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鸡山乡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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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山乡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台州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部署会精神,进一步除隐患、防风险、遏事故,确保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市党代会、冬奥会、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生产安全,按照台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台州市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台安委〔2021〕22号)、玉环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玉环市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玉安委〔2021〕9号)要求,乡安委会决定结合鸡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遏事故”攻坚战,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涉海涉渔、城镇燃气、工矿和危化品、消防、道路交通、建设施工、旅游和特种设备八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八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消除一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遏事故”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确保不发生有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为平安玉环建设、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市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涉海涉渔领域。全面开展冬汛渔业安全执法,持续开展“铁拳”系列专项行动、渔船安全检查、严打职务船员缺配、“五超”、电脉冲作业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渔船安全隐患,有效解决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动态编组落实不到位、值班瞭望不到位、小型渔船监管有漏洞等问题。加大渔商船碰撞事故安全防范工作力度,巩固推广海上交通“严管区”经验,严管渔船占用航道、锚地张网捕捞等碍航作业行为,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坚决遏制渔商船碰撞事故。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定期组织船老大、渔嫂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渔船应急自救能力,重点加强渔商船防碰撞安全警示教育和浙江沿海航路宣传,引导渔船避免在航路上作业和抛锚,做好渔船航行途径航路时的安全警示工作。深化海砂运输船舶整治,严查超等级靠泊、夜间靠泊砂石运输船、海砂过驳运输等行为,严打无证砂石码头、宕口。强化乡村两级协同管理,持续组织开展“三无”船舶清剿纳规。强化纳规船舶管理,严格落实纳规船舶“一中心九站”工作方案,加强对船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北斗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做好纳规船违规作业行为监管。(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 ,各村) (二)城镇燃气领域。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及使用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要对全乡燃气使用经营单位及村民使用燃气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辖区煤气站合规运行维护情况。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要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出租房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孤寡老人民房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要对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及时总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经验,进一步加强监管整治力度。( 责任单位:乡村镇建设办, 各村) (三)工矿和危化品领域。聚焦工矿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开展整治,实现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覆盖率、重大风险消除或管控措施落实率、重大隐患整治率“三个 100%”。深刻吸取浙江昌明药业有限公司“11·20”爆燃事故教训,紧盯重点风险,加强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大力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 GB30871-2014 等规定,对特殊作业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强化危化企业边生产边施工安全管理,加大对企业边生产边施工检查力度,对不满足安全条件的施工行为要坚决责令停止施工。(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各村) (四)消防领域。深化消防安全三年行动“铁拳攻坚战”,持续紧盯居住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生产企业四大领域防控“靶心”和电气、电动自行车、老年人建筑等不放心领域开展整治,突出排查在经营民宿、室内观光景点、沿街店铺酒店等火灾危险性较高、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区域,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综合手段,严格落实合用场所“两条禁令”,严防“小火亡人”事故。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进一步开展楼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和消防车通道违法停车整治、楼道杂物清理行动,确保100%标志化管理。(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各村) (五)道路交通领域。深化路长制、亡人事故现场领导到场、督查督办等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机制;以“简单、实用、安全”为原则,持续推行道路安全隐患找茬机制,梳理和摸清道路安全隐患底数;深入开展电动车、摩托车等小微车辆专项整治,加大曝光力度,提升小微车辆头盔戴好率、守法率;深化工程运输车整治,落实工程运输“自律管理”七个停运;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源头管理,开展“两客一危一货”安全隐患大排查;继续推进实施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及时开展修整,严防村民违规摆放杂物、渔网占道;以事故易发点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整治以及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运行安全为重点,开展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点人群教育管理,深化宗教场所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和“一对一”帮扶。(责任单位:乡村镇建设办,各村) (六)建设施工领域。房建、项目工程建设施工领域,重点整治深基坑工程、超高超重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全面排查供水、排水工程中的基坑(槽)、地下暗挖、顶管作业等事故易发的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隐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强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指导、督促、检查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道路工程建设施工领域,全面开展交通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推进安全管理规范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降低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因素。水利工程建设施工领域,进一步强化对水利工程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爆破作业等施工重大危险源管控,严厉打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水利建设市场。(责任单位:乡村镇建设办 ,各村) (七)旅游领域。针对岁末年初旅游旺季以及春季出行增多等特点,重点加强对辖区景区、民宿、旅游车辆、旅游节庆活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和游乐设施、旅游餐饮、涉水项目等公共场所开展安全整治,特别要聚焦游客瞬间集聚安全,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严格执行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75%的规定,推行分时段游览门票预约,引导游客间隔入岛、错峰旅游,景区内的海滨沙滩、临崖临水游步道等风险较大的重点管控地段安排人员加强巡查;聚焦旅游景区内旅游领域新业态和高风险项目排查,落实操作规范,在必要情况下,采取暂时关停景区、关闭项目、分流旅客等措施,确保游客安全;加强巡查监督,严防游客乘坐纳规船舶进岛及纳规船舶载客海钓;加强渡口安全管理,在各节假日游客进岛高峰期,配强值班力量,做好现场安全维稳工作,及时发布大风浪期间停航预警通知。(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各村) (八)特种设备领域。加强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突出对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以及氨制冷和燃气充装等单位使用的盛装、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各场所电梯、施工工地叉车等开展安全整治。(责任单位:乡经济发展办、乡村镇建设办,各村) 各科室、各村结合本行业、区域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13日)。各科室和各村要切实研究制定本领域或区域的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14日至2022年3月10日)。乡安委会、各专委会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指导督促作用,扎实推进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自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聚焦容易引发事故的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关键环节,特别是针对今年安全隐患排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切实做到查深查透查彻底,强化闭环整治,确保销号清零。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3月11日至3月31日)。各科室、各村要及时总结本地本行业领域百日整治工作成效,提炼工作经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措施,实现以制度管安全管长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乡安委会要充分发挥领导督促作用,乡经济办负责具体事务统筹。各科室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发动,持续发力,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尤其乡各专委会要迅速行动,切实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直接主抓责任,综合运用会商研判、隐患排查、整改整顿等措施,推动本行业领域百日整治深入开展。 (二)强化排查整治。各科室各村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切实将风险隐患第一时间消除在一线;把百日整治与推动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遏事故”攻坚任务落实相结合,与事故多发频发暴露出的问题整改相结合,坚持事故导向、问题导向,地毯式、全覆盖、高强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乡各专委办要加强巡查监督,每月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巡查,元旦春节、市党代会、冬奥会、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加巡查频次密度,带动全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纵深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重大隐患采取专人跟进、停业整顿、领导约谈等措施,切实消除滋生事故的土壤。 (三)强化执法惩戒。各科室、各村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力度,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乡经济办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健全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扩大执法处罚效果,确保形成执法震慑,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强化督查考核。乡安委会结合元旦春节、市党代会、冬奥会、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督查督导,统筹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督查督导活动,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深化百日整治。要对百日整治期间事故多发或发生有较大社会负面影响、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地区和行业领域,及时开展警示约谈;要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或工作不力的单位开展专人跟进督导,限期改变落后面貌。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科室、各村要通过Led电子屏投放标语及视频、流动宣传车、微信群、面对面沟通谈心等方式,加大对百日整治典型经验宣传和重大隐患、典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力度,增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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