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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镇危旧房屋安全防控的 通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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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玉房治办〔2021〕4号 关于加强城镇危旧房屋安全防控的 通 知 各成员单位: 为了切实消除城镇危旧房屋使用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组织人员对城镇危旧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城镇住宅危旧房屋安全隐患较大,危房腾空后大部分没有进行动态监管,防控措施没有持续落实,隔离设施大多年久失效,常态化管理不到位。 二、部份城镇危房加速老化,安全风险日益增加,特别是临街、临路城镇危房已对公共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单位未采取安全警示、腾空防控等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请各成员单位结合防汛抗台工作,加强常态化管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对已腾空但尚未治理改造完成的危房,严格落实 “撤、封、堵、拆”工作要求,做好我市危旧房屋安全防控工作。 玉环市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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