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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回国定居落户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7-11 14:40 浏览次数: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7-11 14:40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经批准回国定居的华侨。

服务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国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58-01-09

第二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一款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四、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浙江省公安厅 2020-05-01 第九十九条 华侨回国定居的,由本人凭《华侨回国定居证》、护照和定居地居民户口簿(单独立户的,提交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原户口登记在本省,因出国被注销户口的,由本人凭护照等材料,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登记。符合异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在异地申报恢复。

五、市级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七、受理机构

各公安派出所

八、决定机构

玉环市公安局

九、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十、受理条件

经批准回国定居的华侨

十一、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华侨回国定居证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房证明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房屋共有权人同意证明

纸质

必要


房屋权属登记证明

电子

必要


本人所持有效的中国护照

纸质

必要


户口注销证明

纸质

必要


结婚证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拟迁入户居民户口簿

纸质

必要


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原因和经过情况说明

纸质

必要


户主出具的同意落户声明

纸质

必要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办理地点: 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知青路1号)二楼公安窗口(62-70号);楚门镇便民服务中心(玉环市楚门镇环保西路(新二医对面))一楼公安窗口(1-3号);坎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坎门街道振兴路226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大麦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西路516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清港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迎宾路3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沙门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科技综合楼)一楼公安窗口(1-3号);芦浦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芦浦镇莲花岙12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干江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干江镇育才路66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十四、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一)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二)公安派出所(办证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


十五、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15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1.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2.需报县机公安机关审批,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减免说明

十八、审批结果名称

居民户口簿

十九、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十一、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6-87250520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250543、0576-87250809(市行政服务中心)或0576-12345投诉热线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三、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知青路1号)二楼公安窗口(62-70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受理地点:楚门镇便民服务中心(玉环市楚门镇环保西路(新二医对面))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受理地点:坎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坎门街道振兴路226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大麦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西路516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清港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迎宾路3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沙门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科技综合楼)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芦浦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芦浦镇莲花岙12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干江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干江镇育才路66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6-87250520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五、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次数说明:




附录1 华侨回国定居落户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材料空白表、示例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1、问题

短期内回国居住的港澳台公民,要向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吗?

解答:不用,短期回国进行商务活动、旅游的港澳台公民,暂住在宾馆、酒店,由宾馆、酒店办理住宿登记,住在居民家中,由户主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

2、问题:

回国定居都要什么证件?

解答:批准回国定居通知书和港澳居民定居证或者台湾人民定居证或者华侨定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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