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10026874082/2022-12066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14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 | 文件编号: | - |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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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函〔2016〕81号)精神,玉环市发改局今年组织开展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执法“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 根据《关于下达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台发改能源〔2022〕66号)的要求,今年重点监察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包括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节能计划和节能降碳技术措施、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能源计量器具、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等内容对大型建筑(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医院及高校)开展专项监察。主要监察能耗限额标准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标准执行、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淘汰、节能降碳措施落实、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应用、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等情况。 此次抽查,玉环发改局随机抽选了两名行政执法人员,从企业名单库中随机抽取了3家企业(单位),对企业的设备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相关工作进行了抽查监管。本次抽查的3家企业(单位)为浙江苏强格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玉环中搏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台州高速玉环大酒店有限公司。经检查,2家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国家及省节能法律、法规的要求;1家非工业企业近两年单位综合能耗、单位综合电耗均符合浙江省《饭店单位综合能耗、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 33/760-2015)限额要求。 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其中个别企业存在能管员有任命,但未经过培训无上岗证的情况,建议进一步加强能源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个别企业存在使用国家《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四批)》内的Y系列淘汰电机的情况,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另外,个别企业虽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但所用的S11系列变压器已达不到《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2020)能效三级限定值要求,建议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更换为节能型变压器。个别企业虽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但存在高能耗设备,建议相关企业及时跟踪对照国家和省相关节能产品(设备)导向目录的发布,及时调整选择先进的节能型用能设备,以达到更好的节能目的。 通过此次抽查,执法人员更好的掌握了企业投资建设进度,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做好节能工作;同时,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对相关工作的重视程度,促使他们自觉做好节能降耗管理,淘汰落后设备,采用节能设备。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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