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台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玉环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有效落实《2021年法治台州建设重点工作清单》明确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打造“浙东南地区重要发展极”工作大局,对标“重要窗口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2021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凝心聚力,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的领导。
1.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发《玉环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工作任务分解表》,厘清责任部门,落实工作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争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宣讲活动,通过“进机关”“进党校”“进国企”等八进活动,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宣讲活动全覆盖,参与人数超万人。
2.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府严格落实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全年学法5次,研究法治相关议题3个。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年组织开展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场,参与人数44人,将法治素养纳入干部提拔任用考察内容。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述法75人次,其中8家单位在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作现场述法,有效督促各单位“一把手”依法履职尽责。
3.督察巡察齐抓共管。针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综合一体化”、“裁执分离”等开展线上线下专项督察5次,制发督察整改通知书4份,全年交办整改事项10大项。落实市委巡察法治专项巡察工作,采取“一单位一清单”模式,全年巡察6家单位,反馈整改意见12条。
(二)全局谋划,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突出重点,画好法治政府“规划图”。立足“十四五”开局之年,“一盘棋”谋划推进法治工作,制发《法治玉环建设规划(2021—2025年)》。围绕重点工作,制发2021年法治玉环建设重点工作清单,分解下达53项任务指标,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六大抓手”工作,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六大领域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2.抓考核,制好法治工作“晴雨表”。制发《玉环市2021年度法治玉环(政府)建设考核指标》,涵盖24块重要内容。制发《玉环市行政争议重点单位挂牌实施办法(试行)》,对每一年度内行政争议发生数或错案数较为突出的行政主体进行挂牌整治。实施考核评价定期研判会商制度,通过统筹指导、协调督办、反馈整改形成全闭环管理。落实政府约谈工作机制,分管常务副市长约谈4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被约谈单位加强自查自纠能力,切实降低行政案件发案量及败诉率。
3.突破创新,打造数字法治“试验田”。抓好试点场景谋划,警情研判分析管理处置应用、“苍穹”禁毒应用等项目入选全省数字法治系统重大应用子应用。市卫生健康局执法领域构建“1+3+N”“智慧卫监”数字大脑,在全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数字化改革现场会上作信息化改革典型发言。市市场监管局入选浙江市场监管执法在线—行政处罚案件在线指导监督应用场景试点“揭榜挂帅”工作、获评全省系统“法治立局”战略实施成效明显单位。
(三)围绕重点,服务保障政府依法行政。
1.行政决策制度更健全。出台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管理办法等两个文件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市政府行政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2021年,玉环市政府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部门、乡镇(街道)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共计53项,全面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
2.合法性审查更高效。以数字化管理为抓手,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流转、行政合同签约、法律顾问服务全程监管,有效提升工作质效。一是发挥数字化平台效用,实现审查和报备工作电子化操作。2021年,共收到乡镇(街道)、部门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8件。出台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审核率、备案率100%。二是通过自建的审查备案管理系统对政府合同进行实时监管。全年,共审查500万元以上政府合同91件,直接备案政府合同239件。没有发生因监管不力导致的政府合同纠纷。三是通过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杜绝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2021年,全市已有23个政府部门、10个乡镇(街道)配有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行政调解、信访等涉法事务250次。
3.基层合法性审查格局更优化。全力推进乡镇(街道)基层合法性审核精细化、专业化、特色化,进一步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1个乡镇(街道)均形成“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三位一体审查体系,并健全司法所负责人列席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各乡镇(街道)共审核规范性文件7件,政府合同259件,执法决定64件。
4.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更强劲。制发《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执法协作制度》,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制发《玉环市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处理办法》,完善争议协调机制。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开展执法监督12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各执法部门均做到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规范明确。
5.行政复议纠错监督功能更彰显。一方面,做好预警防范。市司法局积极与市城市更新与发展中心、玉城街道、大麦屿街道等争议案件高发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召开协调会,针对争议案件高发领域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推动相关领域项目建设依法推进,实现矛盾的有效预防。另一方面,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进一步落实“一案一调解”制度,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4件,通过调解撤回案件16件,调解率高达36%。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四)加强监管,行政执法日趋规范。
1.推动依法放权赋能。完成监管事项体系建设,落实“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完善监督和通报机制,杜绝监管空白。2021年,全市21个相关部门对应认领的监管事项共9645项全部认领到位。进一步拓展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范围,划转执法事项488项,被划转部门做好事项划出后的日常监管并完善执法事项清单,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事项承接后的行政处罚和相关执法程序规范工作。
2.稳步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机制,确定楚门镇、沙门镇作为试点,整合集中市级部门在乡镇的行政执法职能,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改革。制发《玉环市楚门镇、沙门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玉环市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楚门镇、沙门镇人民政府行使的通告》,助推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决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楚门镇、沙门镇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教育、建设、应急管理等17个方面288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3.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依法治网等领域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其中,食品安全领域组织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食品监督,不合格(问题)食品发现率列台州市第一。公共卫生领域,处罚事项覆盖率较去年同期增长50%,执法效能位居全省并列第一。玉环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查办的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典型案例,被省生态环境厅记集体三等功。
4.创新行政执法体系。一是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出台《玉环市行政执法领域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明确69项适用告知承诺制清单,着力改善执法方式,体现执法温度。二是落实“综合查一次”检查计划,掌上执法开通率、激活率、入驻率、执法监管平台运用率均达100%,执法检查13817家次。三是继续推进“非现场”执法,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监控视频、无人机等执法装备,减少矛盾冲突、优化执法方式,2021年累计办理“非现场”执法案件808件。
(五)共建共享,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1.法治护航营商环境。全年制定涉企规范性文件6件,清理烦企扰民规范性文件8件,为营商环境提供政策支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携手商(协)会,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组织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治体检和走访调研,完成线上线下体检企业数1000余家,为企业解决问题或困难500余个。在全市建立9个工作站,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全覆盖。深入全市民营企业,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走访和矛盾纠纷排查。
2.探索以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发布《关于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梳理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127项。着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实现所有的投资项目事项100%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统一编制玉环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21版77个事项。2021年,“证照分离”改革措施应用率达100%,告知承诺应用率40%以上,居台州市第一。
3.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42个市级有关部门对清单事项和管辖权限进行了细化,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等统一纳入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涵盖了禁止准入和许可准入两大类别,其中禁止准入事项5项,许可准入事项126项。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既有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全年行政败诉案件频发,却未能很好的扭转态势。随着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推进,暴露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拆迁意识淡薄、依法行政能力不足等问题。二是全市法律人才紧缺,离上级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市政府及部门公职律师较少、律师万人比较低、乡镇(街道)法律人才储备率较低。此外,玉环市法治工作特色亮点不够突出,拳头品牌有待进一步培育挖掘。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玉环市将进一步深化法治督察工作,以考核为抓手,运用好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定期会商研判制度,确保考核争先进位。全面推开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努力培育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督促政府各部门规范执法,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