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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发布时间:2022-02-21 09:34 浏览次数: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发布时间:2022-02-21 09:34

2021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决策部署,根据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集中体现,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到全局工作全过程各方面。10月29日,我局召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视频培训会;11月1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争当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排头兵  全力护航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基础稿;2次组织全局同志围绕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开展培训学习,同时不定期开展执法业务研讨,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局干部职工头脑中扎根。

(二)推动构建全覆盖政府监管体系。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编制形成覆盖市、乡两级各领域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逐一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等,实现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关联衔接。

(三)推动构建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于因环境违法被处罚过的企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须按时上报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此外还及时做好企业的信用修复工作,其中今年共有2家企业(双尔橡塑和凯达铜业)满足信用修复条件,已为其办理修复并上报。

(四)推动构建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规范专业领域执法事项,制定完善部门专业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45件,罚款金额735.4461万元;查封扣押50件,停产限产1件;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移交公安刑事拘留6件,刑事拘留共39人;根据行政处罚案件的罚款缴纳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14起,要求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按照决定书的要求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其中1个案卷获评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优秀案卷,为台州市唯一;查处的非法收购铜灰案件被生态环境部、省厅作为典型案例宣传;玉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获得省生态环境厅集体三等功表彰。

(五)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到位,明确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我局全面落实《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规范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加强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监管。加强对环境保护重点领域监管。实施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严禁“一禁了之”或放任不管。2021年,我局采用“环保诊所”的新模式,将服务企业与监管企业双向结合,已完成444家企业“体检”,“体检”覆盖率为95.9%,整治完成率达71.71%。

(七)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始终坚持执法网上公示,将双随机执法检查结果录入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并在浙江政务网上进行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在玉环市门户网站公开共45件;坚持执法法制审核,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试行)》等规定,全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共23件;持续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执法,全年与公安部门协同执法共6件。

(八)深入实施行政决策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度,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专家参与政府法律事务机制,我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推动法律顾问事前介入、事中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全年共参与行政复议3次、行政诉讼2次、和合同审查23份。

(九)加强政府合同管理。为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37号)以及《关于开展生效合同相关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局开展生效合同相关情况统计工作,对2019年以来生效的158份合同的基本情况、签订程序、履行情况等进行梳理清查并将结果报送相关单位。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部分企业不配合的情况,导致执法受到掣制。主要原因是少数企业环保意识不强,以及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不足等。

(二)生态环境宣教力度不足,无论是对案件办理的专业培训,或是对企业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都存在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全面加强普法教育。通过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全体人员系统学、执法人员深入学,提高我局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2021年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2次,组织全局同志围绕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开展培训学习。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通过规范决策过程提高决策质量。我局已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推动法律顾问事前介入、事中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3起,诉讼案件2起,协助合同审查23份。

(二)保持生态环保高压监管。开展“蓝天保卫”、“护水斩污”、“清废净土”三大系列执法攻坚行动和“排查见底百日攻坚”执法、“绿剑”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同时联动综合执法、住建、农水、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水库、医疗固废、医疗辐射、监测机构等领域开展7次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其中查处的非法收购铜灰案件被生态环境部、省厅作为典型案例宣传,有1个案卷获评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优秀案卷,为台州市唯一,玉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获得省厅集体三等功表彰。

(三)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我局在执法过程中采用柔性执法,在案卷中提供书面的诚信环保建议书,帮助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意识。今年来,我局采用“环保诊所”的新模式,组建由业务精干组成的门诊团队,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将服务企业与监管企业双向结合。探索开展排污许可制与环评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实行“双许可一次办”,预计提前23个工作日办结。继续推进项目环评模块化管理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扩面,已有200余家企业享受改革红利,预计为企业减负100多万。探索海洋与陆上环境影响评价合并编制、合并审批,预计提前18个工作日出具项目批复。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系统培训轮训。充分利用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业务岗位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体能素质。

(二)持续深化法治化、数字化改革。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坚定改革突破争先、勇当排头兵的信心和决心,继续以“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紧迫感,加快推动数字法治建设,努力打造更多应用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加快“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按照《台州市综合事项统一目录》确定的职责边界履行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职责,协同落实事项调整工作,完善执法衔接机制。

(三)持续打击环境违法。强化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监督检查,保持环境违法行为严打高压态势。打击同时引导规范,继续开展 “企业环保咨询日”活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破解企业“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探索柔性“医疗服务”模式;多方位开展环保专业知识宣讲,针对环保新政策及重难点,分行业、分区域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四)深入强化队伍建设。加强部门间的业务交流,加大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健全干部职工上岗培训机制,组织开展新入伍同志轮训。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交叉评查活动、交叉执法等业务评比活动,以“团队型”能力提高,带动执法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提升。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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