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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地区管理员 | 发文日期: | 2021-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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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文件编号: |
《玉环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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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 ||||
一、文件制定的目的、意义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主要内容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清查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全面核查有无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二是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全面核查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情况,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有无超过5米(县乡道路3米)。有无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有无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三是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全面核查有无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有无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 四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全面核查有无自然保护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耕地有无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五是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全面核查有无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核查农业设施用地使用情况。 六是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全面核查有无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用地获得批准用地,有无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有无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临时用地有无改变用途或超过规定时限长期使用。 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清查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全面核查有无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有无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有无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二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全面核查有无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的行为。 三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全面核查有无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 四是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核查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有无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有无永久基本农田闲置、荒芜的行为。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本通知解读机关: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倪晨涵,联系电话0576-81717906。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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