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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记录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12-09 14:22 浏览次数: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12-09 14:22

序号受案时间当事人案    由适用法律法规审核时间文号
12022.7.1潘绍平、董必真、潘基存等三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案违反了《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的规定。2022.7.1玉自然资规法审字(2022)1号
22022.7.13蒋永国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案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201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1999)规定。2022.7.13玉自然资规法审字(2022)2号
32022.7.22王香荣破坏耕地案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2022.7.22玉自然资规法审字(2022)3号
42022.6.21杨武洪非法购买、携带野生动物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浙江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第八条规定。2022.6.21玉自然资规(森)法审字(2022)1号
52022.6.21杨登发非法购买野生动物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浙江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第八条、《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2022.6.21玉自然资规(森)法审字(2022)2号
62022.6.21杨光荣非法狩猎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浙江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第十一条规定。2022.6.21玉自然资规(森)法审字(2022)3号
72022.7.12姜大海非法购买野生动物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浙江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第八条规定。2022.7.12玉自然资规(森)法审字(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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