活动的社会噪声,根据预测计算结果可知,在企业生产关闭门窗的情况下(考虑窗户结构隔声),企业生产噪声对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副产物主要为的生活垃圾、实验室废物、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液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实验室废物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5)企业厂区范围内均已完成防腐防渗防漏措施,对土壤的影响概率较小,且本项目废气产生量较小。因此,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
一、公示时间:( 2021年2月3日 ~ 2021年2月9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示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yhhb12369@163.com 电话:87250599 传真:87250599 通信地址:玉环市为民服务中心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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