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维护公共秩序,根据《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划定我市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经过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建议意见和会议讨论,结合玉环实际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现将我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划定范围通告如下: 一、玉环市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 (一)玉城街道 城中片:县前社区、西溪社区、县东社区、东门社区、南门社区、玉潭社区、石井社区、垟青社区、西门社区、双港社区、三潭村、南山村、北山村、环峰村、玉兴村。 城南片:解放塘社区、城南社区、小水埠村、后蛟村、上段村、前塘垟村、后塘垟村、环城村、三水村、环礁村、环东村、渔岙村、章家村、塘里村。 (二)坎门街道 红旗社区、灯塔社区、海城社区、振兴社区、胡沙头社区、后沙社区、海港社区、坎门社区、应东社区、里澳社区、东沙社区、渝汇社区、海都社区。 (三)大麦屿街道 大麦屿社区、铁龙头社区、双峰社区、刘园社区、龙山社区、庆澜社区、新园村、岗仔头村。 (四)楚门镇 湖滨社区、南浦社区、北渚社区、三联村。 二、相关规定 除上述重点管理区外,其余地区为一般管理区,全市按照《台州市养犬条例》规定实行分区域养犬管理。 三、实施日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四、其他说明 重点管理区范围如有调整则重新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玉环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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