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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更正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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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辖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口 服务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国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58-01-09 第十七条 第一款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四、省级法律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浙江省公安厅 2020-05-01 第六章 户口项目登记及变更更正 第六十四条 申报户口登记事项时,应如实申报项目内容。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变更登记,并提交与申报事由相关的材料。发现登记事项差错的,应当及时申报更正;经核查属实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户口登记事项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民族以及户主、与户主关系、曾用名等项目。 第七十二条 出生日期按照公历,用阿拉伯数字登记本人出生的具体时间。 办理出生登记时,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出生日期登记。出生日期不详的弃婴,由收养机构或收养人确定一个出生日期,但不得明显超出合理年龄范围。 第七十三条 出生日期不得更改。确因申报或登记错误等原因,造成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当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更正,并提交确凿充分的证明材料,以及本人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 能够证明出生日期登记确属错误的材料包括: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可以佐证出生日期的母亲分娩病历档案等医学文书、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等户籍档案、人事档案或其他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原始凭证材料。 第七十四条 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虽不能直接证明现户口登记出生日期错误,但是比照亲属年龄,发现户口登记出生日期存在明显逻辑错误的,公安派出所经调查核实后,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更正。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更正出生日期登记: (一) 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出生登记时的《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 (二) 已更正过出生日期,无新证据证明已更正的出生日期确实存在错误的 (三) 所提交的证明材料难以确定户口登记出生日期错误的 第七十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申报更正出生日期的,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 五、市级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七、受理机构 各公安派出所 八、决定机构 玉环市公安局 九、数量限制
十、受理条件 (一)出生日期不得更改。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更正出生日期登记的,应当提交合法、确凿充分的证明材料; (二)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者更改出生日期的,公安派出所一律不予受理。 十一、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办理地点: 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知青路1号)二楼公安窗口(62-70号);楚门镇便民服务中心(玉环市楚门镇环保西路(新二医对面))一楼公安窗口(1-3号);坎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坎门街道振兴路226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大麦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西路516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清港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迎宾路3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沙门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科技综合楼)一楼公安窗口(1-3号);芦浦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芦浦镇莲花岙12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干江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干江镇育才路66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十四、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申请环节: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 受理环节: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准予办理;对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审批环节:派出所分管领导在7个工作日内对事项申请,符合条件的,同意签发证件。 办结环节:窗口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批结果,对事项申请,符合条件的,当场签发证件。
十五、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15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八、审批结果名称 《居民户口簿》 十九、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无 二十一、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6-87250520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250543、0576-87250809(市行政服务中心)或0576-12345投诉热线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三、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知青路1号)二楼公安窗口(62-70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受理地点:楚门镇便民服务中心(玉环市楚门镇环保西路(新二医对面))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受理地点:坎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坎门街道振兴路226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大麦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西路516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清港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迎宾路3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沙门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科技综合楼)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芦浦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芦浦镇莲花岙12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受理地点:干江镇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玉环市干江镇育才路66号)一楼公安窗口(1-3号)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6-87250520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五、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次数说明:无
附录1 出生日期更正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1、问题: 提供什么材料才合法有效? 解答:其他行政机关单位使用过的。如该同志提供的是1986年在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时的出生年月和第一次办理身份证的出生年月是一致的,现在的出生年月是在第二次办理身份证过程中出现差错的。 2、问题: 什么是出生年月逻辑上的错误? 解答:申请人的出生年月跟他的父亲是同一年的,或者是两姐妹的出生年月不足十个月,或者跟小孩的出生年月相差12岁。存在着明显的逻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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