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794396026E/2021-108015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发布机构: | 大麦屿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1-05-24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 大麦屿街办〔2021〕35号 |
关于印发《大麦屿街道消防铁拳整治“网格赛拼”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
|
||||
|
||||
各办,村(社区),有关站所: 现将《大麦屿街道消防铁拳整治“网格赛拼”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环市人民政府大麦屿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麦屿街道消防铁拳整治“网格赛拼” 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面推进街道消防铁拳整治工作,进一步激发消防铁拳整治网格工作热情,晒业绩、赛位次、拼贡献,营造“目标共创、责任共负,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的工作氛围,全力引导网格员管好“自留地”、种好“责任田”,以每个网格的担当和奋斗构筑大麦屿安全发展的“铜墙铁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月考核+分类考核”相结合。本考核办法既着眼于逐月汇总、逐月通报,让每位网格员随时随刻都在“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中;又着眼于区别网格任务轻重、难易,形成A、B、C三类对象分类考核,确保考核公开、公平、公正、可持续。 (二)坚持“个体考核+整体考核”相结合。本考核办法既着眼于日常消防工作成效,对每位网格员工作绩效进行实时考核;又着眼于共同创造辖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对村(社区)整体工作进行连带考核,确保大麦屿街道在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位次。 (三)坚持“自查自改+限时整改”相结合。本考核办法既着眼于消防工作日常推进情况,每月要求辖区所有九小场所、出租房、人密场所检查全覆盖;又着眼于不仅要查更要改,不仅要多查还要快改,不仅让别人查还需自查自改,及时消除隐患。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分为A、B、C类网格员,原则上本网格片出租房+“九小”+小加工企业场所家数120家(含120家)以上为A类网格员,家数50-119家为B类网格员,家数1-49家为C类网格员,网格员类别划分具体由街道铁拳办负责。(网格员划分表详见附件) 三、考核内容 (一)火情火灾 在本网格片场所发生室内火情的,每起扣10分。 (二)日常巡查 每月对各自网格片所有联网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以“慧眼消防大数据平台”数据统计为准。 1.A类村(社区)网格员,检查率未达40%(含40%)扣15分、未达50%(含50%)扣10分,达到60%以上不扣分;检查家数超150家,每多检查1家加0.2分,最多可加5分。 2.B类村(社区)网格员,检查率未达50%(含50%)扣15分,未达60%(含60%)扣10分,达到70%以上不扣分。 3.C类村(社区)网格员,检查率未达到100%扣15分,达到100%不扣分。 (三)隐患排查 1.检查发现一般隐患,A类村网格员扣1分,B类村网格员扣1.5分,C类村网格员扣2分。 2.检查发现否决项隐患,A类村网格员扣3分,B类村网格员扣4.5分,C类村网格员扣6分。 3.被街道铁拳办及以上单位发现一般项隐患的加扣1分;被街道铁拳办发现否决项隐患的加倍扣分;被玉环市铁拳办及以上单位发现否决项隐患的乘以3倍扣分,动态否决项减半扣分。 (四)限时整改 1.一般项隐患整改:在7日之内(含7日)完成整改,A类村网格员加0.5分,B类村网格员加0.75分,C类村网格员加1分,超7日未完成整改加扣1分。 2.否决项隐患:在7日之内(含7日)完成整改,A类村网格员加1.5分,B类村网格员加2.25分,C类村网格员加3分,超7日未完成整改加扣2分。 (五)自查自改 1.自行发现一般隐患并在7日之内整改,A类村网格员加 1.5分,B类村网格员加2.25分,C类村网格员加3分。 2.自行发现否决项隐患并在7日之内整改,A类村网格员加 4.5分,B类村网格员加6.75分,C类村网格员加9分。 (六)信息报送 必须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街道铁拳办指定上报的各类表格数据,在要求时间内完成的不扣分,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的扣1分(除特殊情况不扣分,如生病、出差等);被台州市、玉环市铁拳办抽查到底数不清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四、结果运用 (一)每月基本分为100分,年度考核总分根据每月网格员得分情况,取平均分,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1.A类村(社区)网格员排名得分1-3名给予资奖励2500元;排名得分4-6名给予资奖励2000元;排名得分7-9名给予资奖励1500元。 2.B类村(社区)网格员排名得分1-3名给予资奖励2000元;排名得分4-6名给予资奖励1500元;排名得分7-10名给予资奖励1000元。 3.C类村(社区)网格员排名得分1-2名给予资奖励1500元,排名得分3-6名给予资奖励1000元。 (二)个人每月得分情况于下月10日前予以公布,遇节假日顺延。 五、组织实施 (一)街道铁拳办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日常出勤、检查数统计以及“否决项”考核情况上报。 (二)街道铁拳办考核小组负责审核监督,如发现网格员在日常工作中有作弊行为,通报取消其当月考核评优资格。 (三)本考核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试行一年,解释权归街道铁拳办;为使考核更科学、合理、有效,可适时对《办法》内容进行微调,并在修改实行的上月25日前予以公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