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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1083000000/2021-111296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布机构: | 坎门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1-09-03 16:02: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JYHD99B-2021-0001 | 发文字号: | 坎门街办〔2021〕30号 |
坎门街办〔2021〕30号玉环市坎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1年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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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社区(村): 现将《2021年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玉环市坎门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31日 2021年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依法保障我街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21〕17号)和《玉环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玉政办发〔2019〕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初中招生对象必须为小学毕业生。若出现超出正常入读年龄的初一学生,允许在初中学校报名。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各公办学校班额原则上控制在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凡没有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得招生。学区内户籍生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制定具体方案,平稳有序实施分流。 三、招生报名 玉环籍适龄儿童、少年预就读本街道学校均须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在填写报名承诺后,选择公办其中一类学校进行报名。未通过审核的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同时按学校要求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房产证、学前教育登记卡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非玉环籍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就读本街道公办学校仅需进行网上报名。 凡未通过网上统一报名,未经教育局批准,各校一律不得录取;如被学校擅自录取的,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新生入读该校资格。 (一)玉环籍新生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报名。时间:6月17日6:00—6月21日22:00。 2.市教育局、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告知家长及时予以更正(包括现场确认)。时间:6月22日-6月27日。 3.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户籍生回原学区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审核及录取。时间:6月30日—7月3日。 (二)非玉环籍新生报名时间:公办学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或进入“浙里办”手机APP报名。时间:7月13日—7月18日。 四、招生办法 (一)坎门街道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办法 1.坎门中心小学和坎门海都小学招生办法 坎门中心小学和坎门海都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玉环县教育局玉环县坎门街道办事处关于坎门街道小学学区划分调整的通知》(玉教〔2014〕31号)执行。[注:文件中的坎门中心小学海港校区和海都校区分别对应现在的坎门中心小学和坎门海都小学。2020年9月,后沙社区与坎中社区合并为后沙社区,新成立了海都社区。具体为:坎门社区、鹰东社区、东沙社区、渝汇社区 、海港社区、后沙社区、坎中社区、胡沙头社区、花岩礁村、东安村、双丰村学区属于坎门中心小学;振兴社区、海都社区、后沙社区(居住在海都花园小区)、红旗社区、灯塔社区、海城社区、双龙村、水龙村、里澳社区和黄门村学区属于坎门海都小学。]。鸡山籍小学一年级新生根据家长的居住地(固定租住地),就近统筹安排在有能力接收学区外学生的学校就读。 小学适龄儿童的户口在招生当年(即2021年的8月31日,下同)5年前迁入的,按户口簿上户籍所在地学区入学。适龄儿童的户口在招生当年迁入满6个月但不满5年,其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在同一学区内的,到学区内小学入学。适龄儿童户口未迁入或在招生当年迁入不满6个月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内的小学入学。适龄儿童户口必须跟其监护人一起,挂靠在亲戚或他人户口簿上的,应回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入学。户籍在后沙社区但居住在海都花园小区的一年级新生凭户口簿和监护人(必须是原后沙拆迁户)的海都花园小区房产证也可到坎门海都小学报名入学。 2.坎门街道其他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坎门街道其他公办小学(西台小学、双龙小学、里黄小学、钓艚小学)按以下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坎门街道籍,不符合进坎门中心小学和坎门海都小学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玉环籍(非坎门街道籍)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在坎门有房产。 第三批次:玉环籍(非坎门街道籍)适龄儿童,其父母亲双方有一方户籍在坎门街道范围内。 第四批次:在完成第三批次招生工作后,学校尚有空余学额,则对有就学需求的其他非玉环籍适龄儿童进行招生(具体见“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办法”)。 3.坎门一中招生办法 凡接受并完成小学教育的、持有坎门户口(2021 年6月15日前迁入)的适龄少年均可入学。 4.坎门二中招生办法 坎门二中按以下批次进行招生: 第一批次:玉环籍(非坎门街道籍)适龄少年,其监护人在 坎门有房产。 第二批次:玉环籍(非坎门街道籍)适龄少年,其父母亲双方有一方户籍在坎门街道范围内。 第三批次:在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工作后,学校尚有空余学额, 则对有就学需求的其他非玉环籍适龄少年进行招生(具体见“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办法”)。 (二)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办法 1.凡符合入学年龄的非玉环籍适龄儿童、少年,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监护人在我街道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并纳入玉环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范围的,可以在我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西台小学、双龙小学、里黄小学、钓艚小学,坎门二中)根据规定申请就读。 2.流动人口按积分排名享受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待遇,按就高的原则,只取父母一方的积分。 3.通过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的招生程序: (1)公布学额。各小学、中学在6月16日前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学额容量进行统计,7月5日前核定出可提供接收流动人口子女的学额数。 (2)填报志愿。7月13日—7月18日,通过积分制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网上填报就读公办学校志愿。 (3)安排学校。市教育局根据公布的学额数、填报志愿和申请人积分排名情况,采取平行志愿,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安排入学对象,如遇到相同积分,依据积分制计分办法,根据个人素质、工作保险、居住情况三项基础分的所得分数依次排名,如排名依然并列,则按提出申请积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取足计划数。录取采用电脑操作,公开录取,即时公布、即时查询。确定拟安排入学对象,由市教育局在7月21日前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不少于5日。 (4)报名注册。申请人凭积分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其他人员招生办法 1.玉环市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子女,申请或转入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玉环有户籍的,在户籍所在地安排就学,在玉环无户籍的,可申请到人才所在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公办学校就读,由市教育局根据教育资源空缺情况负责就近统筹安排。 2.2020年度巨龙企业高层次管理人员子女入学由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共同制定方案招录。 3.体育特长生招生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两部门共同确定招生计划,组织专业考试招生,经公示后确定录取。 4.因经济发展等原因确需招录统筹生的,由街道牵头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统筹名单,统筹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在市规定的比例以内。统筹学生名单在全市招生名单公示前上报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全市统一公示,逾期不予录取。 五、信息公示 5月17日-5月31日,发布“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家长熟悉报名操作流程; 6月1日-6月12日,各校制定招生简章,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包括学区划分、招生计划、入学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 7月5日前,乡镇(街道)招录的统筹学生名单以文件形式上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7月6日—7月10日,统筹生、政策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录取工作。 7月31日前,完成学生录取工作,学生录取结果信息查询,各学校向新生发放纸质或电子入学通知书。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协调和管理招生具体工作,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明确工作职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抓好落实。街道将会同市教育部门及时公布辖区内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和公办学校的空余学额数,并具体做好指导,督促坎门街道范围内公办小学、初中的招生工作;派出所要加强户籍管理、登记和迁移工作,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应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相一致,防止无正当理由随意迁移户籍;街道纪工委要加强检查监督,对顶风违纪、营私舞弊的违规事件,给予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大对学校收费的检查处理力度。 (三)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在招生期间街道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检查和督察。 本办法仅适用于2021年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 生工作。未尽事宜由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坎门街道籍儿童、少年要报考玉环市实验学校(小学部、初中部)、玉环市双语学校(小学部、初中部)、玉环市外国语学校(初中部)、镇海中学台州分校(初中部)等民办学校的,请参阅玉政办发〔2021〕17号文件中关于民办学校招生的规定。 附件:2021年度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2021年度坎门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领 导 小 组 名 单 组 长:胡存尧 成 员:李 兰 郭振宇 詹倩倩 魏如丰(坎门派出所) 张亦强(坎门一中) 倪建武(坎门二中) 章文剑(坎门中心小学) 瞿 芬(坎门海都小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詹倩倩(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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