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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行政执法决定公开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1-05 09:51 浏览次数: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1-05 09:51

作出决定日期

相对人

执法决定类别

事由

结果

2021年1月29日

陈宛娟

行政处罚

未经许可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

鉴于陈宛娟态度消极,不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我局拟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500元)。

2021年1月21日

邱一宁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许可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

鉴于邱一宁能主动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且能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局拟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500元)。

2021年1月28日

林亨国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期内擅自野外用火

鉴于林亨国能主动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且能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局拟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500元)。

2021年1月18日

玉环合升采石场

行政处罚

越界开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量裁基准(国土、测绘)(试行)》第二十项的规定,决定对你采石场处罚如下:1、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2、没收越界开采的违法所得,计人民币356943元;3.处违法所得的10%罚款,计人民币35694.3元,共计392637.3元。

2021年2月8日

陈德全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

根据《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四十四条和《浙江省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拟进行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500元)。

2021年4月6日

金美琴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期内擅自野外用火

鉴于金美琴能主动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且能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局拟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500元)。

2021年3月16日

玉环市楚门镇筠岭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林木

1、责令玉环市楚门镇筠岭村村民委员会在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责令玉环市楚门镇筠岭村村民委员会停止违法行为,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的树木。

2021年3月16日

玉环市干江镇白马岙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林木

1、责令玉环市干江镇白马岙村村民委员会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责令玉环市干江镇白马岙村村民委员会停止违法行为,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的树木。

2021年5月13日

玉城街道垟青股份经济合作社

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林木

1、责令玉城街道垟青股份经济合作社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责令玉城街道垟青股份经济合作社停止违法行为,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的树木(36株)。

2021年5月13日

玉环市干江镇炮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林木

1、责令玉环市干江镇炮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责令玉环市干江镇炮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停止违法行为,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的树木(78株)。

2021年5月13日

大麦屿街道高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林木

1、责令玉环市大麦屿街道高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责令玉环市大麦屿街道高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停止违法行为,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的树木(118株)。

2021年5月13日

玉环市干江镇双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林木

1、责令玉环市干江镇双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责令玉环市干江镇双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停止违法行为,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的树木(62株)。

2021年5月14日

大麦屿街道杨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林木

1、责令玉环市大麦屿街道杨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2年3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责令大麦屿街道杨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停止违法行为,于2022年3月30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的树木。

2021年6月8日

颜祖银

行政处罚

毁坏林木

1、责令你停止违法行为,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的树木(97株)。2、对你处毁坏林木价值二倍的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叁仟陆佰圆整(¥3600元)。

2021年6月9日

玉环市楚门镇丁岙村村灯台山普渡院

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林木

1、责令你院在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有林地2272.2㎡)。2、责令你院停止违法行为,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两倍的树木(274棵)。

2021年6月7日

玉城街道三潭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坏林木和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1、责令你村委会在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有林地2547.10㎡)。2、责令你村委会停止违法行为,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106株数的两倍树木(212株)。3、责令你村委会将非法占用的1111.31㎡土地(裸地906.22㎡、农村道路205.09㎡)退还给玉城街道三潭村村民委员会;并恢复土地原状(1111.31㎡);对你村委会非法占用1111.31㎡土地,处以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万壹仟壹佰壹拾叁元壹角整(¥11113.1元)。

2021年5月25日

骆林玉

行政处罚

毁坏林木

1、责令骆林玉停止违法行为,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的树木。2、对骆林玉处毁坏林木价值两倍的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肆佰圆整(¥400元)。

2021年6月20日

杨立志

行政处罚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1、没收画眉鸟两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一倍的罚款共计壹万元整(¥10000元)。

2021年6月19日

彭太锡

行政处罚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1、没收画眉鸟一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一倍的罚款共计伍仟元整(¥5000元)。

2021年6月19日

龙启福

行政处罚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1、没收画眉鸟两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一倍的罚款共计壹万元整(¥10000元)。

2021年6月19日

熊文武

行政处罚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1、没收画眉鸟一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两倍的罚款共计壹万元整(¥10000元)。

2021年6月19日

文游勤

行政处罚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1、没收画眉鸟两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一倍的罚款共计壹万元整(¥10000元)。

2021年6月19日

刘仁贵

行政处罚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1、没收画眉鸟一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一倍的罚款共计伍仟元整(¥5000元)。

2021年6月20日

刘端彪

行政处罚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1、没收画眉鸟两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一倍的罚款共计壹万元整(¥10000元)。

2021年6月4日

陈云满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1、退还非法占用的1965.75㎡的土地;2、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十五日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39.10㎡)及其他设施(铺砖及水泥硬化1924.94㎡);3、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74㎡,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设施(水泥硬化);4、对非法占用的1965.75㎡土地处以9元/㎡罚款,共计人民币17691.75元。

2021年6月19日

胡朝银

行政处罚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1、没收画眉鸟两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一倍的罚款共计壹万元整(¥10000元)。

2021年6月20日

熊光明

行政处罚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1、没收画眉鸟两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两倍的罚款共计贰万元整(¥20000元)。

2021年6月19日

吴作银

行政处罚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1、没收画眉鸟一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两倍的罚款共计壹万元整(¥10000元)。

2021年6月19日

吴德树

行政处罚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1、没收画眉鸟一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一倍的罚款共计伍仟元整(¥5000元)。

2021年6月21日

许小女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1、责令你将非法占用的372.39㎡土地退还给玉环市清港镇礁西村集体经济组织;2、限15天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养猪房302.05㎡和其他设施(水泥硬化地面70.32㎡),并恢复土地原状372.39㎡;3、对非法占用的土地处以15元/㎡的罚款,共计人民币5585.85元。

2021年6月15日

玉环市清港镇芳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林木

1、责令你社在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责令你社停止违法行为,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的树木。

2021年6月25日

杨永柱

行政处罚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1、没收画眉鸟一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一倍的罚款共计伍仟元整(¥5000元)。

2021年6月15日

玉环市清港镇翻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林木

1、责令你社在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责令你社停止违法行为,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的树木。

2021年6月9日

大麦屿鲜叠社区居民委员会

行政处罚

违法使用林地和毁坏林木

1、责令你居委会在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3133平方米)。2、责令你居委会停止违法行为,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两倍的树木(452棵)。

2021年7月30日

陈吉梅

行政处罚

违法使用林地和毁坏林木

1、责令你在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万伍仟伍佰肆拾贰圆整(¥15542)。2、责令你停止违法行为,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的树木(37棵)。

2021年5月25日

玉环市海山乡大青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林木

1、责令你村委会在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有林地161㎡),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陆仟陆佰柒拾壹元整(¥6671元)。2、责令你村委会停止违法行为,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的树木(10株)。

2021年8月5日

彭太渊

行政处罚

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1、没收画眉鸟两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一倍的罚款共计壹万元整(¥10000元)。

2021年8月3日

周乐建

行政处罚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1、没收画眉鸟三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一倍的罚款共计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2021年8月10日

张国春

行政处罚

违规存放、使用染疫松科植物及其制品

没收张国春存放、使用的染疫松木板材,共计7.7立方米。

2021年8月27日

玉环市楚门中心小学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1、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5019.99㎡;2、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传达室建筑面积18.09㎡)和构筑物(看台占地面积679.10㎡);3、对非法占用的土地25019.99㎡处以9元/㎡的罚款,计人民币225171.91元。

2021年10月15日

林内美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1、责令你将非法占用的148.10㎡土地退还给海山乡抛西村集体经济组织;2、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70.95㎡;3、对非法占用的148.10㎡,土地处11元/㎡的罚款1629.1人民币,计人民币壹仟陆佰贰拾玖元壹角(1629.1元)。

2021年11月5日

玉环市清港镇台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行政处罚

违法使用林地

1、责令你社在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鉴于违法行为显著轻微及你社配合处理态度良好,对你社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5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伍仟柒佰壹拾叁元伍角(¥5713.5)。

2021年11月16日

邹良政

行政处罚

非法狩猎

1、没收鸟笼2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二倍的罚款共计壹仟贰佰元整(¥1200元)。

2021年11月16日

欧本贤

行政处罚

非法狩猎

1、没收鸟笼2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二倍的罚款共计陆佰元整(¥600元)。

2021年11月3日

罗天富

行政处罚

违法使用林地

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贰仟陆佰壹拾捌圆整(¥2618)。

2021年11月15日

玉环创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1、责令你公司将非法占用的3368.63㎡的土地退还给玉环市玉城街道白岩村集体经济组织;2、限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2908.26㎡建筑物及空地水泥硬化1357.54㎡并恢复土地原状2999.75㎡;3、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460.37㎡建筑物及空地水泥硬化121.52㎡和其他设施(水泥硬化368.88㎡);4、对非法占用的河流水面1811.75㎡、水工建筑用地23.47㎡、村庄345.41㎡处以10元/㎡罚款,共计人民币贰万壹仟捌佰零陆元叁角(21806.3元),对其他园地1187.71㎡、农村道路0.29㎡处以15元/㎡,计人民币壹万柒仟捌佰贰拾元整(17820元),共计人民币叁万玖仟陆佰贰拾陆元叁角(39626.3元)。

2021年11月29日

姜锡金

行政处罚

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1、没收画眉鸟一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一倍的罚款共计伍仟元整(¥5000元)。

2021年11月25日

李金忠

行政处罚

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1、没收画眉鸟两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一倍的罚款共计壹万元整(¥10000元)。

2021年11月25日

铁学涛

行政处罚

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1、没收画眉鸟两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一倍的罚款共计壹万元整(¥10000元)。

2021年11月25日

蔡闻杰

行政处罚

毁坏林木

1、责令你停止违法行为;2、责令你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二倍的树木(176株);3、对你处毁坏林木价值三倍的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贰万玖仟贰佰贰拾贰圆壹角(¥29222.1元)。

2021年12月2日

陈顺水

行政处罚

毁坏林木

1、责令你停止违法行为;2、责令你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的树木(94株);3、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的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仟肆佰柒拾圆整(¥1470元)。

2021年11月25日

铁扎啊

行政处罚

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1、没收画眉鸟两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一倍的罚款共计壹万元整(¥10000元)。

2021年12月10日

王彩菊

行政处罚

森林防火期内擅自野外用火

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500元)。

2021年12月13日

王杰荣

行政处罚

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1、没收绿颊锥尾鹦鹉一只;2、并处野生动物价值二倍的罚款,罚款计人民币肆仟圆整(¥4000元)。

2021年11月30日

河北捷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1、责令该公司将非法占用2928.32㎡土地退还龙溪镇小山外村集体经济组织、666.15㎡国有土地退还玉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3594.47㎡水泥硬化;3、对非法占用的土地处以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叁万伍仟玖佰肆拾肆元柒角(35944.7元)

2021年12月21日

玉环市干江宝扬公益性生态墓地

行政处罚

违法使用林地

1、责令你宝扬公墓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一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拾伍万肆仟肆佰陆拾陆圆(¥154466元)。

2021年12月24日

杨光祥

行政处罚

违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1、没收画眉鸟五只。2、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一倍的罚款共计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

2021年12月21日

董服贵

行政处罚

违法使用林地

1、责令董服贵停止违法行为,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的树木(15棵)。2、责令董服贵在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158平方米)。3、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5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壹圆整(¥1781)。4、并处林木价值一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贰仟零玖拾柒圆整(¥2097)。

2021年12月21日

郑贤西

行政处罚

违法使用林地和毁坏林木

1、责令你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5倍的罚款,计人民币柒仟伍佰壹拾肆元伍角(¥7514.5);3、责令你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两倍的树木(374棵);4、并处毁坏林木价值三倍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万零壹佰柒拾圆整(¥10170)。

2021年12月24日

玉环市清港镇荣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行政处罚

违法使用林地

1、责令玉环市清港镇荣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2022年11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23㎡).2、责令玉环市清港镇荣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2022年11月30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1倍的树木(135株)。3、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捌仟叁佰叁拾柒元整(¥8337元)。4、并处林木价值2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叁仟肆佰捌拾元整(¥3480元)。

2021年12月21日

玉环市干江镇上礁门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处罚

毁坏林木

1、责令你村委会停止违法行为;2、责令你村委会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合作的话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的树木(124株);3、对其处毁坏林木价值二倍的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叁仟玖佰圆整(¥3900元)。

2021年12月23日

玉环市大麦屿街道铁龙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行政处罚

违法使用林地

1、责令其于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责令其于2022年3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1倍的树木(35株);3、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仟贰佰圆整(¥1200元)。4、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5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叁仟柒佰叁拾圆整(¥3730元)。

2021年12月15日

孙银友

行政处罚

违法使用林地

1、责令你在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万叁仟柒佰玖拾柒圆整(¥13797)。

2021年12月31日

玉环市石峰山牛场果蔬专业合作社

行政处罚

违法使用林地

1、责令你合作社在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645.41平方米);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5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陆仟伍佰叁拾陆圆伍角(¥6536.5元)。

2021年12月31日

玉环市玉城街道金港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处罚

违法使用林地

1、责令你村委会在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仟玖佰贰拾伍圆整(¥1925元)。

2021年12月31日

玉环市玉城街道环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行政处罚

违法使用林地

1、责令你合作社在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对你合作社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贰万叁仟零玖拾圆整(¥23019元)。

2021年12月10日

杨宗明

行政处罚

违法使用林地

1、责令你在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5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仟柒佰叁拾壹元伍角(¥1731.5元)。

2021年12月10日

冯守青

行政处罚

违法使用林地

1、责令你在2022年3月3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50.12平方米);2、对你合作社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贰仟壹佰玖拾伍圆整(¥21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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