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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21002687379N/2022-12172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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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教育信息 文件编号:

【校园安全信息】玉公通字〔2022〕42号 玉环市公安局 玉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玉环市交通安全管理“校家警”联勤机制》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12-21 15:15 浏览次数: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12-21 15:15

各交警中队,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玉环市交通安全管“校家警”联勤机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玉环市交通安全管“校家警”联勤机制工作领

导小组成员名单

2学生家长文明交通积分管理规定

 

 

 

玉环市公安局                            玉环市教育局

20221010    

 

 


玉环市交通安全管理校家警联勤机制

 

为切实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门口交通秩序管理,守护学生儿童出行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202210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校家警”联勤机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及周边交通安全秩序治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范校园周边道路设施

各交警中队要联合教育局和学校,对照《中小学与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1215-2014)要求,排查校门口道路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交通标志标线不全的,及时提交当地党委政府予以解决。推行校园学生接送车区块管理,划分接送机动车停放区、非机动车停放区、接学生等待区,实现机非车辆分离、人车分离,争取10月底前,各学校周边道路隐患排查率达到100%,设施整改完成率达到80%以上,有条件的学校尽快完成功能区块划分。

二、护航学生出行安全

各交警中队和学校要建立“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交警”成的“校家警”联勤队伍,利用交巡联勤、所队联治工作机制,联合派出所落“护学岗”,合力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消除校门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纠正车辆违停、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超员行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校园交通环境。

(一)少年交警。依托玉环市少年警校,各学校筛选安全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的学生,组建少年交警队,定期参加交警部门开展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班会课、课间操等时机,每学期开展1次以上交通安全集中宣传;在上放学时段,组织同学登记学生、家长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反馈给学校

(二)家长志愿者。发动学生家长参“护学岗”,在校门口上放学期间轮值,引导车辆有序停放、行人走斑马线、机动车文明礼让;查找学校周边道路安全设施损坏信息,报送“校家警”联勤小组;每学期协助交警开展至少1次校门口执勤宣传活动。

(三)学校教职员工。学校领导要组织教师、保安等教职员工,带领少年交警和学生家长开展校园常态化宣传。其中,每天组织少年交警开展校门口执勤,引导家长开展高峰期护学行动;收集少年交警、学生家长反馈的道路隐患以及交通违法信息,提交辖区交警中队。

(四)辖区交警中队。主动对接学校,按照“一校一策”的要求,制定交通组织管理方案,及时设置、更新安全警示设施,整改交通隐患路段。与学校共同开展“校家警”联勤机制,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早晚高峰时段,派驻警力值守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各学校要配套制定《护学岗制度》“校家警”联勤人员职责任务》《交通安全集中宣传制度》《学生家长文明交通积分管理规定》等,推动交通安全管“校家警”联勤机制常态运行。其中,要以落实《学生家长文明交通积分管理规定》为契机,督促家长自觉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共同守护校园交通安全。

三、推广示范校园经验

11月份,市公安局要联合市文明办、市教育局,根据交通守法率、交通安全知晓率、家长护学参与率、隐患整改率、交通事故发生率、交通安全组织规划完成率等6项指数,评选全市若干个交通安全管理示范学校,予以通报表扬,并挖掘典型经验、事迹,通过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增强示范效应。

四、加强领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为加“校家警”联勤机制建设工作,市公安局、市教育局成立玉环市交通安全管“校家警”联勤机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查指导协调此项工作,定期进行检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校平安建设考核。各学校与属地交警中队成立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治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守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

 

 

 

 

 

 

 

附件1

 

玉环市交通安全管理“校家警”联勤机制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李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定国(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

副组长:李如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

吴德章(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科科长)

 员:各辖区交警中队长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

 

 

 

 

 

 

 

 

 

 

 

附件2

 

学生家长文明交通积分管理规定

(参考版)

 

为了更好的提高全体家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行为,有效规范学校周边上放学时段交通秩序保全校师生的安全出行特制定学生家长文明交通积分管理规定。

一、文明交通12分制

全校每位家长初始分为每学期12分。

二、文明交通奖励

1.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次加1分,志愿活动受到学校通报表扬加2分。

2.发现一起校园交通违法行为的加1分。

3.入选学校小交警加3分。

三、文明交通处罚

1.骑二三轮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乘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被学校小交警纠察或老师查到分别扣1交警处罚的分别扣2分。

2.骑乘无牌无证车辆的,被学校小交警纠察或老师查到分别扣1交警处罚的分别扣2分。

3.未达法定年龄骑二三轮电瓶车、摩托车上放学,被学校小交警纠察或老师查到分别扣6交警处罚的分别扣9分。

4.骑二轮电动车载二名学生的被学校小交警纠察或老师查到分别扣2交警处罚的扣4

5.骑二三轮电动车违法占机动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等行为的,被学校小交警纠察或老师查到扣2交警处罚的扣4分。

6.安排多名小孩乘坐三轮电动车、三轮车的被学小交警纠察或老师查到扣2交警处罚扣4

7.接送机动、非机动车不按学校规定区域停放,被小交警纠察或老师查到1交警处的扣2分。

8.骑二三轮电动车或驾驶机动车接送学生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扣3负全部责任扣6分。

9.机动车超员接送的,被学校小交警纠察或老师查到分别扣1交警处罚的分别扣2分。

10.不服从学校小交警或护学岗交通安全管理的一次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6分,涉嫌违法移交公安依法处理。

11.不配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排的,一次扣4分。

12.学校周边志愿服务未尽职、玩手机的扣1分,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扣3分,重大伤人事故扣6分。

四、文明交通学习

家长或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交通安全培训、讲座等学习活动,每1次恢复分数3分。

五、文明交通评选

1.每学期进行一次最美小交警”“模范护学岗评选。

2.将文明交通积分管理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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