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市级部门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规划计划 > 规划信息
索引号: 113310210026874082/2022-11672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2-06-27
公开方式: 公开范围:
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文件编号: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印发玉环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2-06-27 18:00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2-06-27 18:00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玉发改〔202271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印发《玉环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发布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7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1规划背景

1.2规划依据

1.2.1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1.2.2相关政策和规划

1.3规划范围

1.4规划年限

第二章 相关概念

第三章 发展现状及面临新形势

3.1发展现状

3.1.1国外发展现状

3.1.2国内发展现状

3.1.3浙江省发展现状

3.1.4玉环市发展现状

3.2当前存在问题

3.2.1车桩推广发展力度不足

3.2.2统一监管平台有待接入

3.2.3充电设施的布局不合理

3.2.4充电设施的利用率不佳

3.2.5行业标准规范有待完善

3.2.6老旧小区充电存在困境

3.3面临的新形势

3.3.1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新基建

3.3.2电动汽车保有量增长态势迅猛

3.3.3充电基础设施配建需加快完善

3.3.4智能化充电基础设施未来应用

3.3.5新场景模式、新充电技术发展

3.3.6充电设施运营模式更为多元化

第四章 需求预测

4.1需求预测技术路线

4.2车辆保有量预测

4.2.1常住人口预测

4.2.2汽车保有量预测

4.2.3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

4.3充换电基础设施配置原则

4.3.1公共领域公用充换电设施配置原则

4.3.2公共领域专用充换电设施配置原则

4.3.3自用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4.4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议保底需求预测

第五章 总体要求

5.1指导思想

5.2基本原则

第六章 规划发展目标

6.1总体发展目标

6.2分区分领域发展目标

第七章 规划方案布局

7.1规划充换电设施城乡布局情况

7.2规划充换电设施场地建设条件

7.3公共领域充换电设施规划布局

7.4优先新建充换电设施规划布局

第八章 规划发展策略

8.1建成统一平台,数据整合共享

8.2优化设施布局,城乡均衡发展

8.3推动设施建设,补短适度超前

8.4加强提质增效,推动改革创新

8.5完善服务体系,增强支撑保障

第九章 保障措施

9.1加强组织领导

9.2夯实要素保障

9.3健全政策规章

9.4推进示范工程

9.5强化宣传引导

附件 :相关图单01-17


第一章 总则

1.1规划背景

充换电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能源补充的重要方式,是新能源汽车普及和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先决条件,是新型的公共基础设施之一,是新基建的重要方向之一,也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支撑。《玉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完善综合供能服务站、充电桩网络及平台、智能化油气设施等布局,开展能源供应新业态新模式试点改革,实现涉旅场所充电服务全覆盖,谋划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要求,加快玉环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助力解决汽车充电难题,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

近年来,玉环市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旺盛,两会代表热切关注相关的充换电设施发展建设问题,同时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也列入了玉环市2022年民生实事十大项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还将其列入2022年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所以编制《玉环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是迫切必要的。

1.2规划依据

1.2.1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GB/T 29317-2012);

3)《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GB/T 29781-2013);

4)《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 50966-2014);

5)《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导则》(NB/T 33023-2015);

6)《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GB/T 51077-2015);

7)《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行管理规范》(NB/T 33019-2015);

8)《浙江省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2016);

9)《台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

10)《玉环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

11)《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2018);

12)《城市公共设施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GB/T 37293-2019);

13)《台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南(试行)》(2021年)

1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1.2.2相关政策和规划

1)《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2《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3)《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

4)《玉环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

5)《玉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阶段成果);

6)《玉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调整完善版)》;

7)《玉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综合交通发展战略专题研究》(阶段成果);

8)《玉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9)《玉环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

10《玉环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

11《玉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12《玉环市市域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

13)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

1.3规划范围

结合无差别城乡发展方向,规划地域范围为玉环市域行政区范围,具体包括玉城街道、大麦屿街道、坎门街道、楚门镇、清港镇、沙门镇、干江镇、芦浦镇、龙溪镇、海山乡及玉环经济开发区,鸡山乡考虑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实际需求,暂不规划站点,公共充换电设施布局延伸到部分鼓励优先发展的村庄。

1.4规划年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25

第二章 相关概念

1)新能源汽车: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

2)电动汽车: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各项要求的车辆。电动汽车可细分为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以及燃料电池汽车三大类。

3)纯电汽车:完全可由充电电池提供源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的汽车。

4)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能够至少从下述两类车载储存的能量中获得动力的汽车:可消耗的燃料或可再充电能、能量储存装置。

5)燃料电池汽车:用车载燃料电池装置产生的电力作为动力的汽车。

6)电动汽车充电站:采用整车充电模式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场所,应包括3台及以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至少有1台非车载充电机),以及相关供电设备、监控设备等配套设备。

7)充电设备:指充电设施的固定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配电箱、电缆、管道、线槽、插座和电动汽车供电设备。

8)直流充电机:固定安装在的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可以为非车载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直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9)交流充电桩:采用传导方式为具备车载充电机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电能的专用装置。

10)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包含服务于特定公共领域的专用充电设施和各类公用充电设施。具体为依托公共服务领域场站(停车位)建设专用充换电设施以及依托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边临时停车位等配建以直流快充为主的公用充电设施,满足公交、环卫、机场、物流、港口、租赁、警务等公共服务领域和出租车、网约车和私家车等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11)自用充电设施:在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位加快推进以交流慢充为主的自用充电桩建设,满足普通电动乘用车基本充电需求。

12)智能充电桩:具备通信、控制等功能,能够接受一定调度(指令)实现智能有序充电、分时共享以及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等功能。

13)车桩比:指一定区域内电动汽车与公共领域充电桩比例,用于反应区域内车桩匹配情况。

14电动汽车渗透率:指一定区域内电动汽车保有量占该区域机动车保有量的百分比,该比例越高则表示该区域电动汽车占有率越高。

15)电动化率:指一定区域内某类电动汽车保有量占该类机动车保有量的比例,该比例越高则表示该区域该类电动汽车占有率越高。

16)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政府监管平台:根据浙江省政府加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大力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要求,国网浙江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公司”)在浙江省政府智慧城市示范点项目的基础上,建设了浙江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该平台为浙江公司自行建设的政府监管平台,由浙江省能源局主导,浙江省能源业联合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牵头,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投资,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实施,知识产权归属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所有,立足于协助省能源局做好全省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工作。

省级监管平台主要是针对各地市政府主管部门在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监管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监督,平台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功能,如设施建设监管、运营服务监管、设施补贴监督、政策查询服务等,部分功能同时提供给地市监管部门并做了扩展,地市监管部门如已有相关系统可将数据接入平台并接受监督。

在省级智能服务平台统一规范和要求下,市级监管平台更侧重于充电设施接入管理、数据采集、运营商监管及补贴发放管理。同时,市级平台基础档案数据、运行和运营数据向省级平台同步开放。主要具有以下功能:运营商报备建桩申报、建桩审核、充电设施接入管理(充电站信息、充电桩信息、视频监控信息)、查询统计功能、实时监控功能、大屏综合展示、运营商评价管理(评价指标管理、评价体系管理)

第三章 发展现状及面临新形势

3.1发展现状

3.1.1国外发展现状

充电基础设施作为电动汽车的配套设施,全球分布格局基本与电动汽车产销分布一致。根据“欧洲替代燃料观察组织”统计的数据,截止2019年底,全球公共充电桩保有量约92.7万个,其中中国保有量为51.6万个,市场占比为55.7%,欧洲、美国、日本充电桩保有量占比分别为25.8%7.8%3.5%。美国居住环境较为宽敞,家庭停车位充足,私人充电桩建设方便,因此对公共充电桩的需求相对较弱;欧盟交流慢充占比较高,高速公路、企业快速充电桩布局较为成熟,且大功率充电桩已进入商用化应用阶段;日本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更侧重于燃料电池路线,因此充电设备建设规模相对较小,以公共充电桩为主,但在技术研发、标准推行等方面走在全球前列。

充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方面,美国联邦政府以及各州政府对于私人充电桩的建设、安装都给予了一定的扶持政策。欧盟于2020年出台了《交通运输体系绿色转型计划》,提出2025年在全欧洲范围内部署大约100万个公共充电桩,并计划在2030年建成300万个公共充电桩。法国2015年颁布的《绿色发展能源过渡法》设定了到2030年建立700万个充电站点的目标。2022年,德国政府将累计投资35亿欧元推动公共充电桩的数量增加到5万个,另外投资5000万欧元用于支持非公共领域充电桩建设。到2030年,德国公共充电桩总数达到100万个。德国政府近期要求,每个加油站都必须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同时宣布将在电芯和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再投资25亿欧元。

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模式方面,美国充电桩运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充电设施运营商和以特斯拉为代表的整车企业。同时,车企在配建私人充电桩时多选择与专业运营商合作。欧洲充电设施运营主体较为多样,充电运营企业主要包括传统能源企业车企和电力公司等,资金普遍较为雄厚,通过自运营或投资建立子公司等方式经营充电业务。日本充电桩建设运营采取政府资金支持技术研发、车企投资模式,主要有两类参与主体:一是由CHAdeMO体系认证的中小充电设备商;二是丰田、日产、本田、三菱等本土企业与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共同出资设立的日本充电服务公司NCS

3.1.2国内发展现状

作为电动汽车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充电基础设施一直是中国政府重点支持的方向。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充电基础设施的保有量也呈现逐年上涨的态势,市场规模平稳快速增长。根据充电联盟统计,截止2020年底,全国范围内共建成各类充电桩167.7万个,其中私人充电桩87万个,公共充电桩80.7万个,含14.5万个居民区公共充电桩。新增公共充电桩和充电站分别达到29.1万个和2.8万座。公共充电桩建设月增长整体呈现提升趋势,2019年至2020年间,月均新增1.7万个。在全国约80.7万个公共充电桩中,交流慢充桩达到49.8万个,直流快充桩30.9万个,交直流一体桩481个。受私人电动汽车占比快速上升的影响,交流公共充电桩占比略有提高。随着电动汽车快充性能的提升,用户对快充的需求将增加,预计未来公共直流充电桩的保有量占比和单桩功率将有所提升。

车桩比方面,2015年起,中国充电桩建设速度明显加快,整体车桩比持续改善,2015-2020年,车桩比由7.4:1提升至2.9:1,公共车桩比也基本稳定在6:1左右。充电桩建设重点已由追求规模转向合理布局和精细化运营,充电桩功率的提升和私人充电桩的建设也能部分弥补公共充电桩数量上的不足,预计未来车桩比将基本保持稳定。

充电桩发展方面,随着交流快速充电桩数量的增加,平均功率可能小幅提高。直流充电桩功率近年增加较快,主要是一桩双枪、柔性充电等技术的应用,以及乘用车快充性能的提升、运营车辆专用充电桩增多等因素所致,但2019年后基本保持缓慢增长趋势,功率的进一步提升需要等待车辆快充性能提升及大功率充电桩的普及。

分区域发展方面,中国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呈现出较强的区域集聚效应。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城市群充电网络较为完善,东北、西北和西南部分地区充电桩建设进度明显落后,充电设施建设存在地域不平衡问题。充电基础设施布局集中度有所下降,但全国充电网络同步实现增长,东部省市交流公共充电桩占比较高,中部省市以直流充电桩为主体。

3.1.3浙江省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电动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截至2020年底,全省电动汽车保有量已达43万辆以上,较2015年新增40万辆以上。其中,电动私家车33万辆以上、电动公交车2.5万辆以上,电动货车及其他特殊电动车辆发展成效显著,新能源电动汽车推广数量居全国前列。与此同时,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截至2020年底,公共服务领域充换电站(含高速服务区)和充电桩的建设量分别达到2887座和4万个以上,分别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355%336%;自用充电桩保有量达到23.6万个以上,呈现爆发式增长,电动汽车日常出行的充电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分地区看,杭州及宁波作为率先发展地区,公用充电桩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234.8%;绍兴、金华、湖州、温州、嘉兴、台州六个加快发展地区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190.0%;衢州、丽水、舟山积极发展地区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407.6%

从车桩匹配情况来看,截至2020年底,浙江省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为0.9公里,车桩比为9:1,充电服务半径和车桩比均居全国前列。其中,率先发展地区、加快发展地区和积极发展地区的充电服务半径和车桩比均大幅完成建设目标。

3.1.4玉环市发展现状

1新能源电动汽车发展情况

“十三五”期间,玉环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处于起步阶段,电动汽车保有量呈逐年倍增状态,但与《玉环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发展预期仍有一定差距。根据规划预期目标,2020年玉环市电动汽车保有量为2312辆,其中电动私家车1452辆,电动公交车80辆、电动出租车50辆、电动环卫车500辆、电动物流车80辆、电动公务车100辆。根据对玉环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的调查,截止2020年底,全市实际汽车保有量为18.88万辆,电动汽车保有量为1075辆,电动汽车渗透率为0.57%。其中,电动私家车508辆,电动出租车26辆,电动公交车106辆,电动环卫车55辆,其他电动汽车380,未完全达到“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预期目标,但从近几年数据来看,发现电动汽车(尤其是电动私家车)出现成倍增长趋势,增速较快。

1 “十三五”分年度玉环市汽车和各类电动汽车保有量情况

年份

汽车(辆)

电动汽车(辆)

电动私家车(辆)

电动出租车(辆)

电动公交车(辆)

电动环卫车(辆)

电动物流车(辆)

其他电动车(辆)

2016

118729

——

——

——

5

——

——

——

2017

135718

94

——

1

16

——

——

77

2018

150788

256

132

11

21

——

——

92

2019

165040

545

279

20

76

50

——

120

2020

188788

1075

508

26

106

55

——

380

2 “十三五”分年度玉环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变化情况

年份

汽车保有量(辆)

电动汽车保有量(辆)

增量(辆)

增速

电动汽车渗透率

2016

118729

——

——

——

——

2017

135718

94

——

——

0.07%

2018

150788

256

162

172.34%

0.17%

2019

165040

545

289

112.89%

0.33%

2020

188788

1075

530

97.25%

0.57%

2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玉环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年玉环市充电设施发展目标为公共领域充电站8(公用充电站3座,专用充电站5座),公共领域充电桩290个。通过现状调查,截止2021年底(2020年数据不便统计,故取2021年数据),据不完全统计,玉环市建成公共领域充换电站30座(公用充电站25座,专用充电站5座),完成“十三五”专项规划目标的312.5%(公用充电站833.3%,专用充电站100%);建成充电桩416个,完成“十三五”专项规划目标的143.4%。现状平均97辆电动汽车拥有1座公共充电站,车桩比7:1

3 2021年玉环市各类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情况设施现状布局情况详见附件图单01

区域

公共领域充电站

公共领域充电桩

公共领域公用充电站(座)

公共领域专用充电站(座)

公共领域公用充电桩(个)

公共领域公用专用充电桩(个)

城关片区

5

1

134

48

城北片区

0

0

0

0

坎门街道

0

1

0

24

大麦屿街道

2

1

13

4

楚门镇

5

0

81

0

清港镇

2

0

20

0

沙门镇

1

1

5

6

干江镇

0

0

0

0

芦浦镇

5

0

18

0

龙溪镇

2

0

11

0

海山乡

0

0

0

0

玉环经济开发区

3

1

32

20

小计

25

5

314

102

合计

30

416

注:由于信息归集单位分散,现状数据非完全统计。

3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情况

现阶段,玉环市已有国家电网、特来电、星特等多家充电运营商以及部分自建充电设施的企事业单位,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的盈利手段较为单一,充电服务费构成了主要收入来源。目前,玉环市充电设施利用率普遍较低,运营商运营状态一般。从充电量分布来看,主要以公交车、私家车和其他营运车为主,其他类型车辆占比较小。在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政府监管平台于20224月投用,台州市相关信息数据正在加快对接系统平台,玉环市相关信息数据也正逐步接入系统。

3.2当前存在问题

3.2.1车桩推广发展力度不足

玉环市“十三五”期间,新能源汽车发展推广力度不足,产业联动融合和政策引导方面也缺少举措。

在车辆方面,“十三五”前期主要在公交车方面有一定推广应用,2019年之后由于电动汽车质量和品牌数量快速提升、产能规模快速增长,车型、价格可选范围变广,以及网约车行业的发展,电动私家车等电动小型车辆的保有量呈迅猛增长态势,但在其他领域的推广应用几乎没有。

在产业方面,2018年玉环市提出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汽摩配产业开发新产品、提升价值链,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但总体新能源汽车和相关产业发展的融合度还不够,未来需基于玉环市汽摩配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升级,积极培育和引进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

在政府引导方面,玉环市2016年印发了《玉环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促进玉环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在“十三五”期间初显成效。但在城乡规划中对充电基础设施仍考虑不足,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长期布局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缺少补贴补助政策,路内停车位设置充电基础设施缺少标准引导。

3.2.2统一监管平台有待接入

目前,玉环市内电动汽车充电运营商和自建企事业单位间在信息共享、充电服务资源融合、运营管理、智能监测、智慧检测等功能方面缺乏互通,不少充电基础设施较为简易,不具备智能化,全市层面信息数据有待全面接入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政府监管平台,加快建成高效统一的智能监管服务平台。

3.2.3充电设施的布局不合理

公共领域公用充电桩区域布局不均衡,充电桩发展存在结构性失衡。充电设施运营具有前期投入高、回报周期长等特点,前期运营商普遍主要考虑场地和电力资源,追求建设速度和规模数量,造成充电桩布局不合理,部分充电桩利用率不高,盈利困难等问题。公共充电桩与车辆分布不匹配,充电需求旺盛区域排队充电,位置偏远充电桩利用率低,加大了运营维护成本。部分区域停车位稀缺,建桩场地获取困难。玉环市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相对集中在中心城区、楚门镇、清港镇和个别专用场站,其他乡镇、城郊等则严重缺失。老旧小区充电难问题有待解决,资源浪费和结构性短缺并存。随着电动汽车技术进步,续航里程已大幅提高,里程焦虑问题逐渐缓解,但规划布局还要考虑需求导向和公共保底服务。

3.2.4充电设施的利用率不佳

为快速占领充电场地,部分运营企业前期建设的充电桩以低成本的交流慢充公共充电桩为主,由于不符合用户公共充电习惯,导致整体利用率低下。由于行业发展初期充电设施标准化体系不够完善,充电桩制造业门槛较低,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导致部分前期投建的充电桩因标准不统一而容易出现质量问题,互联互通体验差,甚至存在充电时损坏或者自燃隐患,影响设施利用。

另外,在市场推广初期,政府和运营商分配布局的充电场站缺少经验或场站协调难度大,布局不够合理,重建设、轻运营,部分配建充电桩(如吾悦广场配建充电桩后续未收取充电服务费,难以维护,致使部分充电桩被闲置)存在荒废无人管、欠费被断电、损坏难修复等问题。同时,受公共停车位不足等影响,存在公用充电车位被燃油车占用的现象,降低了充电设施利用效率。高速公路服务区场站由于场地租赁费高、运维成本高等原因,社会投资主体意愿低下。由于城际出行电动汽车相对较少,导致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利用率低下,如沿海高速芦浦服务区充电站(宁波方向)充电设施运营情况不佳,设施老旧。

3.2.5行业标准规范有待完善

在国家层面,我国已进行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和换电的标准化工作,无线充电作为向电动汽车提供能量的第三种方式,其标准化工作初步开展,标准体系尚未建立。

在地方层面,浙江省厅于2016年发布《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2016),台州市于2016年发布《台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玉环市也于2016年相应制定发布了《玉环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试行办法(试行)》,新形势下相关标准结合地方实际需适当修订,以对玉环市未来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进行具体的配套标准规范。另外,浙江省能源业联合会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建设预验收规范》、《电动汽车充电站(桩)运营及服务规范》仅在技术、检验试验方面起到规范辅助作用,缺乏相对硬性指标的约束。充电基础设施准入门槛低,出现各运营商跑马圈地现象,与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差距较大。

3.2.6老旧小区充电存在困境

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规划、用地、电力等多项前提条件,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多个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一方面老旧小区充电设施的报建、审批、运营等方面的政策存在一定弹性,可能存在业主委员会不支持和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的现象,各小区推行力度参差不齐。另一方面老旧小区由于充电基础设施还涉及公共电网、用户侧电力设施、道路管线等改造,安全要求和消防措施等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致使充电设施安装协调推动较难。现阶段,结合玉环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老旧小区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也在通过各种方法协调以有序推进建设完善。

3.3面临的新形势

3.3.1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新基建

20世纪80年代以来,IPCC先后发布5次评估报告,每次均比上一次更肯定人为活动是造成全球气候变化的主因。1990年,国际社会在联合国框架下开始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制度安排的谈判,1992年达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达成《京都议定书》,2015年达成《巴黎协定》,成为各国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和法律基础。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向世界宣布了中国的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碳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聚焦了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描绘路线图。近段时间以来,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在顶层设计和政策执行等层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

“十四五”时期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就是适应国家未来发展趋势,致力于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

2018年,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新基建”概念。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建设,主要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作为新基建发展进程中重要方向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占据绝佳的发展条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3.3.2电动汽车保有量增长态势迅猛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有关技术加速融合,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新能源汽车融汇新能源、新材料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变革性技术,推动汽车从单纯交通工具向移动智能终端、储能单元和数字空间转变。

同时,在环保要求愈发严格的趋势下,电动化是汽车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对建设清洁美丽世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技术进步以及禁售燃油车等相关政策的推动,纯电动汽车更是成为各大车企研发的重点。一方面,电动汽车能量密度和安全方面的技术进步明显,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是沿着高电池单体/系统能量密度的路径,综合考虑电池性能、循环和寿命等因素,推动技术迭代升级,提高续航里程。同时,电动汽车成本优势显,部分型号电动汽车全寿命周期价格远低于燃油辆车,电动汽车竞争力不断增强。另一方面,为落实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交通领域电气化转型将加快,电动汽车、换电重卡、船舶等电动交通工具将加快普及。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交通能源清洁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扩大电力消费和清洁能源消费。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决策部署,必须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汽车产业优化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强国际竞争力。随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增加以及纯电动汽车补贴政策的完善,我国纯电动汽车渗透率逐渐提高。“十三五”期间,玉环市电动汽车保有量也呈现逐年翻倍增长态势,未来发展形势较好。

3.3.3充电基础设施配建需加快完善

一方面,充电基础设施作为新基建的重要领域之一,投资需求大。为落实国家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浙江省印发了《浙江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加快布局充电桩网络及平台。另一方面,新建小区和公共建筑配套较好,倒逼老小区配套提升。近年来,玉环市要求出让土地的建设项目需按《浙江省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2016)进行充电设施配建的落实,但验收工作仍需加强完善。玉环市作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加快发展地区,“十四五”将成为新能源交通工具逐步替代燃油车的关键期,必将带动充电设施的快速增长。

3.3.4智能化充电基础设施未来应用

“十四五”期间是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期,也是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阶段。近期来看,充电基础设施的数据价值主要体现在充电安全数据、汽车用电数据等方面,可以实现安全预警、用电量预测监控、峰谷调节、日均行驶里程估算等场景的应用。充换电负荷将成为电力需求侧管理、峰谷调节的重要资源,要实现智能电网调度,充电设施要满足电网协同、双向化的要求,同时要具备充储结合、柔性化等弹性。将充电网、储能网和电网链接,可以有序引导电动汽车的充电和放电,实现电力系统的削峰填谷。同时,充电基础设施可逐步向虚拟电厂负荷聚合、与电力市场交易等融合发展,将充电基础设施积极融入以电网为核心的能源互联网建设,促进电动汽车与能源互联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V2G)是未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必然趋势。

3.3.5新场景模式、新充电技术发展

充换电并行、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无感支付是技术发展的重点方向。随着充电设施的快速发展,充电技术和产品也快速更新换代,新技术不断涌现,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也起到了巨大的支撑作用。未来充电技术的发展,将以应对大规模电动汽车充电为主要目标,以智能化、高安全、高效化、便捷化、共享化为核心,提升用户充电体验和实用性,解决目前的充电短板,形成多种充电技术并举、合理优化布局、车网融合发展的充电解决方案。

一是充电技术与应用场景的多样化。充电技术的发展将于充电场景紧密相关。随着私家车、公交车、通勤班车、出租车、网约车、货运车辆、特种车辆的全面电动化,充换电并行、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V2G等不同充电技术将在不同的场景中得到应用。近期随着工程车、渣土车、重卡等新场景出现,逐步向鼓励“充电、换电”模式并行的趋势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提到“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鼓励企业根据适用场景研发换电模式车型,并行支持“充电”、“换电”两种发展模式。

二是充电智能化将大幅提升充电安全与效率。以信息化平台、云端控制、大数据技术为代表的智能化充电,将大幅提升充电运营效率及服务质量。充电安全在线诊断和智能预警技术,将形成车桩协同的充电安全防护屏障技术。

三是全自动充放电技术将大幅提升充电便捷性。在自动充电连接、高精度定位和感知、姿态调整等技术的支持下,大功率充电弓、自动充电棒、全自动共享换电技术将应用在未来的充放电场景中,提升充电便捷性。

四是充电技术将与其他基础设施实现共同发展。充电技术将与交通、能源、信息技术共同形成智慧基础设施,集光伏发电、储能、数据中心、5G基站、北斗基站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已出现,实现能源的高效互动、深度融合,充电基础设施将与车、道路、电网实现协同发展,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将实现绿色能源的高效融合。

五是无感技术推进充电设施服务水平优质化。部分企业已全面推广即插即充、无感支付,一键充电,大幅减少充电操作。充电的快速性、安全性与便捷性将共同优化顾客的充电体验,形成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

3.3.6充电设施运营模式更为多元化

充电设施运营模式现状分为充电运营商主导、车企主导和第三方平台主导三大模式。

一是充电运营商主导模式,由专业充电运营商完成充电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向用户提供充电服务。该模式下,充电场站布局和运营服务更为灵活,可充分展开市场化竞争,推动行业发展。运营商主导模式下,主要优势在于市场化竞争更为高效,可推动行业持续良性竞争,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但也存在运营商之间充电支付无法互联互通、重资产运营模式比例较高等问题。

二是车企主导模式,以车企为主导的运营模式,主要分为主要建桩和合作建桩两种模式。车企主要充电桩的建设,主要是为了打造独立的充电服务品牌,向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充电体验,以带动电动汽车销售,形成完整的闭环体系。而与运营企业合作建桩,则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建桩成本。

三是第三方平台主导模式,为进一步提升充电设施的互联互通,对小规模充电桩进行集成化运营,第三方充电服务平台主导模式应运而生。第三方充电服务平台一般不直接参与充电桩的投资建设,而是通过搭建SaaS运营平台,依靠自身资源整合能力,接入各类运营企业的充电桩,以智能管理为依托提供商业服务,充电流量成为其最大的竞争优势。以第三方为主导的运营模式可打通不同运营商之间的充电壁垒,为用户提供更便捷的充电体验。

在未来,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发展将进一步多元化。B端充电服务将带动企业逐步实现盈利;换电模式探索将进入新阶段;不同类型运营企业将实现差异化经营,深耕细分市场;核心竞争力将由资金优势转向综合运营能力优势;企业进一步加大投资,融资渠道扩宽;运营主体进一步多元化,利益分配成为关键因素;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强;增值服务模式将更加多元化。

传统增值服务将以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为主,主要通过在充电场站内或附近建设休息、餐饮、零售业务,吸引用户充电,提升场站整体收入,通过引流等方式获得服务分成。充电桩“新基建”增值服务将结合大数据分析、5G通信技术,进一步推动充电场站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实现商业服务模式多样化和差异化。在“互联网+”的推动下,充电桩将具备智能物联网属性,充电数据将成为拓展增值服务的另一关键因素。基于大数据分析,可为用户提供汽车销售、租赁、金融、保险、电商等增值服务。此外,运营商利用充电桩平台,开展充电引流、平台接入、补贴申请、私人充电桩运维等服务,也可获得一定服务收益或分成。综合增值服务可增加盈利渠道,改善运营商盈利模式单一的现状。

第四章 需求预测





4.1需求预测技术路线

需求预测技术路线图

4.2车辆保有量预测

4.2.1常住人口预测

①“十四五”分年度全市常住人口预测

结合全国第七次常住人口普查数据、《玉环市海湾城市能级提升攻坚工作实施方案》中“双80”目标(“十四五”末玉环市实现建成区面积超8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超80)的决策部署和玉环市未来发展趋势,预测20212025年,年均常住人口增长率为5.41%“十四五”分年度玉环市常住人口预测具体情况见下表:

4 “十四五”分年度玉环市常住人口预测表

年份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玉环市常住人口(万人)

64.80

68.60

72.40

76.20

80.00

“十四五”末分区常住人口预测

根据玉环市各乡镇第六次和第七次常住人口普查数据、玉环市“十四五”末常住人口达到80万的预期目标和各乡镇城乡发展趋势,预测“双80”目标下的2025年玉环市分区常住人口分布,具体情况见下表:

5 “十四五”末玉环市分区常住人口预测表

序号

分区

2010年六普常住人口

(万人)

2020年七普常住人口

(万人)

年均常住人口增长率(%

基于历史增长率的

2025年玉环市分区

常住人口预测(万人)

“双80”目标下的

2025年玉环市分区

常住人口预测(万人)

1

玉城街道

17.88

19.43

0.83

20.25

23

1.1

城关片区

11.54

12.54

0.83

13.07

15.18

1.2

城北片区

6.34

6.89

0.83

7.18

7.82

2

坎门街道

8.89

8.85

-0.05

8.83

9.9

3

大麦屿街道

8.38

7.64

-0.92

7.29

9.55

4

楚门镇

8.5

8.28

-0.26

8.17

9

5

清港镇

7.15

7.11

-0.06

7.09

8.5

6

沙门镇

2.6

3.99

4.38

4.94

5.8

7

干江镇

2.18

2.24

0.27

2.27

3.5

8

芦浦镇

2.44

2.65

0.83

2.76

3.1

9

龙溪镇

2.97

2.75

-0.77

2.65

3.1

10

鸡山乡

0.38

0.14

-9.5

0.08

0.75

11

海山乡

0.3

0.32

0.65

0.33

0.8

12

玉环经济开发区

0

0.99

3.22

1.16

3

12.1

漩门二期

0

0.99

——

1.16

3

12.2

漩门三期

0

0

——

0

0

13

合计

61.63

64.40

——

65.49

80

4.2.2汽车保有量预测

1)私家车保有量预测

①私家车千人指标预测

预测法一(基于千人指标匀速增长预测):2015玉环市私家车千人汽车保有量为143/千人(根据《玉环统计年鉴——2015》,私家车8.94万辆,常住人口62.6万人)2021年为255/千人(根据玉环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私家车16.51万辆,常住人口64.8万人),年均增长率基本保持在10.1%左右,预测2025玉环市家车汽车千人汽车保有量为378/千人。

预测法二(基于私家车保有量匀速增长预测):2015玉环市私家车保有量8.94万辆,2021年为16.51万辆,年均增长率基本保持10.8%左右,预测2025年私家车保有量为24.89万辆。结80万常住人口预期目标预测2025年玉环市私家车千人汽车保有量311/千人。

预测法三(基于GDP私家车保有量变化关系预测):汽车保有量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较为密切,通过利用历年私家车保有量与GDP总量的关系建立回归模型可推算出玉环市规划年汽车保有量。

序号

年份

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私家车保有量(万辆)

私家车千人汽车保有量(辆/千人)

1

2015

441.50

8.94

143

2

2016

468.37

10.36

165

3

2017

527.93

11.88

189

4

2018

583.91

13.25

211

5

2019

619.83

14.54

230

6

2020

632.56

15.45

240

7

2021

711.39

16.51

255






6 2015-2021年玉环市国内生产总值和保有量现状情况表


玉环市国内生产总值和私家车保有量散点分布图

根据2015-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和私家车保有量建立回归模型,结合玉环市十四五规划设定2025年国内生产总值目标900亿元预测2025玉环市私家车保有量约27.91万辆。结合80万常住人口预期目标预测2025年玉环市私家车千人汽车保有量349/千人。

2021年,玉环市户籍口径的人均GDP16人民币(折合约2.5美元/。根据发达国家经验,人均GDP超过2美元时,汽车拥有量达到平均每2人一辆以上私家车千人汽车保有量为500/千人汽车拥有水平达到饱和状态,城市以第三产业为主,并出现郊区化发展趋势。同时,《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 51149-2016)表明国际城市机动车千人拥有量一般200-400,结合《玉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综合交通发展战略专题研究》(阶段成果),通过机动化水平横向对比,玉环市2021年私家车千人汽车保有量为255/千人,与深圳基本相当,但深圳已启动机动车限制手段,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结合玉环市用地及交通实际情况,过高的汽车保有量预测将远超城市所承受范围,故设定私家车千人汽车保有量达300/千人为机动化水平极限程度。

7 2025年玉环市私家车千人指标预测情况汇总表

预测方法

2025年私家车千人汽车保有量(万辆)

私家车千人指标预测法(一)

378

私家车千人指标预测法(二)

311

私家车千人指标预测法(三)

349

建议预测取值

300

②“十四五”私家车保有量预测

规划按2025年玉环市私家车千人汽车保有量300/千人考虑,结合80万常住人口预期目标预测2025年玉环市私家车保有量为24万辆(基本与《玉环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预测的2025年玉环市私家车保有量24.4万辆保持一致)。

2021年玉环市私家车保有量为165068辆,规划2025年为240000辆,按照私家车保有量逐年平稳递增的发展趋势,预测20212025年年均私家车保有量增长率为9.8%“十四五”分年度玉环市私家车保有量预测具体情况见下表:

8 “十四五”分年度玉环市私家车保有量预测表

年份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私家车保有量(辆)

165068

181259

199022

218527

240000

2)汽车保有量预测

①私家车保有量与汽车保有量比值预测

9 2016-2021年分年度玉环市私家车保有量与汽车保有量比值情况表

年份

汽车保有量(万辆)

私家车保有量(万辆)

私家车与汽车保有量比值

2016

11.87

10.36

87.28%

2017

13.57

11.88

87.55%

2018

15.08

13.25

87.86%

2019

16.50

14.54

88.12%

2020

18.88

15.45

81.83%

2021

18.81

16.51

87.77%

平均值

86.74%

根据玉环市“十三五”期间私家车保有量与汽车保有量比值情况,预测未来玉环市该比值也较为稳定,故设定2025年玉环市私家车保有量与汽车保有量的比值为86.74%

②“十四五”汽车保有量预测

规划预测2025年玉环市私家车保有量为24万辆,私家车保有量与汽车保有量比值取86.74%,预测2025年玉环市汽车保有量为276689辆(基本与《玉环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预测的2025年玉环市汽车保有量27.7万辆保持一致)。根据分年度私家车保有量预测和86.74%的占比设定,“十四五”分年度玉环市汽车保有量预测具体情况如下表:

10 “十四五”分年度玉环市汽车保有量预测表

年份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汽车保有量(辆)

188092

208968

229447

251933

276689

4.2.3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

1)国内电动汽车保有量发展趋势分析

对比国内其他领先发展城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的发展趋势。其中以北京市、深圳市、上海市、杭州市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为范例,2020年、2021年和2025年规划汽车、电动汽车保有量和电动汽车渗透率情况见下表:

11 国内其他城市电动汽车发展情况表

序号

城市

2020

2021

2025

汽车保有量

(万辆)

电动汽车保有量(万辆)

电动汽车渗透率(%

汽车保有量

(万辆)

电动汽车保有量(万辆)

电动汽车渗透率(%

规划汽车保有量(万辆)

规划电动汽车保有量(万辆)

电动汽车渗透率(%

1

全国

28100

400

1.42

30200

640

2.12

——

——

——

2

深圳市

343

48

14.00

——

——

——

——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100万辆

——

3

北京市

667

40

6.00

——

——

——

——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200万辆

30

4

上海市

440

29

6.59

——

——

——

——

——

——

5

杭州市

282

20.4

7.23

——

——

——

——

——

——

6

湖州市

95.36

2.41

2.53

——

——

——

115

10

8.7

7

玉环市

18.88

0.11

0.56

18.81

0.29

1.55

——

——

——

2)“十四五”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

2021年,玉环市电动汽车保有量为2907辆,占汽车保有量的1.5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本次规划考虑“十四五”期间玉环市加大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力度以及充换电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建设引导,电动汽车保有量将显著增长。

结合其他城市电动汽车保有量现状及规划发展趋势和玉环市汽车保有量27.7万辆的预测,采用比例法对2025年玉环市汽车电动汽车渗透率按高、中、低三个方案进行预测,具体情况见下表:

12 “十四五”末玉环市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多方案对比表

方案

电动汽车渗透率(%

电动汽车保有量(万辆)

高方案

7.50

2.08

中方案

5.00

1.39

低方案

2.50

0.69

考虑未来玉环市作为中等城市的综合交通发展情况,“十四五”期间缺少城市内大、中运量交通,出行仍将以机动车出行为主,结合《玉环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新能源车辆在社会机动车保有量占比达到10%),以及2022年第一季度玉环市电动汽车的迅猛增长趋势(保有量新增900余辆),规划2025年电动汽车渗透率按高方案7.5%取值,并根据预测的汽车保有量,预测2025年玉环市电动汽车保有量为20752

根据玉环市电动汽车保有量逐年增量递增的发展趋势,“十四五”分年度玉环市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具体情况见下表:

13 “十四五”分年度玉环市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

年份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电动汽车保有量(辆)

2907

5791

9726

14713

20752

3)“十四五”分类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

①2016-2021年分类电动汽车保有量

根据玉环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提供的2016-2021年各类电动汽车保有量数据,汇总情况见下表:

14 2016-2021年玉环市各类电动汽车保有量汇总情况表

年份

汽车(辆)

电动汽车(辆)

电动私家车(辆)

电动出租车(辆)

电动公交车(辆)

电动环卫车(辆)

电动物流车(辆)

其他电动汽车(辆)

2016

118729

——

——

——

5

——

——

——

2017

135718

94

——

1

16

——

——

77

2018

150788

256

132

11

21

——

——

92

2019

165040

545

279

20

76

50

——

120

2020

188788

1075

508

26

106

55

——

380

2021

188092

2907

1806

43

131

——

——

——

注:其他电动汽车主要包括电动租赁汽车、电动网约车等其他未详类型电动车辆。

②电动私家车保有量预测

参考国内其他城市经验,综合考虑玉环实际,设定2025年玉环市私家车电动化率为5%。结合玉环市车管所提供的2016-2021年电动私家车历年保有量数据,按照电动化率逐年递增的预期发展趋势,以1%2%3%4%5%的比例预测“十四五”分年度玉环市电动私家车保有量

③电动公交车保有量预测

参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中、小城市应每1200-1500人一辆标准车,结合常住人口80万人目标,测算得2025玉环市公交车保有量为533-667辆。根据《玉环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2035年玉环市用地规模按照95万人口进行控制,公交车拥有率按照10标台/万人,至规划期末,玉环公交车辆总体规模为950标台,根据2021年公交车保有量为545辆,采用内插法,测算得2025玉环市公交车保有量为661。综上,规划2025玉环市公交车保有量664辆。

十四五考虑玉环市交通运输局对电动公交车发展的意向,优先设定2025年玉环市公交车电动化率为65%,预测2025年玉环市电动公交车保有量为432,力争实际实现100%电动化根据玉环市2016-2021年电动公交车历年保有量数据,按照保有量逐年增量递增的预期发展趋势预测“十四五”分年度玉环市电动公交车保有量

④电动出租车保有量预测

参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结合玉环市出租车保有量发展态势,城市出租汽车规划拥有量按照每千人0.7辆预测。结合常住人口80万人目标,规划2025玉环市出租车保有量为560辆。

“十四五”考虑玉环市电动汽车处于推广应用阶段,以及受网约车行业的影响,结合玉环市未来电动出租车发展趋势,设定2025年玉环市出租车电动化率为80%,预测2025年玉环市电动出租车保有量为448辆。根据玉环市2016-2021年电动出租车历年保有量数据,按照保有量逐年增量递增的发展趋势预测“十四五”分年度玉环市电动出租车保有量

⑤电动环卫车保有量预测

根据《玉环市市域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环卫车辆按每万人2.5辆配置。结合常住人口80万人目标,规划2025年玉环市环卫车保有量为200辆。

十四五考虑玉环市电动汽车处于推广应用阶段,结合玉环市未来电动环卫车发展趋势,设定2025年玉环市环卫车电动化率为50%,预测2025玉环市电动环卫车保有量为100。根据玉环市2016-2021年电动环卫车历年保有量数据,按照逐年平稳增长的发展趋势预测“十四五”分年度玉环市电动环卫车保有量

⑥电动物流车保有量预测

目前玉环市电动物流车数据收集不全,数量不详,根据对玉环市圆通物流、中通物流、申通物流、德邦物流、极兔物流等多家物流公司的调查问询,均对电动物流车增替意愿不强烈,但考虑电动物流车未来推广和发展趋势预测,对“十四五”分年度玉环市电动物流车保有量进行保守预测。

⑦其他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

根据上述预测的“十四五”分年度玉环市各类电动汽车数据对比,还存在一定数量的其他电动汽车。其他电动汽车主要包括电动公务车、电动警务车、电动租赁汽车、电动网约车等其他类型电动车辆,这部分信息难以收集,详细车辆分类保有量数据缺乏,需通过差值计算预测。

⑨分类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汇总

十四五分年度玉环市各类电动汽车规划保有量预测汇总情况具体见下表:

15 “十四五”分年度玉环市各类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汇总表

年份

电动汽车(辆)

其中

电动私家车(辆)

电动出租车(辆)

电动公交车(辆)

电动环卫车(辆)

电动物流车(辆)

其他电动汽车(辆)

2021

2907

1806

43

131

60

0

867

2022

5791

3625

94

176

70

4

1822

2023

9726

5971

179

241

80

12

3243

2024

14713

8741

298

326

90

20

5238

2025

20752

12000

448

432

100

32

7740

⑩分年度分区电动私家车及其他电动汽车合计保有量预测

根据预测的“十四五”分年度玉环市电动私家车和其他电动汽车合计保有量数据,作为公共领域公用充电桩数量预测依据,结合“十四五”末分区常住人口预测,“十四五”分年度分区玉环市电动私家车及其他电动汽车合计保有量预测具体情况见下表:

16 “十四五”分年度分区玉环市电动私家车及其他电动汽车合计保有量预测表(单位:个)

序号

分区

年份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1

玉城街道

768

1566

2649

4019

5676

1.1

城关片区

507

1034

1748

2653

3746

1.2

城北片区

261

532

901

1366

1930

2

坎门街道

331

674

1140

1730

2443

3

大麦屿街道

319

650

1100

1669

2356

4

楚门镇

301

613

1037

1573

2221

5

清港镇

284

579

979

1485

2097

6

沙门镇

194

395

668

1013

1431

7

干江镇

142

289

489

743

1049

8

芦浦镇

104

211

357

542

765

9

龙溪镇

104

211

357

542

765

10

鸡山乡

0

0

0

0

0

11

海山乡

27

54

92

140

197

12

玉环经济开发区

100

204

346

524

740

12.1

漩门二期

100

204

346

524

740

12.2

漩门三期

0

0

0

0

0

13

合计

2673

5447

9214

13979

19740

注:通过调查询问,结合鸡山乡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本次规划预测“十四五”鸡山乡电动汽车保有量为0辆。

4.3电基础设施配置原则

根据《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公共领域(注:实指公共专用领域)车桩比不超过3:1,自用充电设施考虑一般为随车配送,不作为考核指标。玉环市作为浙江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发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城市发展前景较好,具备一定的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基础,应加快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结合玉环市“十四五”期间电动汽车分类预测,结合不同类型车辆的充换电需求,制定玉环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配置原则。

4.3.1公共领域公用充换电设施配置原则

对于商场、超市、市场、宾馆、医院、商务楼宇、文体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旅游集散中心等对外服务的民用建筑配建停车场及城际快充站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位比例鼓励不低于总车位的20%

既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鼓励通过改造使具有充电基础设施的停车位逐步达到总停车位的20%以上原则上考虑“十四五”期间玉环市内既有及规划的高速服务区、综合功能服务站及加油加气站在符合相关消防规范的前提下,全面实现快速充换电站点应布尽布,鼓励通过新建和改造使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公共停车位占总车位的比例达到20%以上且每处充电站点的充电桩数量不少于3个。

对于公共领域充换电设施,原则上考虑每100辆电动汽车应至少配建1座公共充换电站,充电桩以直流快充桩为主。考虑城乡无差别发展,按照“由无到有,由疏到密,由城到村”的规划布局原则,基本实现全市公共充换电服务全覆盖,城镇区公共充换电服务半径为1公里左右城郊及村庄公共充电服务半径为2公里左右

结合玉环市地理分布实际,各分区建议发展目标见下文“规划发展布局”章节,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公用充换电站满足当地的充换电需求,人口聚集大村、主要公路沿线村、景区村优先布设,起到推广引导应用的示范作用。

4.3.2公共领域专用充换电设施配置原则

对于公交、出租、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应根据该领域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目标,首先考虑结合自身停车场站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以单位内部停车场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为主,以城市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补充,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建设一定数量独立占地的快速充换电站点。

公共领域专用充电设施总体上按照车桩比3:1规划建设,其中电动公交车结合玉环市实际及未来发展趋势,按照车桩比2:1规划建设,充电桩以直流快充桩为主。

4.3.3自用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原则上考虑自用充电桩与私家、公务等电动汽车按照11配置。根据《台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南(试行)》(2021年),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建成时电动汽车充电桩配置总数量(占建筑配建机动车位停车数量的比例)30%。其他各类民用建筑,根据《浙江省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2016)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鼓励提高实际建设标准。

4.4电基础设施建议保底需求预测

根据各类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和充换电基础设施配置原则,结合玉环市实际,预测“十四五”末玉环市公共领域充换电站建议保底需求量为228座,公共领域充电桩建议保底需求量为2878个,自用充电桩预期目标量为19740个,“十四五”分年度玉环市各类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议保底需求量预测汇总情况具体见下表:

17 “十四五”分年度玉环市各类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议保底需求量预测汇总表

年份

公共领域公用充换电设施

公共领域专用充换电设施

自用充电设施

公用充电桩(个)

公用充换电站(座)

专用充电桩(个)

专用充换电站(座)

自用充电桩(个)

2021

314

25

102

5

——

2022

769

59

108

7

5447

2023

1154

93

140

13

9214

2024

1750

139

293

23

13979

2025

2469

196

409

32

19740

注:2021年充换电设施数量取现状调查数值,2022年充换电设施数量结合在建和拟建计划预测数值(主要城关片区、楚门镇、经济开发区实际计划建设数量超预测建议保底数值)。

 “十四五”末,公共领域公用充换电站建议保底需求量为196座,公用充电桩建议保底需求量为2469个,“十四五”分年度分区玉环市公共领域公用充换电设施建议保底需求量预测具体情况见下表:

18 “十四五”分年度分区玉环市公共领域公用充换电设施建议保底需求量预测表

序号

分区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公用充换电站(座)

公用充电桩(个)

公用充换电站(座)

公用充电桩(个)

公用充换电站(座)

公用充电桩(个)

公用充换电站(座)

公用充电桩(个)

公用充换电站(座)

公用充电桩(个)

1

玉城街道

5

134

15

247

26

332

41

503

56

709

1.1

城关片区

5

134

10

180

17

219

27

332

37

468

1.2

城北片区

0

0

5

67

9

113

14

171

19

241

2

坎门街道

0

0

7

84

11

143

17

216

24

305

3

大麦屿街道

2

13

7

81

11

137

17

209

24

295

4

楚门镇

5

81

6

109

10

130

16

197

22

278

5

清港镇

2

20

6

72

10

122

15

186

21

262

6

沙门镇

1

5

4

49

7

84

10

127

14

179

7

干江镇

0

0

3

36

5

61

7

93

10

131

8

芦浦镇

5

18

5

26

5

45

5

68

8

96

9

龙溪镇

2

11

2

26

4

45

5

68

8

96

10

鸡山乡

0

0

0

0

0

0

0

0

0

0

11

海山乡

0

0

1

7

1

12

1

17

2

25

12

玉环经济开发区

3

32

3

32

3

43

5

66

7

93

12.1

漩门二期

3

32

3

32

3

43

5

66

7

93

12.2

漩门三期

0

0

0

0

0

0

0

0

0

0

13

合计

25

314

59

769

93

1154

139

1750

196

2469

注:鸡山乡由于无陆路交通联系,全部需求量调整至干江镇考虑。

2021年充换电设施数量取现状调查值,2022年充换电设施数量结合在建和拟建计划预测值(主要城关片区、楚门镇、经济开发区实际计划建设数量超预测建议保底数值)。

“十四五”末公共领域专用充换电站建议保底需求量为32座,专用充电桩建议保底需求量为409个,“十四五”分年度分类玉环市公共领域专用充换电设施建议保底需求量预测具体情况见下表:

19 “十四五”分年度分类玉环市公共领域专用充换电设施建议保底需求量预测表

序号

服务

电动汽车类型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专用充换电站(座)

专用充电桩(个)

专用充换电站(座)

专用充电桩(个)

专用充换电站(座)

专用充电桩(个)

专用充换电站(座)

专用充电桩(个)

专用充换电站(座)

专用充电桩(个)

1

电动公交车

5

102

5

88

7

121

12

163

16

216

2

电动出租车

0

0

0

31

0

60

1

99

2

149

3

电动环卫车

0

0

2

23

5

27

8

30

11

33

4

电动物流车

0

0

0

1

1

4

2

7

3

11

合计

5

102

7

143

13

212

23

299

32

409

注:2021年充换电设施数量取现状调查值

以上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议保底需求预测数据将作为充换电基础设施分年度分区分类规划发展布局的指导依据。

 

第五章 总体要求

5.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总方针,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总要求,加快拓展规模、不断优化布局,创新发展模式、完善扶持政策,培育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应用环境,努力构建满足需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使用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保障和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为玉环市建设美丽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海湾城市提供要素保障。

结合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战略部署,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引导创新商业模式,重点推进电动汽车在公交、出租、环卫、警务、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的解决新能源汽车充换电难题。全面调动整车生产企业、充换电设施建设与运营企业、新能源汽车使用者、融资租赁企业等各方的积极性,建立以产业链企业之间风险共担、合作经营为主,以政府扶持、财政补贴为辅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模式,推进城市节能和促进城市空气污染治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5.2基本原则

1)总体规划、适度超前

加强玉环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统一规划,强化全局统筹,因地制宜确定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引领电动汽车发展。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总要求,加强部门协同,建立政府有关部门与相关企业各司其职、各尽所能、群策群力、合作共赢的推进机制,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科学发展。

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结合城市交通路网、建设用地规划、交通低碳发展情况,倡导节约用地、集约发展的理念,按照合建为主、单建为辅的原则,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遵循“市场主导、快慢互济”的技术导向,有序推进各领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优先加快市级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监管服务平台建设。

3)聚焦民生、服务低碳

聚焦民生保障,着眼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加快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引导多方参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结合交通低碳发展,创新商业模式,加强政策协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4)智慧共享、融合发展

融合5G、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现车--网智能信息交互与协同感知。顺应共享经济时代发展趋势,鼓励多车一桩的共享消费新模式。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与未来社区、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能源融合发展。

5)产业培育、全面推广

推动汽摩配产业开发新产品、提升价值链,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但总体新能源汽车和产业发展的融合度还不够,未来需基于玉环市汽摩配传统优势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电动零部件生产企业在推广应用中的带动作用,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结构,促进产业良性发展,助力营造新能源汽车推广氛围。同时,通过多种传媒渠道广泛开展宣传,为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六章 规划发展目标

6.1总体发展目标

充分考虑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服务能力、服务半径和设施利用率等因素,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总要求,根据充电基础设施建议保底需求量预测,并结合玉环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实际与趋势,明确“十四五”玉环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发展目标。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和互联互通,构建车桩匹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5,完成全市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智能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和现有公共领域充电桩的100%智能化改造。

全市建议建成公共领域充电桩2878个,新增2462个(其中,综合考虑充换电并行、大功率充电技术应用发展及提高设施利用率预期,目标优先新建1100个,余量视发展情况弹性实施);建议建成公共领域充换电站274个,新增244个(优先建设站点数量随实际优先建设充电桩分布情况而定);预期建设自用充电桩19740个(原则上考虑自用充电桩与私家、公务等电动汽车按照11配置)。

公共专用领域车桩比不超过3:1(公交车桩比为2:1),基本实现全市公共充换电服务全覆盖,城镇区公共充换电服务半径为1公里左右,城郊及村庄公共充换电服务半径为2公里左右,基本满足汽车充电需求。

规划建议布局的站点及其四至范围详见规划图单,实际实施站点的选址和四至范围在满足充换电服务合理覆盖供给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原则上应就近落实。

6.2分区分领域发展目标

2025年,全市建议建成公共领域公用充电桩2469个,新增2155个;公共领域专用充电桩409个,新增307个;预期建设自用充电桩19740个。建议建成公共领域公用充换电站242个,新增217个;公共领域专用充换电站32个,新增27个。具体情况见下表20、表21

 

20 “十四五”末分区分领域玉环市充电桩建议保有量目标表(单位:个,设施规划布局情况详见附件图单02

序号

分区

截止2021年发展现状

规划到2025年发展目标

公共领域公用充电桩

公共领域专用充电桩

公共领域公用充电桩

公共领域专用充电桩

优先建设公共充电桩

自用充电桩

目标

新增

目标

新增

新增目标

目标

1

玉城街道

134

48

709

575

81

33

318

5676

1.1

城关片区

134

48

468

334

74

26

210

3746

1.2

城北片区

0

0

241

241

7

7

108

1930

2

坎门街道

0

24

305

305

37

13

137

2443

3

大麦屿街道

13

4

295

282

12

8

131

2356

4

楚门镇

81

0

278

197

17

17

123

2221

5

清港镇

20

0

262

242

9

9

117

2097

6

沙门镇

5

6

179

174

15

9

79

1431

7

干江镇

0

0

131

131

8

8

59

1049

8

芦浦镇

18

0

96

78

9

9

42

765

9

龙溪镇

11

0

96

85

0

0

42

765

10

鸡山乡

0

0

0

0

0

0

0

0

11

海山乡

0

0

25

25

3

3

11

197

12

经济开发区

32

20

93

61

218

198

41

740

12.1

漩门二期

32

20

93

61

99

79

41

740

12.2

漩门三期

0

0

0

0

119

119

0

0

13

合计

314

102

2469

2155

409

307

1100

19740

总计

现状公共领域充电桩总数

416

建议总目标

2878

建议总新增

2462(优先建设1100

21 “十四五”末分区分领域玉环市充换电站建议保有量目标表(单位:座,设施规划布局情况详见附件图单02

序号

分区

截止2021年发展现状

规划到2025年发展目标

公共领域公用充换电站

公共领域专用充换电站

公共领域公用充换电站

公共领域专用充换电站

目标

新增

目标

新增

1

玉城街道

5

1

56

51

7

6

1.1

城关片区

5

1

37

32

6

5

1.2

城北片区

0

0

19

19

1

1

2

坎门街道

0

1

24

24

3

2

3

大麦屿街道

2

1

27

25

2

1

4

楚门镇

5

0

28

23

3

3

5

清港镇

2

0

21

19

2

2

6

沙门镇

1

1

25

24

3

2

7

干江镇

0

0

16

16

2

2

8

芦浦镇

5

0

19

14

2

2

9

龙溪镇

2

0

14

12

0

0

10

鸡山乡

0

0

0

0

0

0

11

海山乡

0

0

2

2

1

1

12

经济开发区

3

1

10

7

7

6

12.1

漩门二期

3

1

10

7

5

4

12.2

漩门三期

0

0

0

0

2

2

13

合计

25

5

242

217

32

27

总计

现状公共领域充换电站总数

30

建议总目标

274

建议总新增

244

第七章 规划方案布局

7.1规划充换电设施城乡布局情况

结合无差别城乡发展方向,按“由城到村”的规划布局原则,基本实现全市公共充换电服务全覆盖,城镇区公共充换电服务半径为1公里左右,城郊及村庄公共充换电服务半径为2公里左右。到2025年,玉环市城镇地区建议建成公共领域充电桩2209个,新增1811个;公共领域充换电站185个,新增160个。玉环市村庄地区建议建成公共领域充电桩669个,新增651个;公共领域充换电站89个,新增84个。总体公共充电桩城乡比为3.31;公共充电站城乡比为21。具体情况见下表22、表23

22 “十四五”末分城乡属性分领域玉环市充电桩建议保有量目标表(单位:个)

序号

分区

截止2021年发展现状

规划到2025年发展目标

公共领域公用充电桩

公共领域专用充电桩

公共领域公用充电桩

公共领域专用充电桩

目标

新增

目标

新增

1

城镇区

296

102

1819

1523

390

288

2

村庄

18

0

650

632

19

19

23 “十四五”末分城乡属性分领域玉环市充换电站建议保有量目标表(单位:座)

序号

分区

截止2021年发展现状

规划到2025年发展目标

公共领域公用充换电站

公共领域专用充换电站

公共领域公用充换电站

公共领域专用充换电站

目标

新增

目标

新增

1

城镇区

20

5

158

138

27

22

2

村庄

5

0

84

79

5

5

7.2规划充换电设施场地建设条件

规划考虑充分利用现状条件、相关规划等,因地制宜地选址布局充换电设施。对比2021年,场地为现状保留站点的公共充换电站16个,公共充电桩211个;场地为现状在建站点的公共充换电站4个,公共充电桩31个;场地为现状扩建站点的公共充换电站13个,公共充电桩280个;场地为现状新建站点的公共充换电站155个,公共充电桩1273个;场地为规划新建站点的公共充换电站86个,公共充电桩1083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24 对比2021年分站点场地条件公共领域充换电设施分布情况表(设施规划布局情况详见附件图单02

站点场地条件

公共领域公用充换电设施

公共领域专用充换电设施

公用充电桩(个)

公用充换电站(座)

专用充电桩(个)

专用充换电站(座)

现状保留站点

157

14

54

2

现状在建站点

31

4

0

0

现状扩建站点

247

11

33

2

现状新建站点

1196

139

77

16

规划新建站点

838

74

245

12

合计

2469

242

409

32

7.3公共领域充电设施规划布局

7.3.1公共领域公用充电设施

1)公共领域公用充电桩

2025年,建议目标建成公共领域公用充电桩2469个,规划发展布局100%落实规划发展目标。根据“十四五”分年度分区电动私家车及其他电动汽车合计保有量预测和公共领域公用充电桩配建原则,结合玉环市各分区充电桩承载能力和发展趋势分析,“十四五”分年度分区玉环市公共领域公用充电桩保有量发展目标具体情况见下表:

25 “十四五”分年度分区玉环市公共领域公用充电桩建议保有量发展目标表(单位:个,设施规划布局情况详见附件图单03

序号

分区

年份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1

玉城街道

134

270

368

519

709

1.1

城关片区

134

199

242

343

468

1.2

城北片区

0

71

126

176

241

2

坎门街道

0

90

143

216

305

3

大麦屿街道

13

99

154

218

295

4

楚门镇

81

170

228

260

278

5

清港镇

20

73

124

206

262

6

沙门镇

5

49

91

131

179

7

干江镇

0

36

82

98

131

8

芦浦镇

18

26

45

68

96

9

龙溪镇

11

37

52

75

96

10

鸡山乡

0

0

0

0

0

11

海山乡

0

10

25

25

25

12

玉环经济开发区

32

39

56

78

93

12.1

漩门二期

32

39

56

78

93

12.2

漩门三期

0

0

0

0

0

13

合计

314

899

1368

1894

2469

注:鸡山乡由于无陆路交通联系,全部目标量调整至干江镇考虑

2)公共领域公用充换电站

2025年,建议目标建成公共领域公用充换电站242座(其中城际快充站配建22座,建筑物配建71座,社会停车场配建149座),规划发展布局100%落实规划发展目标。根据“十四五”分年度分区公共领域公用充电桩保有量发展目标和公共领域公用充电站配建原则,结合玉环市各分区充电站承载能力和发展趋势分析,“十四五”分年度分区玉环市公共领域公用充电站保有量发展目标具体情况见下表:

26 “十四五”分年度分区玉环市公共领域公用充换电站建议保有量发展目标表(单位:座,设施规划布局情况详见附件图单03

序号

分区

年份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1

玉城街道

5

16

31

49

56

1.1

城关片区

5

10

21

31

37

1.2

城北片区

0

6

10

18

19

2

坎门街道

0

7

13

19

24

3

大麦屿街道

2

9

14

19

27

4

楚门镇

5

11

17

23

28

5

清港镇

2

8

12

17

21

6

沙门镇

1

4

11

18

25

7

干江镇

0

5

9

12

16

8

芦浦镇

5

6

10

14

19

9

龙溪镇

2

5

8

12

14

10

鸡山乡

0

0

0

0

0

11

海山乡

0

1

2

2

2

12

玉环经济开发区

3

4

6

9

10

12.1

漩门二期

3

4

6

9

10

12.2

漩门三期

0

0

0

0

0

13

合计

25

76

133

194

242

注:鸡山乡由于无陆路交通联系,全部目标量调整至干江镇考虑

7.3.2公共领域专用电设施

1)公共领域专用充电桩

2025年,建议目标建成公共领域专用充电桩409个,规划发展布局100%落实规划发展目标。根据十四五分年度各类电动汽车保有量预测和公共专用领域车桩比3:1(公交车车桩比2:1的预期配建目标,结合各类专用场站发展情况,“十四五”分年度分类玉环市公共领域专用充电桩保有量建议发展目标具体情况见下表:

27 “十四五”分年度分类玉环市公共领域专用充电桩保有量建议发展目标表(单位:个,设施规划布局情况详见附件图单04

序号

服务电动汽车类型

年份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1

电动公交车

102

102

121

163

216

2

电动出租车

0

0

0

99

149

3

电动环卫车

0

6

15

24

33

4

电动物流车

0

0

4

7

11

合计

102

108

140

293

409

“十四五”分年度分区玉环市公共领域专用充电桩保有量建议发展目标具体情况见下表:

28 “十四五”分年度分区玉环市公共领域专用充电桩保有量建议发展目标表(单位:个,设施规划布局情况详见附件图单04

序号

分区

年份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1

玉城街道

48

54

68

71

81

1.1

城关片区

48

54

61

64

74

1.2

城北片区

0

0

7

7

7

2

坎门街道

24

24

27

27

37

3

大麦屿街道

4

4

9

9

12

4

楚门镇

0

0

4

7

17

5

清港镇

0

0

3

9

9

6

沙门镇

6

6

6

15

15

7

干江镇

0

0

3

8

8

8

芦浦镇

0

0

0

5

9

9

龙溪镇

0

0

0

0

0

10

鸡山乡

0

0

0

0

0

11

海山乡

0

0

0

0

3

12

玉环经济开发区

20

20

20

142

218

12.1

漩门二期

20

20

20

43

99

12.2

漩门三期

0

0

0

99

119

13

合计

102

108

140

293

409

2)公共领域专用充换电站

2025年,建议目标建成公共领域专用充换电站32座,规划发展布局100%落实规划发展目标。根据“十四五”公共领域专用充电桩保有量发展目标和公共领域专用充电站配建原则,“十四五”分年度分类玉环市公共领域专用充电站保有量建议发展目标具体情况见下表:

 

29 “十四五”分年度分类玉环市公共领域专用充换电站保有量建议发展目标表(单位:座,设施规划布局情况详见附件图单04

序号

服务电动汽车类型

年份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1

电动公交车

5

5

7

12

16

2

电动出租车

0

0

0

1

2

3

电动环卫车

0

2

5

8

11

4

电动物流车

0

0

1

2

3

合计

5

7

13

23

32

“十四五”分年度分区玉环市公共领域专用充换电站建议保有量发展目标具体情况见下表:

30 “十四五”分年度分区玉环市公共领域专用充换电站建议保有量发展目标表(单位:个,设施规划布局情况详见附件图单04

序号

分区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1

玉城街道

1

3

5

6

7

1.1

城关片区

1

3

4

5

6

1.2

城北片区

0

0

1

1

1

2

坎门街道

1

1

2

2

3

3

大麦屿街道

1

1

1

1

2

4

楚门镇

0

0

1

2

3

5

清港镇

0

0

1

2

2

6

沙门镇

1

1

1

3

3

7

干江镇

0

0

1

2

2

8

芦浦镇

0

0

0

1

2

9

龙溪镇

0

0

0

0

0

10

鸡山乡

0

0

0

0

0

11

海山乡

0

0

0

0

1

12

玉环经济开发区

1

1

2

4

7

12.1

漩门二期

1

1

2

3

5

12.2

漩门三期

0

0

0

1

2

13

合计

5

7

13

23

32

7.3.3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布局汇总

1)公共领域充电桩

2025年,建议目标建成公共领域充电桩共计2878,规划布局100%落实规划目标,“十四五”分年度分区玉环市公共领域充电桩保有量建议发展目标汇总详见下表:

 

 

31 “十四五”分年度分区玉环市公共领域充电桩保有量建议发展目标汇总表(单位:个,设施规划布局情况详见附件图单05-17

序号

分区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公用桩

专用桩

公用桩

专用桩

公用桩

专用桩

公用桩

专用桩

公用桩

专用桩

1

玉城街道

134

48

270

54

368

68

519

71

709

81

1.1

城关片区

134

48

199

54

242

61

343

64

468

74

1.2

城北片区

0

0

71

0

126

7

176

7

241

7

2

坎门街道

0

24

90

24

143

27

216

27

305

37

3

大麦屿街道

13

4

99

4

154

9

218

9

295

12

4

楚门镇

81

0

170

0

228

4

260

7

278

17

5

清港镇

20

0

73

0

124

3

206

9

262

9

6

沙门镇

5

6

49

6

91

6

131

15

179

15

7

干江镇

0

0

36

0

82

3

98

8

131

8

8

芦浦镇

18

0

26

0

45

0

68

5

96

9

9

龙溪镇

11

0

37

0

52

0

75

0

96

0

10

鸡山乡

0

0

0

0

0

0

0

0

0

0

11

海山乡

0

0

10

0

25

0

25

0

25

3

12

经济开发区

32

20

39

20

56

20

78

142

93

218

12.1

漩门二期

32

20

39

20

56

20

78

43

93

99

12.2

漩门三期

0

0

0

0

0

0

0

99

0

119

13

小计

314

102

899

108

1368

140

1894

293

2469

409

14

合计

416

1007

1508

2187

2878

注:鸡山乡由于无陆路交通联系,全部目标量调整至干江镇考虑。

2)公共领域充换电站

2025年,建议目标建成公共领域充电站274,规划布局100%落实规划目标“十四五”分年度分区玉环市公共领域充换电站保有量建议发展目标汇总详见下表:

32 “十四五”分年度分区玉环市公共领域充换电站保有量建议发展目标汇总表(单位:座,设施规划布局情况详见附件图单05-17

序号

分区

年份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公用站

专用站

公用站

专用站

公用站

专用站

公用站

专用站

公用站

专用站

1

玉城街道

5

1

16

3

31

5

49

6

56

7

1.1

城关片区

5

1

10

3

21

4

31

5

37

6

1.2

城北片区

0

0

6

0

10

1

18

1

19

1

2

坎门街道

0

1

7

1

13

2

19

2

24

3

3

大麦屿街道

2

1

9

1

14

1

19

1

27

2

4

楚门镇

5

0

11

0

17

1

23

2

28

3

5

清港镇

2

0

8

0

12

1

17

2

21

2

6

沙门镇

1

1

4

1

11

1

18

3

25

3

7

干江镇

0

0

5

0

9

1

12

2

16

2

8

芦浦镇

5

0

6

0

10

0

14

1

19

2

9

龙溪镇

2

0

5

0

8

0

12

0

14

0

10

鸡山乡

0

0

0

0

0

0

0

0

0

0

11

海山乡

0

0

1

0

2

0

2

0

2

1

12

经济开发区

3

1

4

1

6

2

9

4

10

7

12.1

漩门二期

3

1

4

1

6

2

9

3

10

5

12.2

漩门三期

0

0

0

0

0

0

0

1

0

2

13

小计

25

5

76

7

133

13

194

23

242

32

14

合计

30

83

146

217

274

注:鸡山乡由于无陆路交通联系,全部目标量调整至干江镇考虑。

7.4优先新建充换电设施规划布局

2025年,玉环市优先完成新建公共领域充电桩1100个,建议发展目标具体情况见下表:

33 “十四五”分年度分区玉环市优先新建公共领域充电桩建议发展增量表(单位:个,设施规划布局情况详见附件图单02-17

序号

分区

年份

合计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1

玉城街道

——

53

65

86

114

318

1.1

城关片区

——

35

43

57

75

210

1.2

城北片区

——

18

22

29

39

108

2

坎门街道

——

23

28

37

49

137

3

大麦屿街道

——

22

27

35

47

131

4

楚门镇

——

21

25

33

44

123

5

清港镇

——

20

24

31

42

117

6

沙门镇

——

13

16

21

29

79

7

干江镇

——

10

12

16

21

59

8

芦浦镇

——

7

9

11

15

42

9

龙溪镇

——

7

9

11

15

42

10

鸡山乡

——

0

0

0

0

0

11

海山乡

——

2

2

3

4

11

12

经济开发区

——

7

8

11

15

41

12.1

漩门二期

——

7

8

11

15

41

12.2

漩门三期

——

0

0

0

0

0

13

合计

——

185

225

295

395

1100

第八章 规划发展策略

8.1统一平台,数据整合共享

①落实建设责任部门

建议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商务、机关事务、大数据、供电等部门和分区属地政府共同参与,推进基于浙江省充电基础设施政府监管平台的全市统一的充电基础设施智能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

②加快数据接入

充分利用云端数据采集及共享,整合玉环市既有及规划建设充换电设施资源,构建起以智能监管服务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监管+服务”模式。引导和督促享受财政奖补资金和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各类充电运营商均须接入平台内,引导和鼓励其他各类充换电设施接入平台。

③提高充换电服务水平

高标准打造车--电网-互联网-多种增值业务的融合系统,构建充换电大数据共享中心,完善智能充换电引导,推进支付互联互通,不断提升用户体验。

8.2优化设施布局,城乡均衡发展

①优化各类分区的设施布局

坚持车桩协同发展,提高充换电基础设施利用效率。依托充电基础设施智能监管服务平台,对充换电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指导优化布局。在玉环市全市范围内按需适度超前增加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逐步提高大功率充电应用,进一步缩短充电所需时间,提高整体运行效率。按照“由无到有,由疏到密,由城到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布局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充电服务,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加强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交通、市政、电网等其他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衔接,并做好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②优化新旧小区的设施布局

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充电设施配建要求。加快既有居住区改造结合玉环市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按照《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统一政策标准、因地制宜针对老旧小区充电桩增设较突出的事宜,如配电容量不足、消防安全通道不够等问题专门成立建设协调小组,统筹推进改造工作鼓励和引导老旧小区充电桩分时共享。

8.3推动设施建设,补短适度超前

①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遵循“市场主导、快慢结合”的技术导向,综合考虑城市出行路线图和人口密集区域的分布,在商超、公共停车场、对外服务企事业单位等区域建设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积极鼓励其他企事业单位自建充电桩并对外开放,提高资源利用率。在玉环市范围内基本缓解“里程焦虑”问题。

②建设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

重点推进对外服务的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以及城市和城镇中心区、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点)等各类社会公共停车场公用充换电站建设。新建公共建筑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停车位,鼓励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2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既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鼓励通过改造使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逐步达到总停车位的20%以上。在满足加油加气站相关消防规范的前提下,加快配套充换电设施建设。

③建设专用充换电基础设施

加快推进公交、环卫、物流等公共领域专用充换电站建设。公交首末场站、客运站等区域建设快充为主的大功率充电设施或与需求相匹配的换电设施。在环卫车场站、港口作业区、物流园区、邮政快递企业停车场、汽车租赁企业停车场停车位等广泛建设专用充换电设施,有效服务电动汽车发展。结合出租行业电动化推进,加快电动出租车专用服务区及配套充换电设施建设。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建设电动重卡汽车充换电站,进一步扩大专用电动汽车应用范围。

④建设城际充换电基础设施

进一步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完善,因地制宜推进既有充电设施改造,推进公共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逐步达到总停车位的20%以上,鼓励换电设施建设。细化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所有充电桩都可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国省道等重要公路沿线充换电设施建设完善,实现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重要公路沿线充换电设施全覆盖。

⑤建设用户居住地和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

在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等主要用于相对固定用户推进自用充电设施发展。根据《台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南(试行)》(2021年),新建住宅工程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接入条件,建设条件包括充电桩必要的变压器、低压开关柜、低压电缆分支箱、干线电缆、计量电表箱、专用电缆桥架及配线保护管、充电车位接地点。计量电表箱与电动汽车车位的距离原则上不超过50米,且不应跨越防火分区供电。新建住宅工程项目建成时电动汽车充电桩配置总数量(占建筑配建机动车位停车数量的比例)30%,快速充电设施不低于浙江省《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2016所规定的数量

加快既有居住区改造加快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事业单位等配套建设充电设施。鼓励充电服务商参与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动建设部门在未来社区建设、老旧小区综合改造过程中,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统一规划,引入运营商开展停车位充电桩“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

⑥建设乡镇充换电基础设施

按照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决策部署,结合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推动乡镇、农村充换电设施建设。持续推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电力供应满足电动汽车充换电需求,实现城乡充换电服务均等化。探索农村充换电设施开展光、充、储试点示范,鼓励乡镇、农村充电桩对外错峰开放。

8.4加强提质增效,推动改革创新

①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坚持应用导向、因症实策。鼓励有条件住宅小区单元楼配套停车位共建共享。加强社会公共停车场站充换电设施统一设计、统一规划许可、分步建设支持采用租赁用地方式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加大发改、住建、人防、市政园林等部门协调力度,落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基层管理机构责任,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居住社区管理单位的指导。

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按照国家充换电设施扶持政策调整要求,结合玉环实际,建设和运营两手共抓,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按照国家充电设施行业监管要求,充电运营企业要完善充换电设备运维体系,通过智能化和数字化手段,实现充换电设备运行监控、故障预警和远程诊断等功能,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开展充电运营商考核评价,研究制定示范电站评定办法,促进运营商的自我监管,实现优胜劣汰。鼓励停车与充电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推进油车与电动汽车分区停放。指导停车场产权(经营)单位划定电动汽车充电专用泊车位,对长时间侵占充电车位的行为采取适当的处罚措施,维护良好充电秩序。鼓励和支持公共领域充电设施通过分时共享进行车桩匹配,引导专用充电设施对社会公共开放,最大限度提高充电设施利用效率。

拓展多元服务模式

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加强多方合作,以商业模式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充电服务。鼓励基础设施运营商围绕用户需求,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能源及分布式能源管理、车辆及充电基础设施远程运营及维护管理、费用结算等服务,并拓展旅游景点及酒店预约等增值业务,提升用户体验和运营效率。鼓励老旧小区周边分时共享充电车位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小区街道、物业和运营商进行资源分配。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推广众筹、分时共享和租赁等商业模式,积极拓展广告投放、应急救援等增值服务。

④推动车-桩-智慧能源融合发展

统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与电力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系统高效协同,推动车--智慧城市、交通等融合发展。发挥数字经济优势,结合数字政府,融合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将充换电设施作为未来车联网的重要入口,强化充换电数据、汽车用电数据、路程行驶等互联互通,打通桩、车、人、路等数据交互,赋能社会整体智治水平提升,促进充换电设施与智慧城市、交通深度融合。

8.5完善服务体系,增强支撑保障

加强配套电网建设

按照“就近接入”原则,对新建公共领域充电站做好配套电网接入服务。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改造工作,确保电力供应满足运营需求。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要做好与电网规划的衔接,提高配套电网的保障能力。提高新建住宅小区配电站房及电力通道配置标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电力设施配套。推动电网企业加快电网建设与改造升级,加大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投入,确保电力供应满足充换电设施运营需求。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充换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捷服务。加强电能质量检测和控制,确保电能质量满足标准规范。重点完善充电设施网络建设,从新能源汽车补贴转移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完善全市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

完善配套政策

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环节补贴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与政策导向作用。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服务管理规范,加快建立充电基础设施的道路交通标志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保险品种,探索研究设立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基金,支持实行区域化、领域化整体开发。

规范运营服务

修订电动汽车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与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评估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充电智能监管服务平台作用,实行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准入退出、财政奖补资金申请等全流程在线监督管理。从制度、设施、人员、管理系统、记录和安全应急六个方面细化运营管理内容,结合企业实际运营管理先进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普遍适用、适度超前的管理要求。

第九章 保障措施

9.1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玉环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协同,统筹推进发改、公安、交通运输、财政、自然资源与规划、综合行政执法、商务、机关事务、大数据、住建、应急管理、人防、消防、供电等部门紧密协作,落实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责任,将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管理工作作为政府专项工作。明确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审批、建设、监督、运营以及平台建立等各环节所涉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与工作细则。积极鼓励充换电服务商参与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对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9.2夯实要素保障

加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鼓励充换电运营企业在已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专用场站等场所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新模式、新业态下渣土车、换电重卡等独立占地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应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政府应协调有关单位在用地方面予以支持。

9.3健全政策规章

实施资源开放政策、购车优惠政策、电网使用政策、充电设施建设、科技研发政策五位一体的电动汽车市场全方位政策体系。加速实现政府资源开放,全市范围内加强推动公交、出租、物流、环卫、公务、警务等车辆电动化转化。视条件积极落实玉环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引导个人用户积极使用。视条件积极落实用电电价优惠等电网使用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加大对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针对不同类别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兼顾投资运营主体合理收益与用户使用经济性,从电费、税费、运营补贴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依法打击扰乱秩序的充换电服务费价格倾销行为,制止恶性竞争。主动落实新建小区停车场必须预留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充电优惠、充电桩建设补贴等政策,鼓励各方力量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全面落实电动汽车相关领域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扶持政策,加强电动汽车产业链基础,实现可持续发展。

9.4推进示范工程

结合玉环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推进技术研发与试点示范工作。加大示范推广工作,积极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与智能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发展的集成实践活动。引导充电运营商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总结出易复制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经验,因地制宜推广政策扶持体系与商业模式,并集中力量对实行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加以解决,进一步优化推广。

9.5强化宣传引导

营造全方位的支撑保障环境。鼓励各有关部门、企业和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的宣传,形成大众对于电动车的消费观念的转变,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能力,一定程度上改善燃油车占位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舆论环境。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印发玉环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通知.doc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