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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玉环市农村水路渡运补助资金及渡运公交化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信息来源: 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2-12-15 11:35 浏览次数:

来源: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2-12-15 11:35

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客运 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浙财建〔2016〕19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55号)精神,结合玉环农村水路渡运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以及水路渡运公交化改革的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2022年农村水路渡运补助资金(59.91万元)及渡运公交化发展奖励资金(296.58万元)共计356.49万元的分配方案。现将分配方案给予公示:

一、补助对象

1、当年度实际营运的玉环市农村水路客(渡)运经营者。水路农村客(渡)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水路客(渡)运经营资格,在玉环辖区内或毗邻县间固定的水路客(渡)运航线上运营,其航线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水路客(渡)运经营企业。

2、用于发展水路公共交通,推进海上渡运公司化、公交化等方面;

3、用于渡运船舶的更新、维护;发展新能源、清洁能源渡运船舶;发展农村渡船船型标准化等方面;

4. 用于渡口、客(渡)运站更新改造、维护;支持水路运输旅客实名制、网上售票等方面;

5、用于水路客(渡)运行业结构调整方面;

6、符合规定的其他水路客(渡)运输行业发展补助。

二、分配原则

1、参照历史形成的比例,水路渡运补助资金在实际参与营运的客(渡)船舶之间进行分配(即以2014年度数据为基数,按渡船的客位、功率、实际运行时间、里程等综合考虑进行平均分摊)。

2、以市委市政府重点建设的农村水路客(渡)运公交化改革为导向,渡运公交化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海上渡运公司化、公交化;支持更新建造渡运船舶,推进水路公共交通发展,进行有侧重地分配。

    三、 2022年玉环市农村水路渡运补助资金及渡运公交化发展奖励资金的分配方案

 1、2022年玉环市农村水路渡运补助资金。2022年度农村渡运船舶数13艘(其中两艘为应急渡船),参照历史形成的比例,分配如下:

 

 

2022年玉环市农村水路渡运补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船舶数

船舶名称

补助金额

(万元)

  

1

 

玉环市海上公交有限公司

10

浙玉渡322

5.8


浙玉渡128

5.8


浙玉渡177

5.8


浙玉渡168

5.8


浙玉渡187

5.8


浙玉渡188

5.8


浙玉渡320

5.8


浙玉渡666

5.8


浙玉渡888

5.8


玉环101

3.87

2022年5月投用

2

  海山乡

  1

浙玉渡388

0.71

应急渡船

3

  鸡山乡

  1

鸡山公务船

0.71

应急渡船

4

浙江苏泊尔海运有限公司

1

苏泊尔5

2.42

营运至2022年5月

合计

——

13

——

59.91


 

2、2022年玉环市水路渡运公交化发展奖励资金。玉环市海上公交有限公司,为实施渡运公交化改革的运营主体,2021年7月投资新建玉环101号渡船,2022年5月正式投入运营。分配如下:

 

2022年玉环市水路渡运公交化发展奖励资金分配表

序号

  

补助金额

(万元)

1

玉环市海上公交有限公司公司

296.58


合计

——

296.58

——

 

四、油补资金分配流程

由港航管理部门联合市财政局拟定水路客(渡)运油补资金具体分配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联合行文下达补助资金文件。

五、法律责任

在油补资金发放过程中,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克扣,不得以油补资金抵扣承包管理费。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骗取补助资金的单位及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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